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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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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6-001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8日以邮件方式送达全体董事,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实际参加表决的董事8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董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审议通过以下事项:

一、审议通过《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详见《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临2016-002),该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二、审议通过《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公司第七届董事会已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公司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董事会成员7名,经公司股东推荐,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通过,董事会同意丁洁民先生、高国武先生、王明忠先生、张晔先生为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同意储一昀先生、张驰先生、孙益功先生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并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公司董事会特向独立董事俞卫中先生、钱逢胜先生、陈康华先生、吕明方先生在任期间对公司发展所作出的贡献表示衷心的感谢!

第八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及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请见附件。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审议通过公司《关于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同意于2016年1月29日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临2016-004)。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候选董事简历:

1、董事候选人丁洁民简历:

丁洁民,男,1957年9月出生,中共党员,博士学位。同济大学校长助理,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总裁,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国家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英国皇家资深注册结构工程师、中国注册咨询工程师(投资),本公司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长。

2、董事候选人高国武先生简历

高国武,男,1968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高级工程师,交通部注册监理工程师。历任同济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本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3、董事候选人王明忠简历:

王明忠,男,1962年2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教授级高级工程师。曾任本公司总经理,第五届、第六届、第七届董事会董事。现任本公司党委书记,兼任同济房地产有限公司董事长、上海同济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董事长。

4、董事候选人张晔简历:

张晔,男,1961年6月出生,硕士学位,副教授,一级注册结构工程师,上海市评标专家。上海同济建设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曾任本公司工会主席、职工监事,2015年4月起任本公司副总经理。

5、独立董事候选人储一昀简历:

储一昀,男,1964年出生,中共党员,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博士学位。上海财经大学会计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研究领域:国际会计准则、资本市场的会计与审计问题、金融衍生工具会计。

兼任财政部会计准则委员会会计准则咨询专家,公安部公安现役部队会(审)计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委员,中国会计学会理事,中国会计学会会计教育分会执行秘书长,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上海财经大学会计与财务研究院专职研究员。

兼任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巨石股份有限公司、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上海金枫酒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6、独立董事候选人张驰简历

张驰,男,1958年出生,中共党员,华东政法大学民商法教授,民商法硕士生和博士生导师,华东政法大学民法研究中心副主任,中国法学会民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法学会民法学会理事。上海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上海市中信正义律师事务所兼职律师。

兼任上海海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承医疗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以及非上市公司中海环境科技(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博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7、独立董事候选人孙益功先生简历

孙益功,男,1973年出生,同济大学汽车工程系硕士,后取得中欧国际工商学院EMBA学位。1998年创办同策咨询,现任同策咨询董事长,兼任上海市工商联房地产商会副会长,上海房地产经纪行业协会副会长。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6-002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公司拟对《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改,具体如下:

1、原第七十八条: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修订为: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以其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数额行使表决权,每一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

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单独计票结果应当及时公开披露。

公司持有的本公司股份没有表决权,且该部分股份不计入出席股东大会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董事会、独立董事和符合相关规定条件的股东可以征集股东投票权。

2、原第一百零六条:董事会由9至11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修订为:董事会由7至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

3、原第一百五十六条(二):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修订为:利润分配的形式公司可以采取现金、股票或现金与股票相结合的方式分配股利,在公司盈利及满足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条件下,公司将优先采取现金方式分配股利;有条件的情况下可以进行中期分红。

《公司章程》除上述修改外,其余内容保持不变。

本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600846 股票名称:同济科技编号:临2016-003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特别提示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8日以邮件及短信方式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3名。本次会议的通知、召开及参会监事人数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本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结果,审议通过《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公司第七届监事会任期届满,根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监事会将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八届监事会成员3名,同意提名霍佳震、戴大勇为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

上述监事候选人在通过股东大会选举之后,将与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监事一起,组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

此议案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0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候选监事简历:

1、监事候选人霍佳震先生简历:

霍佳震,男,1962 年5 月出生,管理学博士,同济大学经济与管理学院教授(德国BOSCH公司讲席教授)。2009年度上海市优秀学科带头人、2010年度上海市领军人才,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长期从事企业管理理论、供应链管理及管理信息系统等领域的教学与科研工作。兼任中国管理科学与工程学会常务理事,中国物流学会常务理事,上海市管理科学学会副理事长兼秘书长,上海金桥出口加工区开发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2、监事候选人戴大勇先生简历

戴大勇,男,1975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硕士学位,曾任同济大学资产管理处副科长、科长、处长助理,同济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主任助理,现任同济大学产业管理办公室副主任,上海同济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副总经理。

证券代码:600846 证券简称:同济科技 公告编号:2016-004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1月29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1月29日14点0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230号同济大学建筑设计研究院(集团)有限公司一楼展示厅

(五)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1月29日

至2016年1月29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二、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1、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2016年第一次临时会议和第七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相关公告刊登在2016年1月14日《上海证券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以上第2项议案《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中,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以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为前提,经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的,相关独立董事候选人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

2、特别决议议案:1

3、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2、3

4、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三、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四)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会议出席对象

(一)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其他人员

五、会议登记方法

(一)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法定代表人亲自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出席的,凭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股票账户卡、加盖法人公章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式样附后)、受托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办理登记。

2、个人股东:本人亲自出席的,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证券账户卡原件;委托他人出席的,受托人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股票账户卡、委托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办理登记。

3、异地股东可用传真或信函方式进行登记,须在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下午16:00前送达,传真或信函登记需附上上述1、2款所列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出席会议时需携带原件。

(二)登记地点: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三)登记时间:2016年1月26日上午9:00-11:30,下午13:30-16:00

六、其他事项

1、本次股东大会出席会议的股东及其受托人食宿及交通费用自理。

2、会议咨询:

联系地址:上海市四平路1398号同济联合广场B座20层,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办公室

邮政编码:200092

联系人:史亚平

联系电话:021-65985860 传真:021-33626510

特此公告。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4日

附件:授权委托书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同济科技实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1月29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委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