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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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达宏利货币市场基金收益支付公告

2016-01-07 来源:上海证券报

公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7日

1 公告基本信息

注:-

2 与收益支付相关的其他信息

注:-

3 其他需要提示的事项

1、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货币市场基金投资等相关问题的通知》(证监基金字[2005]41号)第十款的规定:“当日申购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当日赎回的基金份额自下一工作日起不享有基金的分配权益”。

2、本基金投资者的累计收益定于每月10日集中支付并按1.00元的份额面值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若该日为非工作日,则顺延到下一工作日;

3、咨询办法:

⑴、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网站:www.mfcteda.com。

⑵、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全国统一客服热线:400-698-8888/010-66555662

⑶、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直销网点及本基金各代销机构的相关网点(详见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及相关公告)

泰达宏利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