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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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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50版)

若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另有规定,如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总数因监管政策变化或根据发行核准文件的要求等情况予以调减的,则所有认购对象认购的数额均相应调减。

所有认购人将以现金认购方式参与本次发行,认购价款将由各认购人在本协议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满足后根据甲方的要求,以现金方式一次性支付至甲方主承销商(保荐人)为本次发行专门开立的账户,验资完毕后,扣除相关费用再划入甲方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

(三)限售期

自本次发行结束之日起,所有认购人在三十六个月内不得转让其所认购的公司本次发行的股份。乙方应当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根据甲方要求就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中认购的股份出具限售承诺,并办理相关股份限售事宜。

(四)协议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签署之日起成立,在下列条件全部成就之日起生效:

(1)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

(2)甲方董事会批准本协议;

(3)甲方股东大会批准本协议;

(4)中国证监会核准甲方本次非公开发行。

(五)主要违约责任

1、本协议签订后,除不可抗力以外,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及时、不适当履行本协议项下其应履行的任何义务,或违反其在本协议项下作出的任何陈述、保证或承诺,应按照法律规定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如本次发行未经甲方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或者未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如乙方就认购甲方本次发行新增股票免除要约收购义务的事宜未获得甲方股东大会批准,不视为任何一方违约。如本协议第八条约定的全部条件得到满足而乙方不按本协议约定如期参与认购,则乙方应按照逾期金额每日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四、备查文件

(一)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二)公司与围海控股、东睿资产、艮雷投资、东裕投资、盈保投资和李澄澄签订的《附条件生效的非公开发行股票认购协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1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为巩固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提升公司核心竞争力,并拓展台州市场。公司拟出资6,000万元设立全资子公司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以下简称“台州海弘”)。

2016年1月13日公司召开了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会议以7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设立全资子公司的议案》。

此次设立台州海弘不属于关联交易。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此次对外投资事项属于公司董事会决策权限,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投资标的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台州海弘生态建设有限公司(暂定名,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

注册资本:6,000万元

注册地址: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甲南大道集聚区行政服务中心(最终以工商登记注册备案为准)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邱春方

出资方式:现金

经营范围: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及运营、水利工程、市政及公共配套等工程的施工、生态治理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一)对外投资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在台州市设立子公司,有利于公司在台州地区的整体运营创造一个更加有利的市场环境,抓住更多的市场契机,以保证公司进一步提高市场占有率,符合公司的长远发展战略,提升公司品牌形象及影响力。

(二)存在的风险

项目主要存在台州海弘在运营管理方面的风险。本公司将把业已实施的工程管理、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等各项管理制度推行、落实到该子公司,促使该子公司稳定快速发展。

四、备查文件

《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2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公司董事会定于 2016 年1月 29 日召开公司 2016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会议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会议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会议召集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

3、会议召开符合《公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4、会议召开日期、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下午14:00

网络投票时间: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系统投票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上午9:30-11:30, 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 至2016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会议召开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6、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

7、出席对象:

(1)公司股东:截至股权登记日(2016年 1 月 22日)下午收市时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全体股东均有权以本通知公告的方式出席股东大会及参加表决;不能亲自出席股东大会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书面委托授权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授权委托书见本通知附件),或者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3)见证律师及本公司邀请的其他人员等。

8、现场会议地点: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围海大厦12楼会议室

9、提示公告:本次临时股东大会召开前,公司将发布提示公告。提示公告时间为2016年1月23日。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1)非独立董事选举

1.01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冯全宏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2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张子和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3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王掌权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1.04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邱春方先生为公司非独立董事。

(2)独立董事选举

1.05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蔡宁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6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黄董良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1.07选举公司第五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陈农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2、《关于公司监事会换届选举的议案》

2.01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徐丽君女士为公司监事;

2.02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石显宗先生为公司监事;

2.03选举公司第五届监事会监事候选人陈梦璐女士为公司监事。

3、《关于调整独立董事津贴的议案》

4、《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5、《关于调整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5.01发行方式

5.02定价基准日、发行价格及定价原则

5.03发行数量

5.04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5.05本次发行股票的限售期

5.06决议的有效期

6、《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第二次修订稿)的议案》

7、《关于与特定对象签署附生效条件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8、《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9、《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批准公司控股股东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10、《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主体承诺的议案》

11、《关于修改<公司章程>的议案》

上述议案将对各候选人进行分项表决,并将采用累积投票方式表决。其中独立董事候选人须经深圳证券交易所等有关部门对其任职资格及独立性审核无异议后方可提交本次股东大会审议。上述议案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已分别经2016年1月13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及同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审议通过。详见2016年1月14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的相关公告。

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要求,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对中小投资者(中小投资者是指以下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1、上市公司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2、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的表决应当单独计票,并及时公开披露。

三、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

(1)法人股东须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出席人身份证办理登记手续;

(2)自然人股东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证券账户卡进行登记;委托代理人须持本人身份证、持股凭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委托人证券账户卡办理登记手续;

(3)异地股东可采用书面信函或传真方式办理登记(信函或传真以抵达本公司的时间为准),信函上请注明“股东大会”字样;

(4)参加网络投票无需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22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

3、登记地点及联系方式:

浙江省宁波市高新区广贤路1009号5楼证券部

联系人:陈伟

联系电话:0574-87901130

传真:0574-87901002

邮政编码:315040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 2016 年 1月 29日 9∶30-11∶30 和 13∶00-15∶00;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 至2016 年1月29日15∶00 期间的任意时间。

(二)投票方法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投票系统 (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网络投票。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见附件一。

五、其他事项

1、会期半天,出席本次会议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交通费用及食宿费用自理。

2、网络投票期间,如网络投票系统遇到突发重大事件影响,则本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进程按当日通知进行。

六、备查文件

1、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决议;

2、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一、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时间:2016年1月29日的9∶30—11∶30和13∶00—15∶00。

2、投票期间,交易系统将挂牌一只投票证券,股东以申报买入委托的方式对表决事项进行投票。

3、股东投票的具体程序为:

(1)输入买入指令;

(2)输入证券代码362586;

(3)在“委托价格”项下输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元代表议案1,2元代表议案2,总议案对应申报价格100元,代表一次性对所有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议案相应申报价格具体如下表:

(4)上述议案中采用累积投票制的,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给某候选人的选举票数。

①选举非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4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4位非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4的乘积。

②选举独立董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3 位独立董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 的乘积。

③选举股东代表监事:

可表决的股份总数=股东所代表的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3

股东可以将票数平均分配给3位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也可以在上述候选人中任意分配,但总数不得超过其持有的股数与3的乘积。

(5)在“委托股数”项下填报表决意见,对应申报股数,具体如下表:

(6)确认投票委托完成。

4、计票规则:

在计票时,同一表决只能选择现场和网络投票中的任意一种表决方式,如果重复投票,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如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对“总议案”和单项议案进行了重复投票的,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即如果股东先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相关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它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果股东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相关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注意事项:

(1)网络投票不能撤单;

(2)对同一表决事项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多次申报的以第一次申报为准;

(3)同一表决既通过交易系统又通过互联网投票的,以第一次投票为准;

(4)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作自动撤

单处理,视为未参与投票;

(5)如需要查询投票结果,请于投票当日下午 18:00 以后登录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点击投票查询功能,可以查看个人网络投票结果,或通过投票委托的证券公司营业部查询。

6、投票举例:股权登记日持有“围海股份”股票的投资者,对公司全部议案投同意票,其申报如下:

二、采用互联网投票的身份认证与投票程序

1、投资者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起止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15∶00至2016年1月29日下午15∶00间的任意时间。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申请服务密码的,请登陆网址 http://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注册,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成功5分钟后方可使用。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数字证书认证中心(http://ca.szse.cn)或其委托代理发证的机构申请。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 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附件二

股东代理人授权委托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表本人(本公司)对会议审议的各项议案按本授权委托书的指示行使表决权,并代为签署本次会议需要签署的相关文件。

(说明: 1、第1.1-1.7、2.1-2.3项议案,董事、独立董事、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分别以累积投票制选举,请在本表的表决意见栏中填写投票数;如直接打“√”,代表将拥有表决权均分给打 “√”的候选人;其中董事候选人议案中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表决权数*4,独立董事候选人议案中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表决权数*3,股东代表监事候选人议案中拥有的表决权总数=股东所持表决权数*3。2、其他表决事项中,应在 “赞成”、“反对”、“弃权”或“回避”栏选择一个并打“√”。若无明确指示,代理人可自行投票。3、涂改、填写其他符号,多选或不选的表决票无效,按弃权处理。)

委托股东姓名及签章:

身份证或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股东持股数:

委托人股票帐号: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日期:

附注:1、本授权委托的有效期:自本授权委托书签署之日至本次股东大会结束; 2、授权委托书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586 证券简称:围海股份 公告编号:2016-013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签订重大合同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无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本公司于2016年1月8日在巨潮资讯网刊登了公告(公告编号:2016—001),披露了本公司为《台州湾现代农业水生态工程PPP项目》的中标单位,中标金额为人民币肆亿叁仟陆佰叁拾万陆仟零玖拾叁元整(436,306,093.00元)。

近日,公司与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正式签订了PPP项目合同。

合同具体情况如下:

一、业主方及项目基本情况

1、该项目的业主方: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

2、该项目承包方式:PPP模式。

3、该项目的计划工期:施工期3年。

4、运营维护期:景观工程运营维护期为5年,强化湿地工程运营维护期10年。

5、2015年公司未与业主方发生类似业务。

6、公司与业主方不存在任何关联关系。

二、合同主要内容

1、合同金额:436,306,093.00元。

2、工程建设地点: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东部新区。

3、工程内容:本项目面积约1598亩,其中:强化湿地工程约232.5亩,包括再生水生态处理系统、循环水生态处理系统、地基处理、再生水进水管道、循环水进水管道及出水涵渠、水闸、泵站等工程。景观工程约1365.5亩,主要由生态农业工程、生态防护林及下穿聚海大道箱涵工程三方面组成。

4、回购方式:按合同约定由使用者付费与政府购买服务相结合方式分期回购,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作为本项目实施机构,负责本项目回购。

5、招标人承诺:回购资金已列入台州湾循环经济产业集聚区财政年度预算支出计划,以保证中标人全部债权的实现。

6、项目工程工期:3年,

7、运营维护期:景观工程运营维护期为5年,强化湿地工程运营维护期10年。

8、违约责任: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三、合同履行对公司的影响

1、该合同金额合计占公司2014年度经审计营业总收入的23.81%,合同的履行将对2016年度及未来几个会计年度经营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

2、合同履行不影响公司业务的独立性,公司主要业务不会因履行合同而对该业主形成依赖。

四、合同履行的风险提示

本合同中已就违约、索赔和争议等做出明确规定,但合同履行存在受不可抗力的影响所造成的风险。台州循环经济发展有限公司和本公司均不存在合同履行能力的风险。

该项目的后续进展情况本公司将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另行公告。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

五、备查文件

《台州湾现代农业水生态工程PPP项目合同协议书》。

特此公告。

浙江省围海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