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79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存续分立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于2014年12月27日披露了《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进行存续分立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14-072),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嘉化集团”)拟通过存续分立方式进行分立,分立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收到嘉化集团《中止并延期执行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的通知》,具体内容如下:
嘉化集团于2014年12月19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分立相关事项的议案》,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拟通过存续分立方式进行分立,分立为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及浙江嘉化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上述事项经嘉化集团2015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嘉化集团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了沟通,并对具体实施方案进行认证,鉴于嘉化集团分立事项涉及面广,较为复杂,操作时机尚未适宜,经嘉化集团2015年第五次临时股东大会决定,中止并延期执行浙江嘉化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行存续分立。
公司将关注上述事项的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80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更正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更正不影响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数据。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嘉化能源”)已于2015年10月3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了《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以下简称“三季报”)。经复核,由于工作人员编制报表时疏忽,导致三季报“4.1财务报告”中,“递延收益”、“其他非流动负债”、“专项储备”、“盈余公积”、“收到其他与投资活动有关的现金”、“投资活动现金流入小计”、“投资支付的现金”、“取得子公司及其他营业单位支付的现金净额”、“投资活动现金流出小计”披露内容有误。现对此予以更正如下:
原《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第15页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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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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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第17页
母公司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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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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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第23页
合并现金流量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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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更正为: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审计类型: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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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上述更正内容外,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的其他内容不变。本次对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的更正不影响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总资产、净资产等主要财务数据。公司更新后的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由此给投资者造成的不便,公司深表歉意,敬请投资者谅解。
特此公告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六日
证券代码:600273 股票简称:嘉化能源 编号:2015-081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浙江嘉化能源化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及会议材料于2015年12月18日以邮件方式发出,会议于2015年12月24日下午13:30时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出席会议的董事应到9人,实到8人,独立董事李磐因出差在外委托独立董事于沛表决。会议由公司董事长管建忠先生主持,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收购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的议案》
根据在新能源领域的战略布局,引领公司在能源建设方面转型,充分发挥专业化管理优势,实现新能源跨越发展。公司拟使用2015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的部分资金人民币665.4万元收购5家太阳能光伏电站项目公司100%股权(如本次募集资金到位时间与项目实施进度不一致,公司可根据实际情况需要以其他资金先行投入,募集资金到位后予以置换),其中:以372.5万元收购江苏金太阳电力有限公司持有的和静金太阳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00万元收购新疆英利新能源有限公司持有的向铁门关市利能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100万元收购江苏金太阳持有的托克逊县金太阳光伏发电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50万元收购施建芳、赵建明合计持有的吉木乃海锦新能源科技发展有限公司100%的股权;以42.9万元收购无锡博元宝贝科技有限公司、宁夏中机国能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张东举合计持有的龙井中机能源科技有限公司100%的股权。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签署本次股权收购相关法律文件,并办理相关手续。
董事会对下列事项逐项进行了审议表决:
(下转27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