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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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为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四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2016-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各会员单位:

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定于2016年1月13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盐城东方投资开发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391”,证券简称“15东方01”,发行总额10亿元,票面利率5.8%,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大连星海湾金融商务区投资管理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402”,证券简称“15星海02”,发行总额30亿元,票面利率6.5%,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天瑞集团水泥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406”,证券简称“15瑞泥02”,发行总额4.5亿元,票面利率8%,债券期限2年,附第1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4、中天城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407”,证券简称“15中城02”,发行总额11.6亿元,票面利率8.5%,债券期限4年,附第2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2016年记账式贴现(一期)

国债上市交易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6年记账式贴现(一期)国债已发行结束,根据财政部通知,本期债券于2016年1月13日起在本所上市交易。

本期债券为91日期贴现式国债,证券编码“108099”,证券简称“贴债1601”,标准交易单位“10张”,2016年4月11日到期按面值偿还。

特此通知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支付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

国债等四只债券利息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2013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将于2016年1月25日支付利息。为做好上述债券的利息支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2009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0916”,证券简称为“国债0916”,是2009年7月23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8%,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1.74元。

二、2013年记账式附息(三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303”,证券简称为“国债1303”,是2013年1月24日发行的7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3.42%,每年支付1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3.42元。

三、2014年记账式附息(十六期)国债证券代码为“101416”,证券简称为“国债1416”,是2014年7月24日发行的3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76%,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38元。

四、2014年江苏省政府债券(三期)证券代码为“109135”,证券简称为“江苏1403”,是2014年7月25日发行的10年期债券,票面利率为4.29%,每年支付2次利息,每百元面值债券本次可获利息2.145元。

五、本所从2016年1月15日至2016年1月22日停办上述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六、上述债券付息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2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上述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利息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25日除息交易。

七、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上述债券利息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账户,并由证券商将付息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账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

国债到期兑付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2015年记账式贴现(十二期)国债将于2016年1月25日到期兑付。为做好本期债券的本息兑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本期债券证券代码为“108086”,证券简称为“贴债1512”,是2015年10月26日发行的91日期债券,以贴现形式发行,到期按面值兑付。本次到期兑付,每百元面值国债可获得的本息为100元。

二、本所从2016年1月15日起停办本期债券的转托管及调帐业务。

三、本期债券兑付债权登记日为2016年1月20日,凡于当日收市后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享有获得本次兑付款项的权利。2016年1月21日本期债券摘牌。

四、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在收到财政部拨付的本期债券兑付款项后,将其划入各证券商的清算备付金帐户,并由证券商将兑付资金及时划入各投资者的资金帐户。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

关于为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等三只债券

提供转让服务有关事项的通知

各会员单位:

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 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定于2016年1月13日起在本所综合协议交易平台进行转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366”,证券简称“15酉阳01”,发行总额8亿元,票面利率8%,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2、酉阳县桃花源旅游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二期)证券代码“118367”,证券简称“15酉阳02”,发行总额7亿元,票面利率8%,债券期限5年,附第3年末发行人上调票面利率选择权和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3、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证券代码“118411”,证券简称“15新华01”,发行总额8亿元,票面利率7.5%,债券期限3年,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每年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深圳证券交易所

二○一六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