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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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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201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01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变更、取消、否决提案的情况;

2、本次股东大会以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方式召开;

3、本次股东大会不涉及变更前次股东大会决议。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5日(星期二)14:0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4日-2016年1月5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5日9:30-11:30,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4日15:00至2016年1月5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2、现场会议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索菲特酒店7层

3、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4、会议召开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张霖先生

6、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的表决程序和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二、会议出席情况

1、出席本次股东大会的股东及代理人共30人,代表股份数680,788,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847%。其中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及代理人8人,代表股份数为680,190,2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60.7313%;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数598,000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0.0534%。

其中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29人,代表股份788,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704%。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7人,代表股份190,2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17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22人,代表股份598,000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0.0534%。

2、公司董事及部分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3、公司聘请的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戴冠春律师和张荣胜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

三、议案审议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补选独立董事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680,780,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89%;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11%;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其中,中小投资者表决情况为:同意780,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0231%;反对7,7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9769%;弃权0股(其中,因未投票默认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0%。

独立董事补选完成后,兼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人数总计未超过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

2、出具法律意见的律师姓名:戴冠春、张荣胜

3、结论意见: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及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合法,所通过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北京市竞天公诚律师事务所关于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02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及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霖先生主持,应出席董事6人,实际出席董事6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董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霖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董事会董事长,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同意公司第四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组成情况如下: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总裁的议案》

同意聘任曾茂军先生为公司总裁,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四、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议案》

同意聘任阙文雄先生担任公司常务副总裁,聘任许承宁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聘任卜义飞先生、包文先生、曾光先生担任公司副总裁,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五、审议通过《关于聘任公司董事会秘书的议案》

同意聘任王会武先生为公司副总裁兼董事会秘书,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六、审议通过《关于聘任证券事务代表的议案》

同意聘任彭涛先生为公司证券事务代表,任期3年,与本届董事会相同,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

附件:

一、董事长简历

张霖先生,1972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会计学学士学位,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非执业会员,现任公司董事长,文化产业集团总裁。自1997年起,历任大连保税区会计师事务所副所长、大连北方税务师事务所副所长。2000年3月加入万达集团,历任南京万达项目公司总经理、沈阳万达项目公司总经理、成都万达项目公司总经理、万达集团财务总监、万达商业地产总裁助理、副总裁、文化产业集团执行总裁。

二、总裁简历

曾茂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中国人民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工程师,现任公司董事、总裁。1994年起历任北京航空材料研究院工程师,北京百慕航材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人力资源部部长,恒宝股份有限公司助理总裁,2006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万达酒店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商业管理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院线常务副总经理。

三、高级管理人员简历

阙文雄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1991年毕业于广东工业大学,获得学士学位;现任公司常务副总裁。1991年-1999年任广东省肇庆市俏佳人织业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1999年-2003年任深圳市昌大昌超市有限公司总经理职务,2003年-2015年任沃尔玛中国投资有限公司高级营运总监职务。

许承宁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哈尔滨建筑工程学院,管理学学士学位,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兼财务负责人。1994年起历任大连新型企业集团财务部长,董事长助理,2002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项目公司副总经理,万达酒店建设有限公司副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财务部副总经理。

卜义飞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大连海事大学,法学硕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人力资源中心。1991年起,历任大连华能-小野田水泥有限公司人事部职员、大连总新工艺有限公司副总经理。2001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人力资源部副总经理,集团商业管理公司副总经理。

包文先生,1968年出生,中国国籍,1991年毕业于四川大学,获工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裁分管公司项目建设中心。1991-1995年任北京有色冶金设计研究总院工程师,1996-2007年任中国国际信托投资有限公司兴业海南公司副总经理,2008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酒店建设公司北京万达铂尔曼、青岛万达艾美等酒店项目部副总经理。

曾光先生,1970年出生,中国国籍,1992年毕业于国际关系学院,获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公司副总经理兼发展部总经理。1992年-2000年任麦当劳中国发展公司发展经理,2000年-2006年任7-Eleven南中国区副总经理,2006年-2010年任7-Eleven南中国区副总经理2006年-2010年任中油BP石油有限公司资产总监,2011年-2015年任快乐蜂餐饮管理有限公司餐厅发展执行总监。

四、董事会秘书简历

王会武先生,1969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高级会计师,现任公司副总裁、董事、董事会秘书。1994年获得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历任大连光华会计师事务所审计部经理,大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银行部区域投行负责人。2004年加入万达集团,历任万达集团投资部副总经理,万达商业地产投资证券部副总经理。

五、证券事务代表简历

彭涛先生,1971年出生,中国国籍,中国人民大学金融学硕士;现任公司证券事务代表。1996年-2006年任国泰君安证券企业融资部业务董事,2006年-2011年任金融街控股董事会办公室三会及融资经理,2011年至今任万达院线证券事务代表。

股票代码:002739 股票简称:万达院线 公告编号:2016-003号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5日在北京市朝阳区建国路93号万达广场B座11层第一会议室以现场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15年12月25日以电子邮件及书面形式发出。会议由公司监事会主席张谌先生主持,应出席监事3人,实际出席监事3人,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本次会议采用记名投票方式进行表决,与会监事经认真审议,形成以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四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同意选举张谌先生担任公司第四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自本次监事会通过之日起3年,简历见附件。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6日

附件:

张谌先生,1973年出生,中国国籍。毕业于东北财经大学,经济学学士学位,现任万达电影院线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大连万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审计中心常务副总经理。自1996年起,历任大连立信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大连永禄合伙会计师事务所会计师,2002年加入万达集团,任万达集团审计部副总经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