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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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63 证券简称:华东医药 公告编号: 2016-002公司债代码:112247 公司债简称:15华东债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临时、变更或否决提案;

2、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一、会议召开情况

1、召开时间:2016年1月6日下午14:30

2、召开地点: 公司会议室

3、召开方式: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

4、召集人:董事会

5、主持人:董事长李邦良先生

6、本次会议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二、会议出席情况

1、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9人,代表股份243,511,50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56.1009%。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5人,代表股份236,131,441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54.4006%。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7,380,067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7002%。

2、中小股东出席的总体情况:

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的股东57人,代表股份12,471,348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2.8732%。

其中:通过现场投票的股东13人,代表股份5,091,281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1.1729%。

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44人,代表股份7,380,067 股,占上市公司总股份的 1.7002%。

3、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三、提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1、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选举李邦良、吕梁、岳进、张继、傅航、李阅东、钟晓明、张炜、谢会生等九人为第八届董事会成员,其中,钟晓明、张炜、谢会生等三人为独立董事。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上述董事简历详见2015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2015-050号公告。)

2、审议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

会议以记名投票表决的形式,以累积投票制方式通过了《关于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非职工代表监事的议案》,选举白新华、刘程炜、秦云、张筠等四人为第八届监事会成员。表决结果如下:

总表决结果:

中小股东表决情况:

(上述监事简历详见2015年12月22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及《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和《上海证券报》发布的2015-051号公告。)

3、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因公司发展需要,需在公司经营范围中增加:危化品运输,因此,需对《公司章程》中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的部分内容进行修改。详见公司在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上发布的修改后的《公司章程》。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01,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99.923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

4、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结合公司近几年的经营情况,参考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的标准(第七届董事会独立董事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每位独立董事的津贴为6万元/年(税前),所得税由公司代为缴纳。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01,908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9.996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12,461,748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 %;反对 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0.0730%。

5、审议通过《关于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对今后公司开展重大投资及并购项目中涉及的特定事项给予董事会相应预授权限的议案》

5.1:《关于对董事会开展重大投资并购项目涉及提供履约保证相关事项的预先授权》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64,665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20%;反对2,737,743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1.1243%;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9,724,5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748%;反对2,737,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21.9523%;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 %。

5.2:《关于对公司今后开展重大投资并购项目需向成立的特殊目的子公司实行增资、提供预先借款或跨境放款等相关事项对董事会的预先授权》总表决情况:

同意240,764,665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98.8720%;反对 2,737,743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1.1243%;弃权 9,1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9,724,505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77.9748%;反对2,737,743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21.9523%;弃权9,1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

6、审议通过《关于运用闲置资金进行低风险银行短期理财产品投资的议案》

总表决情况:

同意243,501,908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961%;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0.0002%;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所有股东所持股份的 0.0037%。

中小股东总表决情况:

同意 12,461,748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 99.9230%;反对500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040%;弃权9,100 股,占出席会议中小股东所持股份的0.0730%。

四、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1、律师事务所名称: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

2、律师姓名:吕崇华、吕晓红

3、结论性意见:本所律师认为,华东医药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与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会议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作出的决议合法有效。

五、备查文件

1、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2、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对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出具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华东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