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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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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摘要

2016-01-08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60版)

(二)开通转换的销售机构

投资者可通过基金管理人的直销渠道和以下代销机构办理以上基金的基金转换业务:

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交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有限责任公司、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烟台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温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信建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吴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光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安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渤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航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齐鲁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国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万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恒泰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爱建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江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信达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海通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南京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东海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天相投资顾问有限公司、华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财富证券有限公司、华宝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长城国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信证券(浙江)有限责任公司、九州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申万宏源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中国中投证券有限责任公司、金元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华鑫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国海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华信证券有限责任公司、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上海天天基金销售有限公司、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和讯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万联证券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业务需要,本基金管理人还将会选择其他销售机构开办此业务并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公告。

十四、费用概览

一、基金费用的种类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3、基金销售服务费;

4、《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信息披露费用;

5、《基金合同》生效后与基金相关的会计师费、律师费和诉讼费;

6、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费用;

7、基金的证券交易费用;

8、基金的银行汇划费用;

9、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可以在基金财产中列支的其他费用。

二、基金费用计提方法、计提标准和支付方式

1、基金管理人的管理费

本基金的管理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1.5%年费率计提。管理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1.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管理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管理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管理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2、基金托管人的托管费

本基金的托管费按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的0.25%的年费率计提。托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25%÷当年天数

H为每日应计提的基金托管费

E为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托管费每日计提,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托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取。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日等,支付日期顺延。

3、基金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A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本基金销售服务费将专门用于本基金的销售与基金份额持有人服务,基金管理人将在基金年度报告中对该项费用的列支情况作专项说明。销售服务费计提的计算公式如下:

H=E×0.20%÷当年天数

H 为C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C类基金份额前一日的基金资产净值

基金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个月月末,按月支付,由基金管理人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基金销售服务费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复核后于次月前5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支付给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收到后按相关合同规定支付给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公休假等,支付日期顺延。

上述“一、基金费用的种类中第4-9项费用”,根据有关法规及相应协议规定,按费用实际支出金额列入当期费用,由基金托管人从基金财产中支付。

三、不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下列费用不列入基金费用:

1、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因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导致的费用支出或基金财产的损失;

2、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处理与基金运作无关的事项发生的费用;

3、《基金合同》生效前的相关费用;

其他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不得列入基金费用的项目。

四、与基金销售有关的费用

A类和C类模式销售费率如下表所示:

1、本基金A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1323)

(1)申购费

本基金的申购费用由申购基金份额的投资者承担,不列入基金财产,主要用于本基金的市场推广、销售、注册登记等各项费用。具体申购费率如下:

(2)赎回费

本基金赎回费由赎回人承担,在投资者赎回基金份额时收取。对持续持有期少于7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1.5%的赎回费,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0日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75%的赎回费,并将上述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少于3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75%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3个月但少于6个月的投资人收取不低于0.5%的赎回费,并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50%计入基金财产;对持续持有期长于6个月的投资人,应当将不低于赎回费总额的25%计入基金财产。未计入基金财产的赎回费用于支付登记费和其他必要的手续费。

赎回费随基金持有时间的增加而递减,费率如下:

注:1年指365天

2、本基金C类收费模式(基金代码:002170)

(1)申购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不收取申购费用。

(2)销售服务费

本基金C类基金份额的销售服务费年费率为0.20%。

(3)C类基金份额赎回费

本基金 C 类基金份额的赎回费率如下表所示:

赎回费用由赎回C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持有人承担,在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C类基金份额时收取。对C类基金份额持有人收取的赎回费全额计入基金财产。

3、本基金的申购费用最高不超过申购金额的5%,赎回费用最高不超过赎回金额的5%。本基金的申购费率、申购份额具体的计算方法、赎回费率、赎回金额具体的计算方法和收费方式由基金管理人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确定,并在招募说明书中列示。基金管理人可以在基金合同约定的范围内调整费率或收费方式,并最迟应于新的费率或收费方式实施日前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介上公告。

4、基金管理人可以在不违背法律法规规定及《基金合同》约定的情形下根据市场情况制定基金促销计划。在基金促销活动期间,按相关监管部门要求履行相关手续后,基金管理人可以适当调低基金申购费率。

五、基金税收

本基金运作过程中涉及的各纳税主体,其纳税义务按国家税收法律、法规执行。

十五、对招募说明书更新部分的说明

本招募说明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公开募集证券投资基金运作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销售管理办法》、《证券投资基金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及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基金管理人对本基金原招募说明书进行了更新,并根据本基金管理人在本基金合同生效后对本基金实施的投资经营活动进行了内容补充和更新,主要更新的内容如下:

1、在“重要提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2、在“三、基金管理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3、在“四、基金托管人”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4、在“五、相关服务机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六、基金的募集”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5、在“八、基金份额的申购与赎回”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6、在“九、基金的投资”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7、在“十、基金的业绩”中,更新了相关内容。

8、在“二十二、其他应披露事项”中,增加了其他披露事项:

1、2015年05月28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2、2015年05月28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参加部分代销机构网上交易和定期定额投资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3、2015年05月28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开放日常申购、赎回、转换和定期定额投资业务的公告》;

4、2015年06月01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吴移动互联参加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网上银行、手机银行和柜面申购业务及定期定额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5、2015年06月01日在公司网站 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直销柜台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6、2015年06月08日在公司网站 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杭州数米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业务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7、2015年06月08日在公司网站 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网上交易开展转换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8、2015年06月08日在公司网站 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新增诺亚正行(上海)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业务及参加柜台、网上交易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9、2015年0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 证券时报 上海证券报 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10、2015年06月12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好买基金销售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11、2015年0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关于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旗下基金参与深圳众禄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2、2015年0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数米基金网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3、2015年06月26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浙江同花顺基金销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4、2015年07月01日在中国证券报 上海证券报 证券时报 证券日报 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管理的基金2015年半年度资产净值公告》;

15、2015年07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直销柜台开展申购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6、2015年07月0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公司及高管、基金经理投资旗下基金相关事宜公告》;

17、2015年07月14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新增代销机构并开通定期定额投资及转换业务及参加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8、2015年07月17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在公司直销中心柜台开展赎回费率优惠活动的公告》;

19、2015年0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天天基金网费率优惠的公告》;

20、2015年0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1、2015年09月17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在上海汇付金融服务有限公司申购费率及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2、2015年09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好买基金网费率优惠的公告》;

23、2015年10月08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 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江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基金定投申购费率优惠的公告》;

24、2015年10月20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部分基金参加平安证券有限责任公司基金申购及定期定额投资费率优惠的公告》;

25、2015年10月26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3季度报告》;

26、2015年11月0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参加上海长量基金销售投资顾问有限公司费率优惠的公告》;

27、2015年11月24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网站等媒体上公告了《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基金新增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为代销机构并推出定期定额业务及转换业务的公告》;

28、2015年11月24日在公司网站、上海证券报等媒体上公告了《关于东吴移动互联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增加C类份额并修改基金合同的公告》。

十六、签署日期

本基金更新招募说明书于2016年1月8日签署。

东吴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零一六年一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