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2619 证券简称:巨龙管业 公告编号:2016—002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一、重要提示

本次股东大会无增加、变更、否决提案的情况

二、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8日(星期五)上午9点30分

网络投票时间:通过深圳证券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

月8日上午9:30 至11:30,下午1:00 至3: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互联网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7日下午3:00 至2016年1月8日下午3: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2、会议召开地点: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三楼会议室

3、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4、会议表决方式: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结合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5、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吕仁高先生

6、会议的召集、召开与表决程序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三、会议的出席情况

参加本次股东大会股东及股东代表共14名,代表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为158,924,954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49.66%。其中:出席现场投票的股东(股东代理人)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109,430,5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4.20%;通过网络投票的股东7名,代表有表决权股份为49,494,454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5.47%。

现场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吕仁高先生主持,公司部分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列席了本次会议。

四、议案的审议和表决情况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现场会议及现场投票方式进行表决,各项议案的审议及表决情况如下:

1、《关于重大资产重组事项延期复牌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921,1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99.99%;反对3,80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001%;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2、《关于签订天津华泽智永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合伙协议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158,924,954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00%;反对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弃权0股,占出席会议股东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0%。

五、律师出具的法律意见

北京国枫律师事务所崔白、郑超律师出席了本次股东大会会议,进行现场见证并出具法律意见书,认为:巨龙管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龙管业章程的规定;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人和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方法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巨龙管业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特此公告。

浙江巨龙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