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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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2016-01-0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113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

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内容提示:

本次提示性公告与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发布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除登记地点变更外其他内容一致,无新增临时提案或删减原有提案的情形。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定于2016年1月6日(星期三)采用现场会议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以下简称“本次股东大会”),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发布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通知。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现发布公司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提示性公告,具体内容如下:

一、本次股东大会召开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2015年12月18日,经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3.股权登记日: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

4.会议召开方式:现场会议+网络投票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表决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可选择现场表决或网络投票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5.会议召开日期和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日期与时间:2016年1月6日(星期三)下午14时00分

(2)网络投票日期与时间:2016年1月5日-2016年1月6日。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6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日)9:30-11:30和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5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15:00-1月6日15:00的任意时间。

6.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在股权登记日为2015年12月30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书面授权代理人出席(该代理人可不必为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样式见附件)。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

7.现场会议召开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甲8号和乔丽致酒店M层紫轩文化会议中心。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条件的议案》

2、《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

2.1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2.2发行方式

2.3发行对象及其与公司的关系

2.4认购方式

2.5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2.6发行数量

2.7发行股份限售期

2.8募集资金数量和用途

2.9滚存利润分配安排

2.10上市地点

2.11本次发行决议的有效期

3、《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修订稿)的议案》

4、《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无需编制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报告的说明的议案》

5、《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运用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6、《关于重新制定<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议案》

7、《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8、《关于重新制定<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9、《关于重新制定<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0、《关于重新制定<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11、《关于未来三年(2015年-2017年)股东回报规划的议案》

12、《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宜的议案》

13、《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条件的议案》

14、《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方案的议案》

14.1本次债券发行的票面金额、发行规模

14.2发行方式

14.3债券期限

14.4债券利率及确定方式

14.5还本付息方式

14.6发行对象及向公司原有股东配售安排

14.7募集资金用途

14.8承销方式

14.9担保方式

14.10赎回或回售条款

14.11挂牌转让方式

14.12决议的有效期

15、《关于本次发行公司债券的授权事项的议案》

16、《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偿债保障措施的议案》

说明:(1)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内容详见2015年12月18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及2015年11月20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证券日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刊登的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的内容。

(2)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深交所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的要求,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均为涉及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公司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将于股东大会决议公告中公开披露。中小投资者是指除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①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②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

(3)根据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上述 2、3、7、12、14、15议案应该以特别决议通过,需经出席股东大会的有表决权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表决通过。

三、本次股东大会登记方法

1.登记时间:2016年1月4日(8:30-11:30,13:00-16:00)

2.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持股票账户卡、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或法人代表证明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票账户卡;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样式附后)、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信函或传真的方式登记,在来信或传真上须写明股东姓名、股东账户、联系地址、邮编、联系电话,并附身份证及股东账户复印件,信封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3.登记地点: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7-1 号曙光大厦 A 座7层

四、参加网络投票股东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633;

2.投票简称:合金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6日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合金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依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股东大会需审议的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对于逐项表决的议案,如议案2中有多个需表决的子议案,2.00元代表对议案2下全部子议案进行表决,2.01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1,2.02元代表议案2中子议案2.2,依此类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 股代表同意,2 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6.计票规则:在计票时,在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其中一种表决方式,如果出现重复投票,则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作为有效表决票进行统计。

7.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但不包括累计投票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累计投票议案还需另行投票。

如股东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6)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18:00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8.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合金投资”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并设置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具体为:

该服务密码激活后五分钟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之后可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2.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进入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

(1)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三)网络投票其他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如适用)。

五、其它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的会期半天,拟出席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交通费用;

2.出席会议的股东请于会议开始前半小时至会议地点,并携带身份证明、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等原件,以便验证入场;

3.会议咨询:公司董事会秘书处

联系人:马立君

联系电话:18601164026 024-89350633

六、备查文件

1、《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2、《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3、《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此通知。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附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公司(本人)出席于2016年1月6日召开的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公司(本人)依照以下指示对下列议案投票。本人(本公司)对本次股东大会议案的表决情况如下:

注意事项:1.一项议案只可有一种表决方式,或同意,或反对,或弃权。请在相应的表决栏目上划√,不可以兼划,否则无效。

2.本表决票表决人必须签字,否则无效。

委托人(签名或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人股东帐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委托日期:

有限期限:自签署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114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办公地址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中无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因租期届满,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近日搬迁至新的办公地址,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的通讯地址进行同步变更,现将公司的办公地址变更情况公告如下:

变更前:

公司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7-1 号曙光大厦 A 座10层

变更后:

公司办公地址:沈阳市浑南新区天赐街 7-1 号曙光大厦 A 座7层

公司投资者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保持不变。

公司董事会秘书及证券事务代表联系电话、传真、电子邮箱及邮政编码保持不变。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证券代码:000633 证券简称:合金投资 公告编号:2015-115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监事会主席辞职的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监事会于2015年12月31日收到公司监事会主席朱延龙先生提交的辞去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的申请。朱延龙先生因工作变动原因,无法继续履行公司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责,特申请辞去公司第九届监事会主席及监事职务。

根据《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朱延龙先生的辞职申请于2015年12月31日送达公司监事会并生效。此次监事辞职不会导致公司监事会成员低于法定最低人数,不会影响公司监事会正常运作。公司将按照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尽快选举产生新任监事。

公司及公司监事会对朱延龙先生在任职期间的勤勉工作表示衷心感谢!

特此公告。

沈阳合金投资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〇一五年十二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