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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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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2016-01-0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53 证券简称:九鼎投资 编号:临2016—002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要约收购结果暨股票复牌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原“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或“九鼎投资”)于201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原“北京同创九鼎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九鼎集团”或“收购人”)自2015年12月4日起向除本公司控股股东江西中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中江集团”,持有本公司72.37%的股权;九鼎集团持有其100%的股权)以外的本公司股东发出全面收购要约的义务,要约收购期限为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目前,要约收购期限已经届满。现将本次要约收购的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要约收购基本情况

1、要约收购的目的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结构转型和产业升级的关键时期,释放新一轮改革红利,寻找新的增长点,将成为国家经济发展的需要。房地产行业的黄金发展期、快速发展期已成为过去,开始步入良性的平稳发展期,随着人口老龄化的趋势、人口红利的逐渐消退等因素,未来房地产市场刚性需求的释放也会有所减缓。面对行业发展的新常态,九鼎集团将充分利用自身的资源和经验,全面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培育新的利润增长点,进一步增强公司持续盈利能力,为公司和股东争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本次要约收购系因九鼎集团通过江西省产权交易所竞价收购中江集团100%股权,并通过中江集团间接持有本公司72.37%的股份而触发,不以终止九鼎投资上市地位为目的。

2、要约收购对象:本次要约收购对象为除中江集团以外的其他九鼎投资股东所持有的九鼎投资股份。

3、要约收购价格:13.17元/股

4、要约收购股份的支付方式:现金支付

5、要约收购有效期: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

6、要约收购的申报代码:706034

二、本次要约收购的实施

1、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江西中江地产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报告书》,并于2015年12月4日开始实施本次要约收购。

2、本公司董事会于2015年12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了《中江地产董事会关于同创九鼎投资管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要约收购事宜致全体股东的报告书》。

3、本公司于2015年12月11日、2015年12月19日和2015年12月29日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分别三次公告了收购人要约收购九鼎投资的提示性公告。

4、收购人委托上海证券交易所在本次要约收购期内每日在其网站http://www.sse.com.cn上公告前一交易日的预受和撤回预受要约股份数量以及要约期内累计净预受要约股份数量及股份比例。

三、本次要约收购的结果

本次要约收购于2015年12月31日届满。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的确认,在2015年12月4日至2015年12月31日要约收购期间,九鼎投资股东无人接受九鼎集团发出的收购要约。至此,九鼎集团已全面履行了要约收购义务。

本公司股票自2016年1月5日开市起复牌。

特此公告。

昆吾九鼎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