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增加东海期货为旗下部分基金代销机构的公告
根据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东海期货”)与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签订的代销协议,本公司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通过东海期货代理销售以下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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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可在东海期货的办理上述基金的开户、申购、赎回、基金转换等业务。今后本公司发行的其它开放式基金是否适用于上述业务,本公司亦将根据具体情况另行公告,具体业务的办理请参照本公司及东海期货的相关业务规则和流程。
同时,经东海期货和本公司双方协商一致,决定自2015年12月30日起,对通过东海期货申购上述指定基金的实施费率优惠,费率优惠的措施以东海期货的安排为准。
重要提示:
1、下列基金暂不支持基金转换业务,开通转换业务的时间详见我司最新公告:广发集利一年定期开放债券型证券投资基金。
2、投资者可以通过以下方式咨询:
(1)东海期货有限责任公司
客服电话:95531/400-8888588
公司网址:www.qh168.com.cn
(2)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客服电话:95105828(免长途费)或020-83936999
公司网址:www.gffunds.com.cn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基金的过往业绩及其净值高低并不预示其未来业绩表现。基金定投并不等于零存整取,不能规避基金投资所固有的风险,也不能保证投资人获得收益。本公司提醒投资人在做出投资决策后,基金运营状况与基金净值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人自行负担。投资者投资基金时应认真阅读基金的《基金合同》、更新的《招募说明书》等文件。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广发安富回报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公告送出日期:2015年12月30日
1、公告基本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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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基金募集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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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申购,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申购开始公告中规定。基金管理人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不超过3个月开始办理赎回,具体业务办理时间在赎回开始公告中规定。
在确定申购开始与赎回开始时间后,基金管理人应在申购、赎回开放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申购与赎回的开始时间。
基金管理人不得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或者时间办理基金份额的申购或者赎回或者转换。投资人在基金合同约定之外的日期和时间提出申购、赎回或转换申请且登记机构确认接受的,其基金份额申购、赎回价格为下一开放日基金份额申购、赎回的价格。
特此公告
广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