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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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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6-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32 证券简称:道明光学 公告编号:2016-001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议案》,同意公司使用最高额度不超过10,000万元的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适时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并授权公司总经理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上述额度自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一年之内有效。(详见2015年8月22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15-069《关于使用自有资金投资保本型理财产品的公告》。

2015年11月2日,公司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签订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协议,使用公司自有资金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该行保本型理财产品,期限为63天的中银保本理财-人民币按期开放理财产品,具体内容详见2015年11月4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 2015-084《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的进展公告》。2016年01月04日,该理财产品已到期,购买该理财产品的本金50,000,000元和收益276,164.38元已如期到账。上述款项到账后,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以下简称“招商银行”)签订了购买保本型银行理财产品协议,详细情况披露如下:

一、 理财产品的主要情况

2016年1月6日,公司与招商银行签署了购买银行理财产品的协议。公司出资5000万元人民币购买理财产品,具体情况如下:

1、产品名称:招商银行点金公司理财之步步生金8688号保本理财计划

2、理财产品认购金额:5000万元人民币

3、理财产品期限:181天。

4、理财产品成立日:2016年01月05日。

5、理财产品到期日:2016年07月05日。

6、产品类型:保本浮动收益类

7、预期年化收益率:2.7%

8、收益计算方法:理财产品收益=理财本金×当期实际年化收益率×实际理财天数/365

9、产品投资范围:本理财计划资金投资于我国银行间市场信用级别较高、流动性较好的金融资产,包括但不限于国债、金融债、央行票据、债券回购、资金拆借、银行存款以及高信用级别的企业债、公司债、短期融资券、中期票据、资产支持证券、次级债等其他金融资产,并可投资于可转换债券、可分离债、新股申购、交易所债券等其他金融资产。

10、理财计划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成立后,如出现包括但不限于如下情形,招商银行有权但无义务提前终止该理财计划,且理财计划本金及收益将以资产组合提前终止时实际出让或处分情况来计算:

(1) 如遇国家金融政策出现重大调整并影响到本理财计划的正常运作时,招商银行有权提前终止本理财计划;

(2) 在理财计划存续期内,如果连续10个交易日本理财计划余额低于1亿份,则招商银行有权宣布终止本理财计划。

一旦招商银行终止本理财计划,将提前2个交易日以公告形式通知投资者,并在终止日后3个交易日内向客户返还理财本金(如有)和收益(如有)。

11、资金来源:公司自有资金

12、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招商银行无关联关系

13、产品风险提示:

(1) 本金及理财收益风险:本理财计划有投资风险,只保障理财资金本金,不保证理财收益,投资者应充分认识投资风险,谨慎投资。如果投资组合内的资产发生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各种风险导致投资组合无收益,则由此产生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2)管理人风险:因管理人(包括本理财计划的投资管理人、所投资的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如有)、相关投资顾问(如有)等,下同)受经验、技能等因素的限制,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如因信托计划/资管计划的受托人和相关投资顾问违背相关协议约定、处理事务不当,可能导致本理财计划项下的理财资金遭受损失。

(3)政策风险:本理财计划是针对当前的相关法规和政策设计的。如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全部损失。

(4)延期风险:如因理财计划项下资产组合变现等原因造成理财计划不能按时还本付息,理财期限将相应延长。

(5)流动性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间,投资者只能在本产品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申购与赎回,这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任一交易日,若理财计划净赎回额超过本理财计划上一交易日余额10%时,即为发生大额赎回,此时招商银行有权拒绝赎回申请,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资金安排,带来流动性风险。

(6)再投资风险:由于招商银行在特定情况下提前终止理财,则本理财计划的实际理财期可能小于预定期限。如果理财计划提前终止,则投资者将无法实现期初预期的全部收益。

(7)信息传递风险:本理财计划存续期内不提供估值,投资者应根据本理财计划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招商银行按照本说明书有关“信息公告”的约定,发布理财计划的清算信息公告。投资者应根据“信息公告”的约定及时登录招商银行网站或致电招商银行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95555)或到招商银行营业网点查询。如果投资者未及时查询,或由于通讯故障、系统故障以及其他不可抗力等因素的影响使得投资者无法及时了解理财计划信息,并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因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另外,投资者预留在招商银行的有效联系方式变更的,应及时通知招商银行。如投资者未及时告知招商银行联系方式变更的,或因投资者其他原因导致招商银行在需要联系投资者时无法及时联系上,可能会由此影响投资者的投资决策,由此而产生的责任和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本理财计划不提供账单,投资者应根据本产品说明书所载明的公告方式及时查询本理财计划的相关信息,若因投资者未及时通过前述方式查询相关信息,可能不能及时了解理财计划的盈亏状况,并可能将丧失提前退出及再投资的机会,由此导致的风险和责任由投资者自行承担。

(8)理财计划不成立风险:如自本理财计划开始认购至理财计划原定成立日之前,若理财计划认购总金额未达到规模下限(如有约定),或国家宏观政策以及市场相关法规政策发生变化,或市场发生剧烈波动,或发生其他经招商银行合理判断难以按照本产品说明书规定向客户提供本理财计划的情形,招商银行有权宣布本理财计划不成立。

(9)不可抗力风险:指由于自然灾害、战争等不可抗力因素的出现,将严重影响金融市场的正常运行,可能影响理财计划的受理、投资、偿还等的正常进行,甚至导致本理财计划收益降低甚至本金损失。

二、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

1、公司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在上述额度内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公司财务负责人负责组织实施,财务部具体操作。公司财务部会同审计部的相关人员及时分析和跟踪银行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若出现产品发行主体财务状况恶化等重大不利因素时,公司将及时予以披露;

2、公司审计部负责对低风险投资理财资金使用与保管情况的审计与监督,每个季度末应对所有银行理财产品投资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并根据谨慎性原则,合理的预计各项投资可能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并向审计委员会报告;

3、独立董事、监事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三、对公司的影响

1、公司本次使用5,000万元自有资金购买银行保本理财产品是在确保公司日常经营和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以自有资金适度进行低风险理财产品的投资,不会影响公司主营业务的正常开展。

2、通过进行适度的低风险短期理财,能获得相对银行存款利息更高的投资效益,为公司股东谋取更多的投资回报。

四、备查文件

1、公司与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永康支行签订的《招商银行公司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

特此公告。

道明光学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