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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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2016-01-0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083 证券简称:博信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暨增持计划实施完成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博信股份”)接到控股股东深圳前海烜卓投资发展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为“烜卓发展”)通知,烜卓发展增持本公司股份的计划实施完成。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 本次增持计划

公司原实际控制人杨志茂先生曾于2015年7月作出承诺:自2015年7月8日起6个月内以自身名义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累计增持比例不低于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1%,且不超过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2%。

2015年11月25日,杨志茂先生与烜卓发展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约定杨志茂先生将所持有的博信股份32,400,0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14.09%)转让给烜卓发展,杨志茂先生的上述承诺义务自股份转让协议生效之日起由烜卓发展承继履行。(详情请查阅公司于2015年11月27日披露的《关于实际控制人签署股份转让协议的提示性公告》)

二、本次增持计划实施情况

截止本公告日,烜卓发展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累计增持博信股份2,300,094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的1.00%。本次具体增持的股份数量及价格如下表所示:

本次增持是烜卓发展对上述承继增持承诺的具体实施,本次增持数量达到上述增持承诺的预定下限,且未超过预定上限。本次增持完成后烜卓发展共持有博信股份34,700,094股股份,占博信股份总股本的15.09%。

三、本次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等有关规定。

四、烜卓发展承诺:自2016年1月8日起12个月内烜卓发展不转让通过本次增持取得的博信股份2,300,094股股份。

特此公告。

广东博信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九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