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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五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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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5-12-29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50版)

      ■

      二、股东大会议事规则修改情况:

      ■

      此次修改《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已经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提交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71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

      用途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截至2015年12月24日止,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4,241.89万元,将全部用于柳州钢铁(集团)公司(以下简称“柳钢集团”)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的议案》,拟以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柳钢集团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本议案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具体内容公告如下:

      一、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剩余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及咨询费人民币1,150,000.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公司2013年度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原使用计划如下:

      单位:万元

      ■

      截止目前,各项目实际建设情况及已投入募集资金情况如下: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计划对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柳钢”)炼铁厂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部分设备的节能改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3,006.33万元,但由于柳钢炼铁厂客户节能技术方案的变更,剩余的冷却塔、大功率变频节能设备等节能项目不再实施;

      (2)“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目前已完工,累计投入募集资金6,078.51万元;

      (3)“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原计划对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湘钢”)炼铁厂的设备进行节能改造,目前已完成部分设备的节能改造,实际投入募集资金 855.11万元。由于湘钢新成立了节能服务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向湘钢炼铁厂提供节能服务,原项目剩余的5台低压变频设备和7台高压变频设备不再实施;

      (4)公司已于2013年从募集资金专户中转出6,500.00万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余额为 4,241.89万元。

      二、动力源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情况

      由于原“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和“湖南华凌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部分节能项目不再实施,“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已完工,公司决定将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变更用于柳钢集团动力厂合同能源管理项目。

      根据柳钢集团动力厂的节能改造要求,公司拟投入4,456.86万元用于对其所属的68台高低压电机进行变频节能改造。截至2015年12月24日,公司已投入209.69万元完成了其中8台高低压电机的变频节能改造;剩余60台高低压电机的变频节能改造预计在2016年1月至2016年10月完成,后续还需投入约4,247.17万元。公司将以截止目前剩余的募集资金用于柳钢集团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的后续投入,资金不足时将用自有资金补足。

      本项目建成后,预计年均实现净利润429.07万元,税后内部收益率为16.53%,投资回收期为3.79年(不含建设期)。

      三、独立董事、监事会、保荐机构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对公司本次募集资金项目变更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系结合原募投项目的变化作出的相应调整,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不存在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公司监事会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以及进一步提升公司的利润,不存在违规使用募集资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保荐机构华西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认为: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经公司董事会及监事会审议通过,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和股东利益,保荐机构同意公司本次募投项目和募集资金用途变更。

      四、变更募投项目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的说明

      公司本次变更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尚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备查文件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3、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配股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4、华西证券关于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变更募投项目与募集资金用途的核查意见。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72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印发的《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截至2015年9月30日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报告。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3]1024号文核准,并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同意,本公司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28,383,420.00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每股发行价为7.66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17,416,997.00元,扣除承销和保荐费用人民币10,000,000.00元后募集资金为人民币207,416,997.00元。已由承销商(保荐人)华西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于2013年9月13日汇入本公司开立在中国光大银行北京分行亚运村支行人民币账户,另扣除审计费、律师费等与发行权益性证券直接相关的新增外部费用人民币1,150,000.00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06,266,997.00元。上述募集资金到位情况业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瑞华验字[2013]第90200002号《验资报告》。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净额206,266,997.00元,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累计使用募集资金164,399,463.55元(包括置换金额59,319,627.36元),其中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 30,063,293.50 元,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60,785,096.24元,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累计投入8,551,073.81 元,补充流动资金65,000,000.00元。

      截至2015年9月30止,扣除累计使用募集资金后余额为41,867,533.45元,募集资金专户累计形成利息收入524,711.28元、累计支付手续费205.00元,募集资金专户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余额为42,392,039.73元,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款余额与募集资金实际余额一致。(详见附表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变更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未发生变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情况。

      3、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的差异说明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项目的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存在差异,主要原因为:

      (1)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为3,315.18万元,主要原因是:客户节能技术方案变更,剩余的冷却塔、大功率变频节能设备等节能项目不再实施,致使投资额出现差异。

      (2)武汉钢铁(集团)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为913.26万元,主要原因是:由于主要节能设备原材料成本价格下降,致使投资额有所节约。

      (3)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实际投资总额与承诺投资总额差异为1,073.31万元,主要原因是:湖南华菱湘潭钢铁有限公司新成立了节能服务子公司,经双方协商,公司不再向其提供节能服务,原项目剩余的5台低压变频设备和7台高压变频设备不再实施,致使投资额出现差异。

      4、已对外转让或置换的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情况

      截至2013年10月30日止,本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款项计人民币59,319,627.36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元

      ■

      2013年12月6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和第五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以募集资金59,319,627.36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投项目的自筹资金。并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鉴证报告、保荐机构出具核查意见、独立董事出具独立董事意见,置换工作已经完成。

      5、临时闲置募集资金及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未发生临时使用闲置募集资金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对未使用完毕募集资金已作出相关的安排,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将用于对广西柳州钢铁(集团)公司动力厂的60台高低压电机进行变频节能改造。

      6、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情况

      (1)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详见附表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2)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的累计收益20%(含20%)以上情况说明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能源管理项目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累计实现效益191.35万元,同期承诺实现的效益为424.10万元,未达承诺效益主要是由于柳州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相关设备开工时间不足,已安装的节能设备实际节电量低于预计节电量,导致本项目累计实现效益低于承诺效益。鉴于双方已在合同中约定了单台设备年最低运行小时,经双方协商,每台设备运行时间不足约定的将在期后顺延。

      7、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中不存在以资产认购股份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情况与已公开披露的信息对照情况

      本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已在各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披露的有关内容不存在差异。

      四、结论

      董事会认为,本公司对前次募集资金的投向和进展情况均如实履行了披露义务。

      本公司全体董事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附表: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二、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表一: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附表二: 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现效益情况对照表

      编制单位: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金额单位:人民币万元

      ■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73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融资租赁

      业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500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远东宏信(天津)融资租赁有限公司申请售后回租授信人民币5,000万元整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担保期限三年。

      二、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营业执照号:342522000014767

      法定代表人: 吴琼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电力电子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生产;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业务。

      2、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3,419.65万元,总负债27,989.30万元, 净资产15,430.3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822.69万元,利润总额1,084.50万元,净利润965.99万元。

      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8,993.72万元,总负债52,393.90万元, 净资产16,599.82万元,2015年1-11月实现收入40,448.21万元,利润总额1,247.11万元,净利润1,169.4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我公司将与北京国资融资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整,保证期限为四年,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最高额保证合同》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在内,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9%,7,000万元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74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为全资子公司贸易融资

      授信提供担保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本次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本次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及公司此次董事会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在内,公司为其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500 万元。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否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0万元

      一、担保情况概述: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全资子公司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向中国银行宣城分行申请贸易融资授信4,000万元整提供担保,担保期限一年。

      二、担保对方基本情况

      1、被担保人名称: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

      成立时间:2010年1月15日

      注册地点: 安徽省宣城市郎溪县经济开发区

      营业执照号:342522000014767

      法定代表人: 吴琼

      注册资本:壹亿圆整

      经营范围:一般经营项目:生产电力电子产品;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的技术开发;计算机软硬件生产;销售电力电子产品、计算机软件及辅助设备、仪器仪表、环保设备;节能技术咨询、开发、推广服务;工程设计;专业承包;货物进出口业务。

      2、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4年12月31日主要财务数据(经审计):总资产43,419.65万元,负债27,989.30万元, 净资产15,430.35万元,2014年实现营业收入34,822.69万元,利润总额1,084.50万元,净利润965.99万元。

      截至2015年11月30日主要财务数据(未经审计):总资产68,993.72万元,负债52,393.90万元, 净资产16,599.82万元,2015年1-11月实现收入40,448.21万元,利润总额1,247.11万元,净利润1,169.47万元。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将与中国银行宣城分行签订《授信额度协议》,期限一年,我公司将与中国银行宣城分行签订《最高额保证合同》,保证期限一年,担保金额为人民币4,000万元,具体权利义务将依据双方担保协议约定。

      四、董事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认为:安徽动力源科技有限公司属于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对其担保不会对公司产生不利影响。

      五、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公告日,不包含本次担保及公司此次董事会为其融资租赁业务提供的人民币5,000万元的担保在内,公司实际对外提供担保累计金额为人民币7,000万元,占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9.39%,7,000万元均是为全资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公司及子公司不存在逾期担保的情况。

      六、备查文件目录

      1、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

      2、被担保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被担保人上一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及最近一期的财务报表。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公告编号:2016-75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公司410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5日

      至2016年1月1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审议并通过,详见本公司2015年12月29日于上海证券交易所(www.sse.com.cn)公告的《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 特别决议议案:议案1、2、3、4、5、6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2、3、4、5、6、7、8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六) 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详见附件2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1、现场会议的登记及参会凭证: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证券帐户卡进行登记及参会;法人股东由法定代表人出席会议的,应持法人证券账户卡、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本人身份证(或身份证明)进行登记及参会。委托他人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相应人依法出具的书面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及前述相关对应证件进行登记及参会;

      2、登记办法:公司股东或代理人可直接到公司办理登记,也可以通过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以2016年1月14日12:00时前公司收到传真或信件为准),现场会议登记时间:2016年1月15日(星期三)13:00-14:00。

      3、登记地点: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六、 其他事项

      1、 现场会议时间:半天

      2、 与会者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3、 联系地址:北京丰台区科技园区星火路8号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 邮编:100070

      5、 联系人:郭玉洁、王泽川

      6、 联系电话:010-83681321

      7、 传真:010-63783054

      8、 电子邮箱:gyj@dpc.com.cn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持优先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附件2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董事、独立董事和监事的投票方式说明

      一、股东大会董事候选人选举、独立董事候选人选举、监事会候选人选举作为议案组分别进行编号。投资者应针对各议案组下每位候选人进行投票。

      二、申报股数代表选举票数。对于每个议案组,股东每持有一股即拥有与该议案组下应选董事或监事人数相等的投票总数。如某股东持有上市公司100股股票,该次股东大会应选董事10名,董事候选人有12名,则该股东对于董事会选举议案组,拥有1000股的选举票数。

      三、股东应以每个议案组的选举票数为限进行投票。股东根据自己的意愿进行投票,既可以把选举票数集中投给某一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投给不同的候选人。投票结束后,对每一项议案分别累积计算得票数。

      四、示例:

      某上市公司召开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对进行董事会、监事会改选,应选董事5名,董事候选人有6名;应选独立董事2名,独立董事候选人有3名;应选监事2名,监事候选人有3名。需投票表决的事项如下:

      ■

      某投资者在股权登记日收盘时持有该公司100股股票,采用累积投票制,他(她)在议案4.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就有5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5.00“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在议案6.00“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有200票的表决权。

      该投资者可以以500票为限,对议案4.00按自己的意愿表决。他(她)既可以把500票集中投给某一位候选人,也可以按照任意组合分散投给任意候选人。

      如表所示:

      ■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76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承诺全额认购

      可配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5日收到控股股东何振亚出具的《控股股东关于全额认购可配股份的承诺函》,何振亚先生承诺将以现金方式全额认购公司本次配股方案中确定的其可配之全部股份,并确认用于认配股份的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本认购承诺须待配股方案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履行。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5年12月28日

      证券代码:600405 证券简称:动力源 编号:2015-077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事项复牌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2月22日披露了《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重大事项停牌公告》,因公司正在筹划配股事项,公司股票自2015年12月23日开市起停牌。

      现公司董事会已就配股事项进行了审议,并于2015年12月29日披露相关事项的公告。经公司申请,本公司股票将于2015年12月29日(星期二)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北京动力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