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接B21版)
乙方按期足额支付认股价款后,甲方应尽快按照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的有关规定办理乙方认购的股票的登记托管手续,以使乙方成为本协议认购股份的合法持有人。
(五)限售期
乙方认购的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自本次发行股票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后成立。
2、本协议在下列条件全部满足时生效:
(1)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方案内容包括乙方以现金方式认购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
3、本协议成立后,一方违反本协议生效前应履行的责任或义务,另一方有权要求违反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若乙方未能按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缴纳履约保证金的,甲方按照本协议约定终止履行本协议的,则乙方应按履约保证金的同等金额向甲方承担缔约过失责任。
(七)违约责任
1、任何一方未能遵守或履行本协议项下承诺、保证或义务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守约方因之造成的全部损失,包括追索该等损失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本协议生效后,若乙方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按期、足额地缴纳认购价款,则乙方已经缴纳的履约保证金甲方不予退还,履约保证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方继续追偿。
3、本协议项下约定的非公开发行股票事宜如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能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或者未能发行成功的,不构成甲方违约,甲乙任何一方均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甲方应于该等事件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退还乙方缴纳的履约保证金。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6-010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
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以及《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的相关要求,对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说明如下:
一、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及前提
1、本次非公开发行预计于2016年度内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估计,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不考虑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帐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如财务费用、投资收益)等的影响。
3、本次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206,896,549股(含本数),发行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增至1,249,595,283股,增幅为19.84%,该发行股数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为准。发行价格按照7.25元/股计算。
4、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不考虑发行费用的影响。
5、201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均照2015年前三季度该指标的4/3进行预测,则2015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为206,835,459.40元/191,017,059.4元,2016年全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前/后的净利润分别有以下三种情况:(1)与2015年度保持一致;(2)比2015年增长5%;(3)比2015年增长10%。
2015年、2016年的盈利水平假设仅用于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未考虑本次发行募投项目实施后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等的影响,不代表公司对2015、2016年经营情况及趋势的判断,亦不构成对本公司的盈利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6、公司2014年度现金分红总金额114,696,860.74元,折合每股现金分红0.22元(含税)。公司2015年度以现金形式分配的利润不低于当年实现的可供分配利润的30%,假设2015年度现金分红为57,305,117.82元。
7、公司2014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为4,225,339,306.51元。
公司2015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15年期初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15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
2016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前)=2016年期初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本期现金分红金额。
2016年12月31日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发行后)=2016年期初归属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016年非公开发行融资额-本期现金分红金额。
8、预测公司发行后净资产时,仅考虑了现金分红、募集资金到帐和实现净利润三个因素的影响。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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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对基本每股收益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公司按照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中的要求、根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编报规则第9号—净资产收益率和每股收益的计算及披露》中的规定进行计算。
2、每股净资产=期末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权益÷期末总股本
3、基本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4、稀释每股收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股份总数+发行新股增加股份数×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12)
5、本次发行后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当期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期初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资产+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2-本期现金分红×分红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本次发行募集资金总额×发行月份次月至年末的月份数÷12)
二、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提升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增强公司的盈利能力
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进一步提高公司资本实力,扩大公司生产规模,增强公司在子午线轮胎方面的优势,抓住国际国内轮胎行业发展的机遇,做大做强公司主业。本次通过在越南投资建设全钢子午线轮胎和非公路轮胎项目,将进一步扩大公司业务规模,提升企业的行业地位,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从而实现可持续发展,为公司在市场竞争中赢得优势。
2、优化公司资本结构,改善财务状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资产负债率(合并)已达到67.58%。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公司的资本金得到补充,有利于公司降低资产负债率,改善公司资本结构,进一步优化财务状况,降低偿债风险,为公司的健康、稳定发展奠定基础。同时,本次募投项目的市场前景广阔,项目达产后预计将进一步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改善公司的财务状况。
3、完善公司海外布局,规避海外贸易壁垒。
本次募集资金主要投资越南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的建设,一方面是由于目前中国轮胎行业遭遇国外反倾销、反补贴及特保等贸易摩擦频繁,公司将通过海外设厂的“曲线发展”,可以进一步规避国际贸易壁垒,提升公司的海外市场竞争力;另一方面,东南亚轮胎需求增长较快,西方国家也普遍对东南亚实施优惠的双边贸易政策,中国东盟自由经贸区的建立,公司在欧洲和北美建立了自己的销售网络等有利因素,公司在越南建设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将加快公司的全球化布局,保持企业尤其是出口贸易的健康发展。
4、满足公司经营发展中对资金的需求
轮胎制造行业作为资本密集型行业,企业在维持生产、销售、管理等日常营运活动过程中均需要投入大量资金。未来几年内公司仍将处于业务快速发展阶段,对营运资金的需求也将随着扩大。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补充公司流动资金,是公司实现持续快速发展的切实需要,十分必要。
三、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公司从事募投项目在人员、技术、市场等方面的储备情况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计划用于年产120万套全钢子午线轮胎和3万吨非公路轮胎项目及补充流动资金。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是在现有业务基础上,公司根据行业发展趋势和对市场需求的判断,经过详细论证确定的,是对现有业务的升级及拓展。本项目将充分发挥公司现有业务在技术、品牌、市场、地域、资源和劳动力等方面的优势条件以及公司在全球的销售网络渠道,将与公司在中国境内的生产企业统一协调产品生产计划和销售发货,能够适应国内外市场的变化和需求,在国内外市场上产生竞争力,市场前景广阔。同时可达到优化资源配置,增强规避和抵抗出口退税政策变化、国际贸易、市场竞争等各项风险的多重效果。
公司已做好了实施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所需人员、技术等方面的必要准备,同时开展了市场调研。
1、人员储备
为保证管理的一致性和运作的效率,募投项目运行所需的管理人员将以内部培养和外部招聘结合的方式进行,以保证新项目管理人员的综合实力。相应的技术人员、生产一线员工,也将从公司各对应部门、生产车间提前确定储备名额,安排有潜力、技术好的员工,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投产和运行。项目人员储备名额确定后,公司还将根据新项目的产品特点、管理模式,制定相关人员的培养计划,保证相关人员能够顺利上岗并胜任工作。
2、技术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地址位于公司在越南的子公司现有厂区内,可以充分利用赛轮越南已有的技术优势,同时公司目前已具备一定的全钢胎生产能力,并掌握较为成熟的技术和经验,可以为本次募投项目提供技术借鉴。
3、市场储备
本次募投项目目标市场定位以国际市场销售为主,其产品除在越南当地实现销售外,在国际市场主要以南美、北美、欧洲等对中国产轮胎产品实行贸易保护政策的国家和地区为主。公司前期通过组织市场调研了解,目前南美、东南亚等市场对全钢胎仍有较大的需求潜力。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现有业务板块主要为:子午线轮胎的研发、生产和销售(以下简称“轮胎生产销售”);子午线轮胎制造技术的开发、销售及相关服务(以下简称“技术转让”);循环利用产业相关产品(以下简称“循环利用”)及其他。公司目前轮胎生产销售业务方面的主要产品为全钢载重子午线轮胎和半钢子午线轮胎等,技术转让业务方面的主要产品为子午线轮胎制造技术,循环利用业务方面主要是翻新胎、胎面胶和胶粉等循环利用产品。公司的轮胎生产销售、技术转让、循环利用三类业务与自身的竞争优势相辅相成,共同打造了基于高新技术和发展绿色经济的完整产业链。
公司上下在董事会和管理层的领导下,紧紧围绕经营方针和工作任务开展各项工作,公司现有各业务板块运营稳定。随着公司规模的扩大和营销网络的完善,逐步构建完成了集团化运作、国际化发展的框架。随着集团化运营体系的不断成熟,组织的整体运行效率和市场反应速度都在提高,国际化战略布局也使公司在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形势时有比竞争对手更大的生存优势。
目前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如下:
1、市场竞争加剧风险
目前国内轮胎行业集中度较低,受国内经济增速减缓的影响,同时以美国“双反”为代表的国际贸易保护主义抬头,导致轮胎市场竞争的加剧。对此,公司将通过在国外建厂转移产能,以规避贸易壁垒的影响;同时公司还会不断加强市场开拓力度和技术创新能力,创新营销机制,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行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2、海外经营风险
公司于2014年收购了英国KRT集团有限公司和加拿大国马集团公司,目前公司海外子公司还有赛轮越南有限公司,泰华罗勇橡胶有限公司,赛轮国际有限公司等,由于国外与国内经营环境和文化理念存在差异,可能会导致公司对境外公司的管理存在压力。对此,公司将充分尊重当地的文化习惯,采用本土化、现代化、制度化的管理模式,尽可能的避免由于理念与文化的差异对公司管理产生的不利影响。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为防范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提高未来回报能力,公司将通过不断完善营销及企业运营体系、加强技术创新及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等措施,积极应对轮胎行业复杂多变的外部环境,实现公司业务的可持续发展,以填补股东回报。
1、不断完善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的营销及企业运营体系
企业的一切行动从根源上讲是源于客户的需求,公司将会继续坚持以市场和客户为导向,不断完善市场营销与服务体系,提高营销队伍的整体素质,强化营销队伍业务知识培训与考核,完善竞争机制;加强市场业务人员调研的力度和深度,以充分、客观的市场信息为基础,对重点区域实施“深耕细作”,实施更为有效的营销手段;并做到在产品研发、制造及供应等方面都围绕市场需求开展工作,以便为客户提供最优质产品和服务。
2、加强技术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
技术创新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公司始终贯彻科技先导的发展战略,以自主研发为手段,紧密跟踪国内外载重子午胎、工程子午胎、轿车子午胎及轮胎循环利用领先技术的发展趋势,加大研发投入,完善科技开发手段,不断提高产品科技含量,在发掘内部潜力、加强外部合作的基础上增强企业技术创新能力;同时提高市场快速反应能力,进一步缩短新产品开发周期,从而使公司在市场竞争中具备充足的技术创新能力与产品储备优势,保持技术的国内领先地位,全面赶超国际先进水平。产品研发秉承“品质至上,顾客满意,持续创新,预防缺陷”的质量方针,以利润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以稳定为原则,形成“生产一代、储备一代、研发一代”的台阶式发展模式。
3、加快募投项目投资进度,早日实现预期效益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加快推进募投项目建设,在设备采购、技术研发、人员配备、销售渠道及品质控制等方面全方位保证募投项目的顺利实施并实现预期效益。
4、加强对募集资金的监管,保证募集资金合理合法使用
为保障公司规范、有效使用募集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法规的要求,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保证募集资金合理规范使用,积极配合保荐机构和监管银行对募集资金使用的检查和监督、合理防范募集资金使用风险。
5、进一步完善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为了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决策和监督机制,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现金分红有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与上海证券交易所发布的《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公司现金分红指引》等相关要求,公司召开2014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在《公司章程》中对利润分配政策、现金分红的条件和比例及决策机制进行了详细规定。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文件的要求,公司制订了三年股东回报规划,进一步明确了未来三年现金分红的比例和股票股利分配条件。在保证公司能够持续经营和长期发展的前提下,如公司当年盈利及累计未分配利润为正,且无重大投资计划或其他重大现金支出等事项发生,公司在足额提取法定公积金、任意公积金以后,公司每年以现金分配利润(包括中期现金分红)原则上不低于公司当年实现的可分配利润的30%。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对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风险提示
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的总股本和净资产将有较大幅度增加。由于募投项目建设需要一定的周期,项目产生效益需要一定的时间,在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公司净利润在募投项目建设期内未能实现相应幅度的增长,则公司基本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将出现一定幅度的下降。因此,本次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即期回报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请广大投资者注意公司即期回报被摊薄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证券代码:601058 证券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2016-011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7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7日 14点30 分
召开地点:青岛市郑州路43号橡胶谷B栋215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7日
至2016年1月27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
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公司于2015年11月10日、2016年1月1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5-079)、《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临2016-003)。
2、 特别决议议案:1-11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13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2、3、6、7、8、9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北京千石创富-民生银行-新活力财富1号资产管理计划、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新活力启航1号基金、青岛煜明投资中心(普通合伙)、杜玉岱、延万华、杨德华、周波、周天明、任家韬、宋军、朱小兵。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
(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个人股东登记时需持个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个人股东委托他人出席会议的,受托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
(2)法人股东登记时需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的,代理人应出示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单位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人股东单位的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账户卡复印件(加盖公章)。
(3)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星期二)15:30之前送达或传真至公司。
六、 其他事项
1、会议材料备于资本规划部内。
2、现场会议预计3小时,出席会议人员交通、食宿费自理。
3、会务联系人:李金莉
联系电话:0532-68862851
联系传真:0532-68862850
附件:授权委托书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7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账户号:
■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公告编号:临2016-012
债券代码:136016 债券简称:15赛轮债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复牌的提示性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因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考虑到相关事项存在不确定性,经向上海证券交易所申请,公司股票已于2015年12月28日起停牌。公司于2015年12月28日、2016年1月5日分别发布了《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094号)、《关于筹划非公开发行股票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号)。
公司已于2016年1月11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方案的议案》、《关于公司2016年度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等议案,并于2016年1月1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披露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事项。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规定,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12日开盘起复牌。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及中国证监会核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2日
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票简称:赛轮金宇
股票代码:601058
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朝阳区东四环中路道家园18号新华联大厦17层
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10层
信息披露义务人: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住所:西藏拉萨市金珠西路158号阳光新城B区1栋
通讯地址 :北京市通州区台湖镇政府大街新华联集团总部大厦9层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认购赛轮金宇非公开发行股份)
签署日期:2016年1月 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1、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收购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简称“《15号准则》”)及相关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编写。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权益变动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3、根据《证券法》、《收购办法》和《15号准则》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赛轮金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赛轮金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4、本次权益变动是赛轮金宇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一部分,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本次取得赛轮金宇发行的新股尚须经赛轮金宇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
5、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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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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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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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及主要负责人
(一) 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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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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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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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华联控股和新活力资本因同受自然人傅军控制而构成一致行动人。
四、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持有或控制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的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或控制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发行在外股份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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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以上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持有、控制其他上市公司百分之五以上发行在外股份的情况。
第三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目的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股份目的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于对赛轮金宇长期发展前景及未来股价上升潜力的看好,以获取未来投资收益,故参与赛轮金宇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认购。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尚无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在赛轮金宇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 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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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1、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新活力启航1号基金系新活力资本与中信证券合作发行的私募管理基金,管理人是新活力资本,托管人是中信证券,委托人为新活力资本实际控制人傅军。
2、北京千石创富—民生银行—新活力财富1号资产管理计划,资产管理人为北京千石创富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资产托管人是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委托人及投资顾问为新活力资本。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方式为新华联控股以现金认购赛轮金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新增股份8275.862万股。认购完成后,新华联控股与新活力投资合计持有赛轮金宇本次非公开发行后赛轮金宇股份总数 8.3551 %。
三、本次发行股份的发行价格和定价依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定价基准日为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董事会决议公告日即2016年1月12日。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价格为7.2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二十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本次发行价格将进行相应调整。
五、 支付条件和支付方式
赛轮金宇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发的发行批文有效期内选择适当时机实施本次发行,新华联控股将按照赛轮金宇发出的缴款通知约定的支付时间,一次性将股份认购款汇入缴款通知指定银行账户。
五、已履行及尚未履行的批准程序
赛轮金宇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已经过赛轮金宇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获得赛轮金宇股东大会批准及中国证监会核准。在获得中国证监会核准后,赛轮金宇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和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申请办理股票发行和上市事宜,履行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批准和登记程序。
六、股份转让限制
新华联控股认购赛轮金宇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自该等股份上市之日起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
七、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情况及未来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其他安排
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一年及一期内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重大交易情况,截至本报告签署日,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与上市公司签署的《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外,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之间不存在其他安排。
第五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六个月,信息披露义务人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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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应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营业执照;
2、信息披露义务人董事及主要负责人的名单及其身份证明文件。
3、信息披露义务人新华联控股与赛轮金宇签署的《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与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之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
二、查阅地点
1、上海证券交易所
2、赛轮金宇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资本规划部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傅军
2016年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傅爽爽
2016年1月11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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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华联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傅军
2016年1月11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章):新活力资本投资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签字):
傅爽爽
2016年1月1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