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
证券投资基金(QDII)新增发售机构的公告
根据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5年12月23日发布的《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招募说明书》、《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基金份额发售公告》,华夏大中华企业精选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QDII)(以下简称“本基金”)自2015年12月29日至2016年1月18日通过基金销售机构公开发售。
根据本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银行”)签署的代销协议,投资者可自2016年1月12日起在中信银行办理本基金的认购等业务。
投资者可通过以下渠道咨询详情:
(一)中信银行客户服务电话:95558;
中信银行网站:bank.ecitic.com;
(二)本公司客户服务电话:400-818-6666;
本公司网站:www.ChinaAMC.com。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关于旗下证券投资基金估值调整情况的公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规范证券投资基金估值业务的指导意见》的要求,经与相关托管银行协商一致,自2016年1月11日起,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旗下基金采用“指数收益法”对停牌股票“国药一致”(证券代码:000028)、“朗姿股份”(证券代码:002612)、“宏图高科”(证券代码:600122)、“坚瑞消防”(证券代码:300116)进行估值。本公司将定期对估值政策和程序进行评价,在发生了影响估值政策和程序的有效性及适用性的情况后及时修订估值方法,以保证其持续适用。
特此公告
华夏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一六年一月十二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