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12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预计的本期业绩情况
1、业绩预告期间
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2、前次业绩预告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在《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中预计2015年度经营业绩亏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变动区间为:-2,900万元~-2,300万元。
3、修正后的预计业绩
□亏损 □扭亏为盈 √同向上升 □同向下降 □其他
■
注1:根据反向购买原则,合并财务报表的比较信息应当是法律上子公司的比较信息,即上年同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发行股份购买资产之标的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2014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
二、业绩预告修正预审计情况
本次业绩预告修正未经会计师事务所预审计。
三、业绩修正原因说明
1、公司于2015年10月30日发布《公司2015年第三季度报告》时,因对2015年12月31日前公司能否完成标的资产的交割无法确定,未考虑公司重大资产重组完成后的经营业绩。仅对上市公司2015年1-12月的原有经营业绩进行了预计。
2、鉴于公司于2015年12月17日发布了《关于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之资产过户完成的公告》,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本期合并报表属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按照“反向购买”的处理原则进行编制。
3、2015年度,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由于销售渠道的调整,销售终端的扩展,导致主营业务利润较上年同期增长。
四、其他相关说明
1.本次公司2015年度业绩预告修正是公司财务部门初步估算结果,具体财务数据以公司经过注册会计师审计后披露的2015年度报告为准。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
2.公司董事会对本次业绩预告修正给投资者带来的不便致以诚挚的歉意,敬请广大投资者谨慎决策,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13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
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于2016年1月7日以电话或电子邮件的形式通知了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本次会议于2016年1月12日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应出席会议的董事9人,实际到会9人,其中独立董事3人。公司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公司董事长周新基先生主持了会议。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以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会议经过记名投票表决,审议通过了如下决议:
(一)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签订<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的议案》;
为加快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如东县人民政府与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经友好洽谈,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拟签订《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合作框架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对双方的权利与义务、违约责任及其他事项作出相关约定,具体如下:
1、双方权利义务
(1)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双方应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双方在磋商中的各项承诺组织设立项目公司。具体由如东县人民政府指定(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公司作为政府方股东与陕西必康签署《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股东合作投资协议》,双方根据该协议设立项目公司,即一期项目为项目公司Ⅰ,二期项目为项目公司Ⅱ。
(2)在项目公司Ⅰ与项目公司Ⅱ设立后,由项目公司与如东县人民政府分别签署如下文件:《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一期医疗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及《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二期养老中心项目特许经营协议》。
(3)陕西必康在磋商中的各项承诺待项目公司成立后,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由相应的项目公司继承。
(4)陕西必康在本协议生效之后,应按照政府方要求的时间、金额筹集投资款额,确保投入资金满足本项目实施的需要。按双方约定的方式为项目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5)陕西必康应接受如东县人民政府提出的有利于本项目建设、运营的建议。
2、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生效后,陕西必康不按照本协议与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署《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股东合作投资协议》,或者拒不按照约定的条件出资设立项目公司的,应按照预计投资总额的10%向如东县人民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2)陕西必康未能按照其承诺的时间将注册资本金汇入项目公司指定账户的,除继续向项目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延迟交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给如东县人民政府所指定的股东。
(3)为了项目融资目的,若陕西必康因未能按出资比例为项目公司提供相应担保,从而导致项目公司无法融资的,陕西必康应向如东县人民政府承担违约责任。
3、其它事项
(1)本协议生效期间,如发生不可抗力造成无法执行协议,本协议自动解除,双方均不向对方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
(2)本协议中没有约定的,依据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双方在磋商过程中形成的各项书面确认的事项为准。
(3)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发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提交如东人民法院诉讼。
(二)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议案》;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为医疗中心项目,二期为养老中心项目。依据招标文件规定,陕西必康作为该项目的成交供应商,须在当地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合资分别设立项目公司Ⅰ和项目公司Ⅱ,从事项目营运。同意陕西必康与相关方就该事项签订相关协议。
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公告》。
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公司定于2016年1月28日下午13:00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公司会议室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上述第二项议案。会议拟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13:00开始,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8日,其中: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通知具体内容参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及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三、备查文件
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董事会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14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
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
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
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设立项目公司的背景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如东县中医院的委托,对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并于2015年12月31日发布了关于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项目号:JSZC-Q2015-010)的预成交公告,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陕西必康”)为该项目的预成交候选人(牵头方)。2016年1月11日,陕西必康收到《成交通知书》,成为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成交供应商。
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计划分两期实施,一期为医疗中心项目,二期为养老中心项目。依据招标文件规定,成交供应商须在当地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通安泰”)合资分别设立项目公司Ⅰ和项目公司Ⅱ,从事项目营运。
2、会议审议情况
2016年1月1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的议案》。
3、签署协议情况
公司拟于近日与交易对方南通安泰签署《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股东合作投资协议》。
4、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情形。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二、交易对方的基本情况
1、交易对方的基本信息
公司名称: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法定代表人:王晶晶
注册地址:如东县掘港镇通海路3号
注册资本:30,000万元人民币
经营范围:对与医疗、养老相关的项目进行投资;资产管理;医疗养老投资咨询及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2、交易对方南通安泰作为本项目的政府方出资代表,与我公司及公司前十名股东之间不存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的关系以及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关系。
三、拟设立项目公司基本情况
(一)一期医疗中心项目公司Ⅰ
1、项目公司Ⅰ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南通必康医疗服务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县城新区
注册资本:20,000万元整
拟经营范围:药品、试剂及医用耗材配供;停车场、洗车服务;保洁、保安、陪护服务;医院设施(备)维护服务;物业管理、食堂餐饮服务;超市零售;企业管理、医院管理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基本信息最终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项目公司Ⅰ股东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Ⅰ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其注册资本金由各方缴纳,各股东出资数额、比例、方式如下:
南通安泰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40%,出资方式为货币;
陕西必康出资1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60%,出资方式为货币。
3、除非由政府批准的延长或提前终止,项目公司Ⅰ的经营期为20年。
(二)二期养老中心项目公司Ⅱ
1、项目公司Ⅱ的基本情况
项目公司名称:南通必康医养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暂定名)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地址:江苏省如东县县城新区
注册资本:10,000万元整
拟经营范围:老年人、残疾人养护服务;养老机构运营管理;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食堂餐饮服务;超市零售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以上基本信息最终均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准登记为准。
2、项目公司Ⅱ股东及出资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
项目公司Ⅱ的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00万元,其注册资本金由各方缴纳,各股东出资数额、比例、方式如下:
南通安泰出资2,000万元,持股比例为20%,出资方式为货币;
陕西必康出资8,000万元,持股比例为80%,出资方式为货币。
3、除非由政府批准的延长或提前终止,项目公司Ⅱ的经营期为20年。
四、股东合作投资协议的主要内容
甲方:(政府投资人)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乙方:(社会资本)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如东县人民政府授权其下属国有企业南通安泰健康产业投资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政府投资人(即甲方)与乙方签订合作协议,共同出资设立两家项目公司。如东县人民政府分别与两家项目公司签署特许经营权协议,授予项目公司特许经营权,由一期项目公司按照TOT模式负责项目的投资、运营及移交,由二期项目公司按照DBOT模式负责项目的投资、建设(含设计)、运营及移交。
其中:一期项目指医疗中心项目,总用地面积为97亩,计划总投资人民币7.1亿元,总床位1,000张,设计年接待门、急诊号次450,000人次,总建筑面积为11.4万平方米;一期项目由双方设立的项目公司Ⅰ负责融资、运营(非核心医疗业务)及移交。二期项目指养老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约人民币7亿元。二期项目的首期项目用地约为60亩,计划投资人民币2亿元(不含土地使用权取得成本), 2017年初正式开工建设, 2018年12月31日前投入运营。二期项目由双方设立的项目公司Ⅱ负责投资、建设(含设计)、运营和移交。
(二)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基于本项目的合作期限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至乙方全部退出本项目之日止。
(三)股东出资时间
1、项目公司Ⅰ出资到位时间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各方将各自对应的注册资本金一次性全部汇入指定账户;项目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注册资本的投资人有权要求项目公司向其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项目公司盖章。
2、项目公司Ⅱ的出资到位时间
在协议签订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各方将各自对应的注册资本金一次性全部汇入指定账户;项目公司成立后,足额缴付注册资本的投资人有权要求项目公司向其及时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由项目公司盖章。其余项目资金应根据工作进展分期到位,确保项目工作顺利实施,所有资本金均应在本项目所需投入设备实施全部购置之前全部到位。
(四)公司设立登记事宜的办理及费用承担
1、全体股东同意指定乙方代表各方负责办理项目公司的工商设立登记事宜,包括公司名称预先核准登记和设立登记。也可由双方委托中介服务机构代办登记手续。
2、各方应及时提供公司申请设立所必需的文件材料并保证真实性、合法性,并签署设立过程中涉及的相关法律文件;
3、各方有权审核设立过程中筹备费用的支出,了解公司的设立工作进展情况,在公司设立成功后,同意将为设立本公司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列入项目公司的开办费用,由成立后的项目公司承担。
因各种原因导致申请设立公司已不能体现股东原本意愿时,经全体股东一致同意,可停止申请设立公司,所耗费用按各发起人的出资比例进行分摊。
在公司设立和存续期间不得抽逃出资,不得虚假出资。
(五)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
1、项目公司Ⅰ
(1)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2)公司股东会由各投资方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权利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但是基于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的特殊性,甲方对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具有一票否决权。
(3)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3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由乙方在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任期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由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公司董事会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
(4)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5)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推荐,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
(6)公司设副总2名,财务总监1名,财务总监由甲方代表出任。
2、项目公司Ⅱ
(1)公司设立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
(2)公司股东会由各投资方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股东会的权利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但是基于本项目采用PPP合作模式的特殊性,甲方对影响社会公众利益的行为具有一票否决权。
(3)董事会由5名董事组成,其中甲方委派2名董事,乙方委派3名董事。董事会设董事长,由乙方在委派的董事中指定,任期三年。公司法定代表人由董事长担任。
公司董事会决定的事项,经公司董事会过半数通过方能生效,有关重大事项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进行。公司董事会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
(4)公司监事会由3名监事组成,甲方委派2名,乙方委派1名,监事会主席由甲方委派的监事担任。按照《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职权。
(5)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推荐,董事会聘任或解聘,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向董事会负责。公司总经理的职权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行使。
(6)公司设副总2名,财务总监1名,财务总监由乙方代表出任。
(六)公司利润分配
1、公司投资各方按照公司章程及协议约定的注册资本比例分配企业税后利润。
2、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3、公司的法定公积金不足以弥补以前年度亏损的,在依照前款规定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应当先用当年利润弥补亏损。
4、公司从税后利润中提取法定公积金后,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还可以从税后利润中提取任意公积金。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公积金后所余税后利润,按照股东持有的股份比例分配。
5、股东会、股东大会或者董事会违反规定,在公司弥补亏损和提取法定公积金之前向股东分配利润的,股东必须将违反规定分配的利润退还公司。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不得分配利润。
(七) 保密条款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执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得的文件及资料(包括商业秘密、公司计划、运营活动、财务信息、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及其他商业秘密)予以保密。未经该资料和文件的原提供方同意,其他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商业秘密的全部或部分内容。保密期限为五年。
(八) 违约责任
1、本协议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条款及其保证与承诺,均构成该方的违约行为,需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各投资人未能按照本协议约定时间将注册资本金汇入指定账户的,除继续向公司补足其应缴付的出资外,每逾期一日,按照延迟交款额的万分之三支付违约金给守约方。
3、任何一方因未能提供相应担保,从而导致项目公司无法从银行贷款的,均应向其他方承担违约责任。
(九) 争议的处理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各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有关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双方均有权将争议提交至甲方所在地具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十) 协议的效力
协议自各方或各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经乙方履行法定审议程序后生效。
五、本次设立项目公司的目的、对公司的影响及资金来源
1、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被国家财政部确定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示范项目,该项目涵盖了城市公共服务设施改造、基础设施建设等内容,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参与该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符合国家政策要求。
2、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与政府方出资代表南通安泰合资设立项目公司,实施PPP模式,不仅可通过收取政府基于绩效考核的政府购买服务、财政补贴及政府奖励等方式用于弥补项目运营成本,还可通过向政府出租建筑设施、配送销售医院运营需要的药品、材料、提供其他非医疗核心业务基础服务和创新服务等途径获得稳定可观的投资收益。
3、该项目实施后,有利于全资子公司进一步积攒在医疗、康复、养老等服务行业的运营管理经验,提升企业的管理水平、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彰显其项目管理、项目业绩、人才培养等方面的行业竞争优势,通过打造一个大型医养融合优质样板工程,为全资子公司日后在医疗养老服务行业的拓展奠定坚实基础。
4、若本次中标项目最终签订正式合同并得以顺利履行,预计将对公司以后年度的经营业绩产生一定程度的积极影响,但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经营业绩产生影响。
5、本次陕西必康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的资金来源为其自有资金。
六、风险提示
1、公司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为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中标人,但尚未签订正式合同,合同签订和合同条款尚存在不确定性。
2、政策风险:项目公司的收入部分来自于政府财政拨付,其中:医疗中心政府购买服务费:2500万元/年;养老中心政府可行性补助:700万元/年。可能存在因市场变化导致政府定价变动的风险。
3、经营风险:项目公司为合资公司,合作双方的理念、思维、管理模式等需要磨合;本项目为服务型项目,耗材、水电费、人员工资等费用上涨将直接增加本项目成本;若采购方拖欠支付服务费,将造成流动资金短缺,项目难以顺利实施等风险。
4、财务风险:本项目一次性投资额度较大,若履约合同短期内解除或未按合同签订时限履行,可能造成投资资金无法全额回收的风险。
本次对外投资事项后续如有新的进展和变化,公司将根据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披露。
公司郑重提醒广大投资者谨慎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七、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2、《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股东合作投资协议草案》。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15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于2016年1月28日召开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提交的相关议案。现就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董事会
3、会议召开的合法、合规性: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决定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4、会议召开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13:00开始
网络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至2016年1月28日
其中: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深交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上午9:30至11:30,下午13:00至15:00;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8日(星期四)下午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届时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公司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0日
7、出席对象:
(1) 截至2016年1月20日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出席本次会议并参加表决,因故不能亲自出席会议的股东可委托代理人代为出席并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二),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的股东。
(2)本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公司聘请的见证律师等。
8、现场会议地点:公司会议室(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二、会议审议事项
《关于全资子公司陕西必康制药集团控股有限公司拟投资设立控股子公司开展如东县中医院医养融合PPP项目的议案》
该议案经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内容详见公司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http://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2014年修订)》的要求,该议案为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需对中小投资者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三、现场会议登记方法
1、法人股东的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法人股东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2、自然人股东亲自出席的,凭本人身份证、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凭代理人的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委托人的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
3、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应在会议召开前提前登记,登记可采取在登记地点现场登记、传真方式登记、信函方式登记(股东登记表格式见附件三),不接受电话登记。
4、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7:30-11:30,下午12:30-16:30。
5、登记地点:公司证券投资部。
四、参与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现场会议会期预计为半天。
2、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理人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
3、会务联系方式:
(1)联系地址:公司证券投资部(江苏省如东沿海经济开发区黄海三路12号)
(2)邮编:226407
(3)联系人:陈兵、葛家汀
(4)联系电话(兼传真):0513-84415116
(5)邮箱:jshtchb@163.com、jjjkjgjt@163.com
六、备查文件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附件一: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附件二: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股东登记表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2411。
2、投票简称:九九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和13:00—15:00。
4、股东可以选择以下两种方式之一通过交易系统投票:
(1)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
(2)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
5、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网络投票专用界面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登录证券公司交易终端选择“网络投票”或“投票”功能栏目;
(2)选择公司会议进入投票界面;
(3)根据议题内容点击“同意”、“反对”或“弃权”;对累积投票议案则填写选举票数。
6、通过证券公司交易终端以指定投票代码通过买入委托进行投票的操作程序:
(1)在投票当日,“九九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2)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3)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元代表议案1,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申报。具体如下:
■
(4)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表决意见对应的申报股数如下:
■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本次股东大会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开始时间为2016年1月27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单位) 作为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单位)出席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受托人有权依照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本人(或本单位)对该次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如下:
■
(说明: 请在“表决事项”栏目对应的“同意”或“反对”或“弃权”空格内填上“√”号。 投票人只能表明“同意”、 “反对”或“弃权”一种意见, 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人(签字盖章):
委托人证件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号:
委托人持股数量(股):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受托人(签字):
委托日期:2016年 月 日
备注:1、本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2、本授权委托书有效期限: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起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止;
3、委托人为法人,应加盖法人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在证件号码一项中填写营业执照号码。
附件三:
股东登记表
本公司(或本人)持有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现登记参加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姓名(或名称):
身份证号码(或注册号):
持有股份数:
联系电话:
日期: 2016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