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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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2016-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代码:601886 股票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临2016-001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于2016年1月7日在公司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到董事 9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规定。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刘载望先生主持,经过审议,一致同意通过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为满足公司经营发展及日常营运资金的需求,拓宽融资渠道,有效降低融资成本及提高融资效率,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最高额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的超短期融资券(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具体情况如下:

(一)、本次发行基本方案

1、发行规模:不超过30亿元人民币。

2、发行期限:在注册有效期内(两年),分期发行,每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期限不超过270天,具体由公司及承销商根据市场情况确定。

3、发行利率: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利率按照市场情况确定。

4、发行对象:本次发行的对象为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机构投资者。

5、发行方式: 由承销机构在中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

6、决议有效期:本次发行超短期融资券事宜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在本次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二)、本次发行授权事项

为保证本次发行顺利进行,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负责本次发行的研究与组织工作,由董事会根据进展情况授权公司经营层实施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确定本次发行的具体金额、期限、发行期数、利率、承销方式及发行时机等具体发行方案;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在上述授权范围内,负责修订、签署和申报与本次发行有关的一切协议和法律文件,并办理超短期融资券的相关申报、注册手续;

4、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5、办理与本次超短期融资券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6、上述授权在本次发行的超短期融资券的注册有效期内持续有效。

本次发行上述事宜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获得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实施。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表决情况: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提议于2016年1月25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关于发行超短期融资券的议案》。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证券代码:601886 证券简称:江河创建 公告编号:2016-002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

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5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5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公司三楼大会议室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5日

至2016年1月25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适用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特别决议议案:无

2、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3、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4、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①参加会议的法人股股东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人股东账户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出席人身份证;

②个人股东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

③委托出席会议:委托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东账户卡、委托人身份证;

④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信函到达以邮戳时间为准;传真以收到时间为准)。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19日(上午10:00-11:30,下午2:00-4:30)。

3、登记地点:北京市顺义区牛汇北五街5号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4、会议联系人:王鹏 孔新颖

5、会议联系方式:

电话:(010)60411166-8808 ;传真:(010)60411666 ;邮政编码:101300

六、其他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半天。拟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自行安排食宿和交通工具,费用自理。

特此公告。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7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江河创建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5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