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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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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2016-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137    股票简称:浪莎股份 编号:临2016-001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控股股东部分股权解除质押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2767.50万股,占持有公司股份总数的66.70%。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6年1月11日接到本公司控股股东浪莎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告知函,告知了关于该公司解除持有本公司质押股份情况。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告格式指引第四十六号相关规定,现将本次控股股东持有股份解除质押情况公告如下:

1、该公司于2014年11月18日将其所持本公司200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义乌分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期限12个月(详见2014年11月20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12个月质押期限到期,该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所持本公司股份2000万股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2、该公司于2015年1月22日将其所持本公司767.50万股股份质押给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义乌市支行,用于质押借款担保,质押期限12个月(详见2015年1月24日公司在上海证券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公告)。质押担保借款资金提前归还及12个月质押期限将到期,该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了所持本公司股份767.50万股质押登记解除手续。

本次合计解除质押股份总额2767.50万股,占该公司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66.70%,占本公司总股本的28.47%。

3、该公司目前持有本公司股份4149.5355万股,占本公司股份总数的42.68%。解除质押股份2767.5万股后,该公司仍质押本公司股份1381.50万股,占其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33.29%。

特此公告。

四川浪莎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2016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