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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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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场内基金
在指数熔断期间暂停申购赎回业务的提示性公告

2016-01-06 来源:上海证券报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做好指数熔断期间场内基金申赎业务安排的通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指数熔断期间深圳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含ETF、LOF、分级基金和挂牌申赎开放式基金等)的申购赎回业务暂停。

根据上海交易所2015年12月31日发布的《关于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基金申购赎回事项的通知》,按照基金合同约定的基金申赎业务的开放时间与交易时间保持一致的原则,市场实施指数熔断期间,上海证券交易所场内股票类基金的申购赎回业务同步暂停。上海证券交易所上证基金通相关业务也同步暂停。

我司此前发布的公告与本公告不一致的,以本公告为准。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

持有的股票停牌后估值方法变更的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东华软件(股票代码002065)、格林美(股票代码002340)因重大事项连续停牌。根据中国证监会2008年9月12日下发的[2008]38号《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及本公司停牌股票的估值政策和程序,经和托管人协商,本公司决定自2016年1月5日起采用“指数收益法”对本公司旗下基金所持有的上述股票进行估值。敬请投资者予以关注。

待上述股票其交易体现了活跃市场交易特征后,本公司将恢复采用当日收盘价格进行估值,届时不再另行公告。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关于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增加C类基金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为更好的满足广大投资人的理财要求,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作为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基金管理人经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基金托管人”)协商一致,决定于2016年1月8日起对旗下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或“海富通养老收益”)增加收取销售服务费的C类份额,并对本基金的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作相应修改。现将具体事宜公告如下:

一、增加C类份额

自2016年1月8日起,本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分别设置对应的基金代码,投资人申购时可以自主选择A类份额(现有份额)或C类份额对应的基金代码进行申购。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并公告基金份额净值。目前已持有本基金份额的投资人,其基金账户中保留的本基金份额余额为A类份额。A类份额和C类份额销售费率如下所示:

(一)海富通养老收益A类份额(现有份额),基金代码:519050。

1、申购费

本基金A类份额的申购费率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

同时,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特定的申购费率。

本公司设定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对于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2、赎回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按照持有时间逐级递减,按持有期分档如下:

赎回费用由赎回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赎回费总额的25%归基金财产,75%用于支付注册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本基金场内的申购、赎回费率与场外的申购、赎回费率相同。

(二)海富通养老收益C类份额(新增加的份额),基金代码:002339。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与A类基金份额申购费率相同,最高不高于1.5%,且随申购金额的增加而递减,对通过直销柜台申购的养老金客户与除此之外的其他投资人实施差别的申购费率。

本公司设定的养老金客户范围包括基本养老基金与依法成立的养老计划筹集的资金及其投资运营收益形成的补充养老基金等,具体包括:全国社会保障基金、可以投资基金的地方社会保障基金、企业年金单一计划以及集合计划、企业年金理事会委托的特定客户资产管理计划、企业年金养老金产品。如将来出现经养老基金监管部门认可的新的养老基金类型,本公司将在招募说明书更新时或发布临时公告将其纳入养老金客户范围。

对于通过本公司的直销柜台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养老金客户,适用的申购费率如下:

除养老金客户外的其他投资人申购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申购费率如下:

2、赎回费

本基金C类份额赎回费率最高不超过0.5%,随申请份额持有时间增加而递减。具体如下表所示:

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投资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1%,基金销售服务费按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资产净值的0.1%年费率计提。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1%÷当年天数

H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为前一日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资产净值

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按月支付。

二、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与公告

本基金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设置代码。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和C类基金份额将分别计算基金份额净值,计算公式为计算日各类别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发售在外的该类别基金份额总数。

三、本基金C类份额适用的销售机构

投资人可在本公司直销中心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和赎回。

如新增其他销售机构新增办理本基金C类份额的申购赎回等业务,请以本公司届时相关公告为准。

四、基金合同、托管协议的修订

为确保增加C类基金份额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公司就《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和《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以下简称“《托管协议》”)的相关内容进行了修订,且根据实际情况一并更新了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基本信息。上述修订对原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我公司已就修订内容与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协商一致,并已报中国证监会备案。

本基金《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修改详见附件《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我公司将在更新的《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中,对上述相关内容进行相应修改。

五、重要提示

1、自2016年1月8日起,本基金并存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投资人可自由选择申购某一类别的基金份额,但各类别基金份额之间不能相互转换。

2、A类和C类基金份额共同受《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约束,同一类别基金份额享有同等权利,凡基金合同及相关法律文书中对基金份额的提及,未做特别说明的,均适用于A类和C类两类基金份额。

3、由于基金费用的不同,A类和C类基金份额在收益分配数额方面可能有所不同,基金管理人可对各类别基金份额分别制定收益分配方案。

4、在分红方式上,投资人可对A类和C类基金份额分别选择不同的分红方式。选择红利再投资的,同一类别基金份额的分红资金将按分红除息日对应类别的基金份额净值转成相应的同一类别的基金份额,红利再投资的份额免收申购费。

5、目前暂不开通C类基金份额与旗下其他基金之间的转换业务,具体开通时间将另行公告。

6、本公告的解释权归本公司。投资者欲了解详细情况,请登录本公司网站(http://www.hftfund.com)查阅各基金最新信息或拨打本公司客户服务热线(40088-40099)。

风险提示:本公司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财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也不保证最低收益。投资者投资于本公司基金时应认真阅读相关基金合同、招募说明书等文件。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海富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6日

附件《海富通养老收益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对照表》

一、基金合同修改前后文对照表

二、托管协议修改前后文对照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