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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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2016-01-12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22 证券简称:上海物贸 公告编号:2016-001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1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南苏州路325号7楼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董事长秦青林主持。会议采用现场投票及网络投票的方式表决,

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5人,董事吴婕卿和独立董事陆晨、刘凤元、袁敏均因另有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吕勇因另有公务未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许伟出席本次会议;公司部分高管列席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本公司与百联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关于解决浙江上物金属有限公司等公司借款及担保事项的协议书》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二)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对于上述涉及关联事项的议案,关联方百联集团有限公司已回避表决。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林琳、陈杰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人员资格均合法有效,符合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物资贸易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