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50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月13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13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662 证券简称:强生控股 公告编号:临2016-001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参加会议的董事人数应为9名,实际参加人数为9名。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参股投资杉德商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015年4月13日,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投资杉德商户小额贷款有限公司的议案》。现因政策变化等原因,董事会同意上述投资事项调整为参股投资杉德商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暂定名)。杉德商户商业保理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初定为21000万元人民币,其中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9.5238%;杉德银卡通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3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61.9048%;上海科技创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出资24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11.4286%;上海科技创业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出资2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9.5238%;上海森昊软件服务有限公司出资10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4.7619%;上海永润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出资600万元,占全部注册资本的2.8571%。

2、《关于公司设立法务部的议案》

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为切实加强公司及所属企业依法治企工作,建立健全企业法律风险防控体系,有效发挥法律服务与保障作用,促进企业依法决策和依法经营管理,公司本部拟设立法务部(法务管理的部门职能相应由办公室转入法务部),统一负责公司的法律事务,协调、监督和指导所属企业的法务管理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法务支持。

特此公告。

上海强生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