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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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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编号:2015-005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本公告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1、会议通知的时间和方式: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3日以专人送达、书面传真和电子邮件形式发出;

2、会议的时间和方式:本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

3、本次会议参与表决董事8人,实际参与表决董事7人,独立董事张建华因个人原因未参与表决;

4、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所作决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同意提名曹亮先生作为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个人简历附后)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邹光明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建华因个人原因未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备案无异议后方可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同日已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2011年修订)》的要求将独立董事候选人详细信息进行公示,并在指定媒体披露《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及候选人声明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7。

(二)会议以7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向联营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

同意本公司以自有资金向湖北安华大厦有限公司提供450万元的借款,借款期限一年,借款年利率8.00%;授权董事长龚道夷先生决策办理与此次借款相关的其他事宜、签署有关文件。

公司独立董事杨汉明、邹光明对公司此议案出具了表示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张建华因个人原因未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为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16-008。

(三)会议以9票赞成、0票反对、1票弃权表决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在指定媒体披露的《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16-009。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6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独立董事候选人及提名人声明公告

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现就提名 曹亮先生 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发表公开声明。被提名人已书面同意出任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本次提名是在充分了解被提名人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等情况后作出的,提名人认为被提名人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及独立性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根据《公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其他有关规定,被提名人具备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的资格。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被提名人符合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被提名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均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是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也不是该上市公司前十名股东中自然人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直接或间接持有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任职,也不在该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被提名人及其直系亲属不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被提名人不是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被提名人不在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被提名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十一、被提名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被提名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被提名人最近三年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被提名人、其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被提名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七、被提名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八、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被提名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一、被提名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二、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六、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二十七、包括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被提名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同时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未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超过六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八、本提名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九、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被提名人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意见经证实明显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一、被提名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二、被提名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三、被提名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十四、被提名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提名人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提名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交所的处分。

本提名人授权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提名人行为,由本提名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提名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 年 1 月 13 日

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

声明人 曹亮 ,作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现公开声明和保证,本人与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关系,且符合相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业务规则对独立董事候选人任职资格的要求,具体声明如下:

一、本人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七条规定不得担任公司董事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二、本人符合该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条件;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本人已经按照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培训工作指引》的规定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四、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主要社会关系不在该公司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五、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该公司1%以上的已发行股份或是该公司前十名股东。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六、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没有在直接或间接持有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5%以上的股东单位或者在上市公司前五名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七、最近一年内,本人及本人直系亲属不在该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附属企业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八、本人不是为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或其附属企业、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股东提供财务、法律、管理咨询、技术咨询等服务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九、本人不在与该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各自的附属企业有重大业务往来的单位任职,也不在该有重大业务往来单位的控股股东单位任职。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本人在最近一年内不具有前六项所列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一、本人不是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且仍处于禁入期的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二、本人未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三、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中国证监会处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四、本人最近三年内未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三次以上通报批评;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五、最近一年内,本人、本人任职及曾任职的单位不存在其他任何影响本人独立性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十六、本人担任独立董事不违反《公务员法》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十七、本人不是党的机关、人大机关、政府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等其他列入依照、参照公务员制度管理的机关、单位的现职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十八、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在与本人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上市公司任职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十九、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未按规定获得本人原所在单位党组(党委)及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同意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本人不是已经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后,且拟任独立董事职务尚未按规定向本人所在党委党组(党委)报告并备案的中央管理干部。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一、本人此次拟任独立董事,不属于中央管理干部在离职和退(离)休后三年内在原任职务管理地区和业务范围内外商持股占25%以上的上市公司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二、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中关于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兼任职务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三、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保监会《保险公司独立董事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二十四、本人任职不会违反中国人民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独立董事和外部监事制度指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二十五、被提名人担任独立董事不会违反中国证监会《证券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监管办法》的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二十六、本人任职将不会违反其他有关部门对于董事、独立董事任职资格的相关规定。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七、包括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在内,本人兼任独立董事的上市公司数量不超过5家,且本人未在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连续担任独立董事达六年以上。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八、本人向拟任职上市公司提供的履历表中本人职业、学历、职称、工作经历以及全部兼职情况等个人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二十九、本人已经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独立董事备案办法》要求,督促公司董事会将本人的职业、学历、职称、详细的工作经历、全部兼职情况等详细信息予以公示。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十、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经常缺席或者经常不亲自出席董事会会议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最近三年内,本人在所有曾任职上市公司任职期间应出席董事会会议 3 次,未出席会议 0 次。(未出席指未亲自出席且未委托他人)

三十一、本人在过往任职独立董事期间,不存在未按规定发表独立董事意见或发表的独立董事意见经证实与事实不符的情形。

√是 □ 否 □ 不适用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十二、本人最近三年内不存在受到中国证监会以外的其他有关部门处罚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十三、本人不存在同时在超过五家以上的上市公司担任董事、监事或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

三十四、本人不存在年龄超过70岁,并同时在多家公司、机构或者社会组织任职的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

三十五、本人不存在影响独立董事诚信勤勉和独立履行职责的其他情形。

√是 □ 否

如否,请详细说明:____ _______________ ________

声明人 曹亮 郑重声明:本人完全清楚独立董事的职责,保证上述声明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否则,本人愿意承担由此引起的法律责任和接受深圳证券交易所的处分。本人在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将严格遵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确保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勤勉尽责地履行职责,做出独立判断,不受公司主要股东、实际控制人或其他与公司存在利害关系的单位或个人的影响。本人担任该公司独立董事期间,如出现不符合独立董事任职资格情形的,本人将及时向公司董事会报告并尽快辞去该公司独立董事职务。

本人授权该公司董事会秘书将本声明的内容及其他有关本人的信息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业务专区录入、报送给深圳证券交易所,董事会秘书的上述行为视同为本人行为,由本人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声明人: 曹亮

日 期:2016年 1月 13 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7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同意提名曹亮先生为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曹亮先生的简历详见附件。

该独立董事候选人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对以上提名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详细内容请见同日刊登于指定媒体上的相关公告 。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曹亮先生,现年44岁,经济学博士。1992年参加工作,曾先后在江苏省盐业公司、中南财经大学工作,历任中南财经大学讲师、副教授。现任中南财经政法大学教授、博士生导师,湖北省广播电视信息网络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曹亮先生与本公司或持有本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均不存在关联关系;其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8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向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暨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交易概述

1、为了解决湖北安华大厦有限公司(下称“安华公司”)所属安华酒店流动资金短缺问题,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广济药业”或“公司”)于2016年1月13日以通讯方式召开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向联营公司提供借款的议案》,会议同意公司以自有资金向安华公司提供人民币45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8%,以满足其正常经营所需。

2、关联关系的说明:由于安华公司为本公司的联营公司(本公司持有其注册资本49%的股份),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有关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3、根据相关规定,本次交易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批准。本次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不需要经过有关部门批准。

4、过去12个月内,广济药业与同一关联人发生的交易总金额未达到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无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

二、交易方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湖北安华大厦有限公司

成立日期:1993年1月16日;

注册地(住所):武汉市武昌紫阳路281号;

企业性质: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刘东防;

税务登记证号码:420106711385123

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认缴额5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认缴额49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49%。

经营范围:酒店管理、会议服务、健身服务、住宿、餐饮等。

安华公司最近一年又一期财务数据:

单位:元

关联关系:安华公司的另一家股东情况: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北省公安厅,其持有安华公司51%的股份。

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及本公司第一大股东湖北省长江产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债权债务、人员等方面无关联关系,也无其他可能或已经造成本公司对其利益倾斜的其他关系。公司本次交易将安华公司纳于交联方是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36 号——关联方披露》的有关规定而认定的关联交易。由于目前本公司的其他股东包括机构投资者、个人投资者等,经常发生变动,本公司未知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及其股东与本公司其他股东之间是否存在关联关系。

三、借款合同的主要内容

1、借款金额:人民币450万元;

2、借款用途:用于补充安华公司所属安华酒店流动资金。

3、借款期限:借款期限为一年。

4、借款利率:借款年利率8%;借款期限届满时,借款方提前还款时则按照实际借款期限计算。

5、还款安排与借款展期:除双方另有约定外,安华公司在借款期限届满时,当次利息与本金一并清偿。

6、合同生效:经本公司董事会决议通过后,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后生效。

四、交易的定价政策及定价依据

本次借款年利率为8%,关联交易定价方法客观、公允,交易方式和价格符合市场规则,决策程序严格按照公司相关制度进行,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不存在利益输送和交易风险。

五、提供借款的目的和对本公司的影响

本公司本次向安华公司提供人民币450万元的借款,是为了解决安华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其所属安华酒店正常运营。经综合分析安华公司资产质量、经营情况、行业前景、信用情况、偿债能力等方面情况,公司董事会认为上述借款事项风险较小、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小。

六、提供财务资助的公平与对等

安华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其中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出资5100万元,占其注册资本的51%,本公司出资4900万元,占49%。本公司为安华公司提供不超过450万元的借款;与此相对应,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同意继续将其位于武昌火车站附近、营业面积约1495平方米的安华商务酒店,无偿提供给安华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安华公司所有。因此,本公司向安华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基本是公平和对等的。

七、独立董事事前认可和独立意见

公司事前就上述关联交易事项与独立董事进行了沟通,公司独立董事邹光明先生、杨汉明先生均同意将上述关联交易议案提交董事会审议,并对本次向安华公司提供借款及其涉及的关联交易事项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为了解决安华公司所属安华酒店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湖北安华大厦有限公司(下称“安华公司”)提供人民币450万元的借款,期限为一年,借款年利率8%,以满足其正常经营所需。

根据有关材料,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我们认为:公司向安华公司提供金额450万元的借款,是为了解决安华公司流动资金短缺问题,帮助其所属安华酒店正常运营,上述借款事项是必要的;与公司向安华公司提供借款相对应,安华公司的股东湖北省公安厅招待所已同意将其位于武昌火车站附近、营业面积约1495平方米的安华商务酒店,无偿提供给安华公司经营,所产生的收益归安华公司所有,本公司向安华公司提供上述财务资助基本是公平和对等的;上述借款事项风险较小、对本公司的影响较小,上述事项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所述,我们同意公司向安华公司提供450万元的借款。

独立董事张建华因个人原因未发表独立董事意见。

八、其他说明

当年年初至披露日与安华公司之间发生的关联交易累计额为450万元(含本次交易)。

九、备查文件

1、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决议;

2、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向联营公司提供借款所涉关联交易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证券代码:000952   证券简称:广济药业  公告编号:2016-009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

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及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公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届次: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2、召集人:本公司董事会。2016年1月13日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

3、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的规定。

4、会议时间:

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1月29日(星期五)14:30

网络投票时间:2016年1月28日-2016年1月29日

(1)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具体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交易日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

(2)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投票系统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15:00—2016年1月29日15:00期间的任意时间。

5、召开的方式: 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

6、投票规则:股东投票表决时,同一股份只能选择现场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投票、深圳证券交易所互联网系统投票中的一种,不能重复投票。同一股东账户同时存在现场投票、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互联网网络投票三种方式之两种及两种以上的,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QFII)和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开展融资融券业务的会员,如果需要根据委托人(实际持有人)的委托对同一议案表达不同意见的,可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分拆投票。

7、出席对象:

(1)截止2016年1月22日(星期五)下午交易结束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本公司全体股东;不能亲自出席现场会议的股东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授权委托书附后),该股东代理人不必是本公司股东,或在网络投票时间内参加网络投票;

(2)本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3)本公司聘请的律师。

8、召开地点: 湖北省武汉市安华酒店(武汉市武昌区紫阳路281号)四楼会议室。

二、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提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上述议案内容详见本公司2016年1月13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及www.cninfo.com.cn上的相关公告。

三、现场股东大会会议登记方法

1、登记方式:书面登记。

2、登记时间:2016年1月28日上午8:30-11:00,下午2:30-4:30。

3、登记地点:本公司证券部。

4、受托行使表决权人登记和表决时需提交文件的要求:受托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见附件)、授权人股票账户卡,法人股东代表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股东单位授权委托书、法人股东深圳股票账户卡和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办理出席登记。

四、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本次股东大会公司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公司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互联网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 )参加网络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952

2、投票简称:广济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1月29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广济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输入买入指令;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本次股东大会的议案序号。100元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每一议案应以相应的委托价格分别申报。股东对“总议案”进行投票,视为对所有议案表达相同意见。

表1: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在股东大会审议多个议案的情况下,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包括议案的子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在股东对同一议案出现总议案与分议案重复投票时,以第一次有效投票为准。如股东先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再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则以已投票表决的分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其他未表决的议案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如先对总议案投票表决,再对分议案投票表决,则以总议案的表决意见为准。

(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1月28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1月29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2014年9月修订)》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 http:// wltp.cninfo.com.cn 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姓名”、“证券账户号”、“身份证号”等资料,设置 6-8 位的服务密码;如申请成功,系统会返回一个4位数字的激活校验码。

(2)激活服务密码

股东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比照买入股票的方式,凭借"激活校验码"激活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

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①登录http:// wltp.cninfo.com.cn,在“上市公司股东大会列表”选择“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投票”;

②进入后点击“投票登录”,选择“用户名密码登陆”,输入您的“证券账户号”和“服务密码”;已申领数字证书的投资者可选择CA证书登录;

③进入后点击"投票表决",根据网页提示进行相应操作;

④确认并发送投票结果。

四、其它事项

1、会议联系方式:联系人:邹天天;联系电话:027-87113666;传真:027-87113609。

2、会议费用:参会股东交通费、食宿费自理。

五、备查文件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八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3日

附件:

授 权 委 托 书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湖北广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姓名或名称(签章):

委托人持股数: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股东账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委托书有效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被委托人签名:

被委托人身份证号码:

本单位/本人对本次股东大会各项议案的表决意见

注:①: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单位委托须加盖公章。

②:表决方式:赞成用“√”表示,反对用“×”表示,弃权用“Ο”表示,填入其他符号视为弃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