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大交易所规范预披露落实减持新规
证监会昨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1月9日起施行。《减持规定》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股份减持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建立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为配合和落实《减持规定》,上交所同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的信息预披露进行规范;深交所则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公告格式,细化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制度,并要求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
证监会昨日发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自1月9日起施行。《减持规定》对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的股份减持行为作出了明确具体的规定,并建立了大股东减持预披露制度。
为配合和落实《减持规定》,上交所同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计划/计划实施情况公告格式指引》,对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行为的信息预披露进行规范;深交所则修订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相关公告格式,细化了关于大股东减持股份计划的预披露制度,并要求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实施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