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62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一)《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的议案》
经董事会初步判定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22786.7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63)。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二)《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的议案》
经董事会初步判定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具备一定的投资价值,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24124.82万元。
具体内容详见2015 年12月2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临2015-064)。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63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成功竞拍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简要内容:竞拍标的为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成功竞拍金额为人民币227852394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竞拍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2786.7万元。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经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管委会国土局会同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挂牌出让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10:00举行。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获悉之后对该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8:3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明通”)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22786.7万元。
根据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23日出具的《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了广西明通成功竞得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号:450108100207GB00017),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27852394元。并于竞拍结束后与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二)竞买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三街33号1栋1号房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需行政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占广西明通55%的股权。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标的名称: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
2、地块位置:位于玉洞大道南侧。
3、宗地号:450108100207GB00017。
4、实际出让面积(㎡):45343.76(折合68.02亩)。
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
6、容积率:>3.5且≤4.0。
7、建筑要求:建筑密度>25%且≤35%,建筑高度≤100米。
8、绿地率:≥35%。
9、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
10、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45390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47]的规定执行。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上述地块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2、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单价人民币335万元/亩。
四、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0号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708 证券简称:光明地产 公告编号:临2015-064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子公司
成功竞拍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竞拍简要内容:竞拍标的为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 GC2015-191号地块,成功竞拍金额为人民币241239015元。
●本次竞拍未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竞拍未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为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同意授权竞拍成交价格为人民币24124.82万元。
一、本次竞拍情况概述
经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规划建设管理委员会批准,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管委会国土局会同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该地块的挂牌出让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10:00举行。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本公司”)获悉之后对该地块进行考察和可行性研究,并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8:30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董事会同意授权控股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下称“广西明通”)参与竞拍该地块,并授权竞拍金额为人民币24124.82万元。
根据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于2015年12月23日出具的《南宁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出让成交确认书》,确认了广西明通成功竞得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宗地号:450108100207GB00018),土地成交总价为人民币241239015元。并于竞拍结束后与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签订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
二、 竞拍各方当事人情况介绍
(一)出让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广西南宁市国土资源局
性质:政府组织
联系地址:南宁市锦春路3-1号
(二)竞买方情况介绍
1、基本情况
名称:农工商房地产(集团)广西明通置业有限公司
企业性质: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南宁市良庆区良庆镇新三街33号1栋1号房
成立时间:2013年12月17日
法定代表人:刘浩
注册资本:人民币1000万元
主营业务:房地产开发;对房地产开发的投资。(以上经营范围,涉及需行政许可经营的,凭有效许可证经营;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本公司全资子公司农工商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占广西明通55%的股权。
三、竞拍标的基本情况
(一)竞拍标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标的名称: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
2、地块位置:位于冬花路南侧。
3、宗地号:450108100207GB00018。
4、实际出让面积(㎡):48151.50(折合72.23亩)。
5、土地用途:城镇住宅、批发零售(商业)用地。
6、容积率:>3.5且≤4.0。
7、建筑要求:建筑密度>25%且≤35%,建筑高度≤100米。
8、绿地率:≥35%。
9、出让年限:城镇住宅用地70年、批发零售(商业)用地40年。
10、建筑面积:商业建筑面积占计容总建筑面积的比例控制在5%-10%以内,其余为城镇住宅。本项目须建设面积48195平方米的安置物业,其他规划设计要求按《建设项目规划设计条件通知书》[审批号:(五象)2015-148]的规定执行。
(二)竞拍标的获取方式
1、上述地块以挂牌方式公开出让。
2、该地块出让起始价为单价人民币334万元/亩。
四、本次竞拍实施经审议的程序情况
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13日以电子邮件、电话通知的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3日上午8:30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表决董事11人,实际参加表决董事11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智刚主持。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经会议审议讨论,以记名投票方式审议一致通过了以下决议:
《关于授权控股子公司参与竞拍广西南宁市五象新区GC2015-191号地块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1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特此公告。
光明房地产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