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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2015-12-3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5-038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15年12月21日发出通知,于201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本次董事会议由董事长吴青龙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人员到会情况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经与会董事认真讨论、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公司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前需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预批复,由于重组进展没有达到预期进度,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取得该批复。对此,镇江市国资委为我公司重组工作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实施重组的证明》。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中第十九条中第(一)款“尚未取得重组预案披露前必须取得的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情形。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继续推进公司重组工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九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继续停牌申请,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言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继续停牌申请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以上议案尚需得到股东大会批准。

      表决结果:4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二、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拟定于2016年1月14日,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股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6日。具体内容详见上交所上市公司专区《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三、关于就申请继续停牌事项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议案;

      同意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召开投资者说明会,详见关于召开投资者说明会的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该议案通过。

      特此公告。

      上网公告附件:

      关于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独立意见

      备查文件:

      1、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

      2、镇江市国资委出具的《关于江苏索普实施重组的证明》。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5-039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审议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董事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董事会通过关于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本次董事会议届次:第七届董事会第九次会议。

      (二)本次董事会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公司于2015年12月21日向全体董事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和材料。

      (三)董事会会议于2015年12月30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表决的形式召开。

      (四)应出席的董事人数7人,实际出席7人。

      (五)董事长吴青龙先生主持了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董事会就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的议案进行了审议,以4票同意、0票反对和0票弃权获得通过。同意公司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继续停牌申请,即申请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18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两个月,并将该事项提交至公司2016年度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1、本次筹划重大资产重组的基本情况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0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11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自2015年11月19日起继续停牌,申请继续停牌时间不超过一个月。2015年12月18日,公司发布《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公告》,公司股票申请自2015年12月19日起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2、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原因

      通过本次重大资产重组,优化公司的产品结构,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维护广大中小投资者利益。

      3、重组框架方案

      (1)主要交易对方:本次重组的主要交易对方为公司控股股东——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募集配套资金对象尚未确定,正在与多方沟通。

      (2)交易方式: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的方式初步确定为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

      (3)标的资产情况:标的资产拟为控股股东以甲醇、醋酸和醋酸乙酯等相关资产和部分负债设立的新公司。

      4、公司在重大资产重组停牌期间所开展的主要工作

      (1)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作的工作

      停牌期间,公司基本确定本次重组的中介机构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北京中企华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正积极组织相关中介机构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同时公司也积极与相关各方就交易具体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目前新公司已于2015年12月11日经工商部门登记设立。

      (2)已履行的信息披露义务

      股票停牌期间,公司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自停牌之日起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上述信息披露文件详见《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3)继续停牌的必要性和理由

      公司本次重组预案披露前需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预批复,由于重组进展没有达到预期进度,公司预计无法在三个月内取得该批复。对此,镇江市国资委为我公司重组工作出具了《关于江苏索普实施重组的证明》。上述情况符合《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中第十九条中第(一)款“尚未取得重组预案披露前必须取得的政府相关部门批准文件”的情形。

      (4)需要在披露重组预案前取得的审批和核准情况

      本次重大资产重组预案披露前,需履行相应的国资部门审批程序并取得江苏省国资委的预批复。

      (5)下一步推进重组各项工作的时间安排

      为保护投资者利益,并继续推进公司重组工作,董事会一致同意公司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信息披露及停复牌业务指引》第十九条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交继续停牌申请,并提交至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将继续抓紧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二)因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关联交易,关联董事吴青龙、胡宗贵、邵守言在审议本议案时回避表决。公司独立董事同意本次继续停牌申请事项,并发表了独立意见。

      三、上网公告附件

      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日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5-040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14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14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公司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14日

      至2016年1月14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无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该议案已经公司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审议通过,详见上交所网站(www.sse.com.cn)和2015年12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议案1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江苏索普(集团)有限公司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一) 出席会议的个人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委托代理出席会议的,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有效持股凭证办理登记手续;

      (二) 法人股股东持加盖印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股东帐户卡、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本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三) 登记时间:2016年1月12日、13日9:00至16:30;

      (四) 登记方式:可凭以上有关证件采取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不接受电话登记。须在2016年1月13日下午16:30点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五) 登记及联系地点:镇江市谏壁镇越河街50号;

      (六) 联系电话:0511-88995001 传 真:0511-88995648

      邮 编:212006 联 系 人:黄镇锋

      (七)注意事项:参加会议股东及委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14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746 证券简称:江苏索普 公告编号:临2015-041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

      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 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因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本公司于2015年10月19日发布了《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自2015年10月20日起预计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根据重组工作的推进情况并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分别于2015年11月19日和12月19日继续停牌不超过一个月。期间公司按规定披露了《重大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截至本公告日,公司正组织相关中介机构积极推进重大资产重组所涉及的各项工作。2015年12月30日,公司召开七届九次董事会议,对申请重大资产重组继续停牌等事项进行审议,详情请见2015年12月31日的《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公司股票继续停牌期间,公司将按照《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根据重大资产重组的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每五个交易日发布一次资产重组进展公告。

      特此公告。

      江苏索普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5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