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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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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2016-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面向合格投资者)

声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公众提供有关本期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释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意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的差异是由四舍五入造成的。

一、发行概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中文)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英文)Guangzhou R&F Properties Co.,Ltd.

住所: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

注册资本:805,591,836元

设立时间:1994年8月31日

H股上市地点:香港联交所

H股股票简称:富力地产

H股股票代码:02777.HK

(二)本期公司债券发行核准情况

2015年8月12日,公司2015年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在中国境内发行2015年第二次境内公司债券的议案》。

2015年8月12日,根据发行人股东大会的授权,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在中国境内发行2015年第二次公司债券具体发行方案的议案》。

本次债券计划发行总规模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125亿元),分期发行: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十二个月内完成首期发行,首期发行基础规模不超过人民币60亿元(含60亿元),并设置超额配售选择权;剩余额度自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之日起二十四个月内发行完毕。

经中国证监会于2015年12月25日印发的“证监许可[2015]3065号”文核准,公司获准向合格投资人公开发行面值总额不超过125亿元的公司债券。公司将综合市场等各方面情况确定债券的发行时间、发行规模及其他具体发行条款。

(三)本期发行的基本情况及发行条款

1、债券名称: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品种一简称为“16富力01”,品种二简称为“16富力02”)。

2、发行规模:本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30亿元,可超额配售不超过95亿元(含95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3、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

4、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票面金额为100元,按面值发行。

5、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分为两个品种,品种一为5年期,附第3年末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品种二为5年期。

6、债券票面年利率确定方式:本期债券票面年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簿记建档结果共同协商确定。

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前3年固定不变,在存续期的第3年末,发行人可选择调整票面利率,存续期后2年票面利率为本期债券存续期前3年票面利率年利率加/减发行人调整的基点,在存续期后2年固定不变。

本期债券品种二的票面利率在存续期内固定不变。

7、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公司有权决定在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存续期的第 3 年末调整其后 2 年的票面利率,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第 3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 20 个工作日刊登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若公司未行使利率调整权,则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8、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公司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债券持有人有权选择在公告的投资者回售登记期内进行登记,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品种一按面值全部或部分回售给发行人;若债券持有人未做登记,则视为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品种一并接受上述调整。

9、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采用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每年付息一次,到期一次还本,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的兑付一起支付。

10、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的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年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1、发行首日:2016年1月11日

12、起息日:本期债券自发行首日开始计息,起息日为2016年1月11日。

13、计息期限(存续期间):本期债券品种一的计息期限为自2016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计息期限为2016年1月11日至2019年1月10日;品种二的计息期限为自2016年1月11日至2021年1月10日止。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存续期间,自2017年起每年1月11日之前的第1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的利息登记日。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所持本期债券获得该付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19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品种二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1年每年的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兑付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2019年1月11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一回售部分的本金及其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2021年1月11日前的第3个交易日为本期债券品种二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的兑付登记日。在兑付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获得所持本期债券的本金及最后一期利息。

17、兑付日:本期债券品种一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若债券持有人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其回售部分的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19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本期债券品种二的兑付日期为2021年1月11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

18、还本付息的支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的具体事项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9、担保情况:无担保。

20、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1)收款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天河支行

开户户名: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50158130100000030

(2)收款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淘金支行

开户户名: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44031101040015892

(3)收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荔湾支行

开户户名: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3602000729200515970

21、信用级别及资信评级机构:经联合信用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

22、债券受托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3、发行方式、配售规则:本期发行采取网下面向合格投资者询价配售的方式,由发行人与主承销商根据询价情况进行债券配售。本期债券发行的对象为合格投资者。

24、发行对象:在债券登记机构开立合格证券账户的合格投资者(有关法律法规禁止购买者除外)。

25、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组织承销团,采取以簿记建档为基础的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6、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发行募集资金全部用于偿还金融机构借款及补充营运资金。

27、上市和交易流通安排: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尽快向上证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经监管部门批准,本期债券亦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其他交易场所上市交易。

28、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9、质押式回购安排:本公司主体信用等级和本期债券信用等级均为 AA+级,本期债券符合进行新质押式回购交易的基本条件。本期债券新质押式回购相关申请尚需相关机构批准,具体折算率等事宜按上证所及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执行。

30、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期债券发行上市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的重要日期安排如下:

(五)本期发行的有关机构

1、发行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广东省广州市天河区珠江新城华夏路10号富力中心45-54楼

法定代表人:李思廉

联系人:胡杰

电话:+86-20-38882777

传真:+86-20-38332777

2、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45层

法定代表人:宫少林

联系人:张晓斌、王星辰、寇琳、常梦缇、陆遥、胡龙娇

电话:+86-755-82943666

传真:+86-755-82943121

3、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

(下转B8版)

签署日期:2016年 1 月6 日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

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江苏大厦A座38至45层

联席主承销商、联席簿记管理人

广东省深圳市福田区中心三路8号卓越时代广场(二期)北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