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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1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2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董事,公司全体董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9名。会议由董事长蒋明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9名董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公司副董事长的议案》

选举史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副董事长,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选举第五届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

选举史杰文先生为公司第五届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菁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魏丹萍女士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发行协议、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同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议审议《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表决结果: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通知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

内部审计负责人简历

马菁,女,1971年7月出生,在职大学本科学历,高级会计师。1990年10月进入杭州制氧机集团有限公司工作,曾任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筹)财务负责人兼财务部长、杭州杭氧物资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副部长,2011年7月至今担任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会计部部长。马菁女士与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及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存在关联关系;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的惩戒。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2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

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8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召开本次会议的通知及会议资料于2015年12月31日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送达各位监事,公司全体监事以通讯形式参加了会议。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陶自平先生主持。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3名监事审议了本次会议的议案,并对审议事项进行了表决。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聘任内部审计负责人的议案》

同意聘任马菁女士为公司内部审计负责人,任期自本次董事会通过之日起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之日止,同时免去魏丹萍女士审计部负责人的职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同意公司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并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的一切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发行协议、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详见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的议案

同意修订《外派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管理办法》。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同意票数占总票数的100%。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3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

债务融资工具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为满足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优化债务结构、偿还银行借款、降低财务费用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银行间债券市场非金融企业债务融资工具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并结合公司业务发展的需要,公司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以下简称“本次定向工具”),具体情况如下:

一、发行方案

1、发行人: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2、发行规模:公司本次拟向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申请注册金额不超过人民币5亿元的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

3、发行日期:注册有效期为2年,在注册有效期内可根据资金实际需求情况一次发行或分期发行;

4、发行期限:不超过5年(含5年);

5、发行对象:本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发行协议确定的定向投资人之间;

6、发行利率:根据发行时银行间市场的供需情况,以簿记建档的最终结果确定;

7、担保方式:无担保(信用发行);

8、发行方式:本期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由承销机构进行推介并向投资人定向发行;

9、募集资金用途:将用于偿还银行借款、补充公司及子公司营运资金等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政策要求的用途;

10、主承销商:杭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主承销商),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席主承销商)。

二、授权事宜

为保证公司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顺利发行,董事会拟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长全权负责办理与本次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有关事宜,包括但不限于:

1、根据市场条件和公司需求,从维护公司利益最大化的原则出发,制定本次申请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发行条款,包括发行期限、发行额度、发行利率、发行方式、承销方式等与发行条款有关的事宜;

2、决定聘请为本次发行提供服务的主承销商及其他中介机构;

3、根据交易商协会要求,制作、修改和报送本次发行的申报材料;

4、签署、修改、补充、递交、呈报、执行本次发行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注册报告、发行协议、承销协议等);

5、根据实际情况决定募集资金在上述募集资金用途内的具体安排及资金使用安排;

6、如监管政策或市场条件发生变化,除涉及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规定必须由公司股东大会重新表决的事项外,可依据监管部门的意见对本次发行的具体方案等相关事项进行相应调整;

7、根据适用的监管规定进行相关的信息披露;

8、办理与本次定向工具发行相关的其他事宜。

9、本次授权有效期限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上述授权事项办理完毕之日止。

三、其他说明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并经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批准及接受发行注册后方可实施(最终发行方案以中国银行间市场交易商协会注册通知书为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证券代码:002430 证券简称:杭氧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4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会议召开的基本情况

(一)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二)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公司法》及《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合法有效。

(三)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时间: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4:30;

2、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7日—2016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15:00至2016年1月28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四)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1、现场投票:股东本人出席现场会议或者通过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他人出席现场会议。

2、网络投票: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或符合规定的其他投票方式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会议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15:00交易结束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股东。不能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授权委托书式样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公司的股东。

2、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的律师。

(六)会议地点:浙江省临安经济开发区青山湖街道东环路99号杭氧股份临安制造基地行政楼A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发行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的议案

上述事项的详细情况请见刊登于2016年1月11日的《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公司公告。

三、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登记方法

(一)登记手续:请符合上述出席条件的股东,凭本人身份证、股东帐户卡或法人单位证明(代理人持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帐户卡和授权委托书)办理登记手续,异地股东可以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二)登记时间:2016年1月25日—1月26日的8:30—16:00。

(三)登记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向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相关事宜具体说明如下:

(一)、采用深交所交易系统的投票程序如下: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投票程序比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新股申购业务操作。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该证券相关信息如下: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A、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买入投票”;

B、输入证券代码:362430

C、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价格分别申报,具体如下表:

D、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

权。委托股数与表决意见的对照关系如下表:

E、确认委托完成。

4、计票原则: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5、注意事项:

A、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B、对同一表决事项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C、同一表决权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网络投票,以第一次为准。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操纵流程

1、投票时间

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15:00。

2、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

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录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6-8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 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5分钟后即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服务密码激活后如遗失的,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3)取得申请数字证书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咨询电话:0755-83239016。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登录 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1)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

(2)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录”,输入您的“证券账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股东可选择 CA证书登录;

(3)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4)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五、其他事项

(一)联系方式及联系人

电话:0571—85869076

传真:0571—85869076

联系地点: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区中山北路592号1119室证券部办公室。

邮编:310014

联系人:何干良、高春凤

(二)会议费用

会期半天,与会者食宿及交通费自理。

特此公告

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

附件1: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全权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我单位(本人)出席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特授权如下:

对全部议案,行使以下表决权:

注:1、请在对应表决栏中用“√”表示。

2、对于本单位(本人)对审议事项未作具体指示的,代理人□有权/□无权按照自己的意思表决。

附件2:

股 东 登 记 表

截止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15:00深圳证券交易所收市后,本公司(或个人)持有“杭氧股份(股票代码:002430)股票 股,现登记参加杭州杭氧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单位名称(或姓名):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股东账户号:

持有股数:

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