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票面利率公告

2016-01-11 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公司及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发行人”或“富力地产”)发行不超过人民币125亿元(含125亿元)公司债券已获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5]3065号文核准,第一期债券基础发行规模为人民币30亿元,超额配售不超过人民币95亿元。其中,品种一基础发行规模为20亿元;品种二基础发行规模为10亿元。本期债券设置品种间回拨选择权,回拨比例不受限制,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将根据本期债券发行申购情况,在总发行规模内(含超额配售部分),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决定是否行使品种间回拨选择权。

2016年1月8日,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网下向合格投资者进行了簿记建档,根据簿记建档结果,并经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充分协商和审慎判断,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决定行使品种间的回拨选择权,最终确定本期债券品种一的票面利率为3.95%。

发行人将按上述票面利率于2016年1月11日-2016年1月13日面向合格投资者网下发行本期债券(品种一简称为“16富力01”)。具体认购方法请参考2016年1月7日刊登在《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上的《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第一期)发行公告》。

特此公告。

发行人:广州富力地产股份有限公司

牵头主承销商:招商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