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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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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6006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风险提示:

●本次利润分配预案仅属股东提议,董事会尚需在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后,征询主要股东意见,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再行确定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请投资者理性判断,并注意相关投资风险。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16年1月13日在公司五楼会议室召开,会议应到董事9人,实际出席会议董事7人,董事吴启权先生、独立董事杨依明先生因公出差未能出席会议,分别书面委托董事许晓文先生、独立董事秦敏聪先生代为出席会议并行使表决权,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由董事长许晓文先生主持,经与会董事讨论,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东提议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提案进行回复的议案》。

2016年1月12日公司股东深圳市沃尔核材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发来邮件,提出公司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以公司未来实施2015年度利润分配时股权登记日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人民币1.00元或1.00元以上(含税),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10股转增10股。公司董事会就股东提议回复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尊重公司股东提出的建议,重视股东关于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转增股本等相关诉求,股东发出提议后,公司积极与提议股东进行了沟通;

(二)因公司2015年度财务报告尚未出具,公司现无法就利润分配预案进行审议,因此公司董事会目前暂不考虑沃尔核材本次提出的利润分配预案。待2015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后,公司董事会将征询主要股东意见,同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作出201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或股东也可根据披露的2015年度财务报告具体情况,提出利润分配预案。

表决情况: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公司股票将于2016年1月14日开市起复牌。公司董事会对因本次停牌给广大投资者造成的不便深表歉意,并对广大投资者长期以来对公司的关注和支持表示感谢。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

证券代码:600525 证券简称:长园集团 编号:2016007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董事及高管履行承诺

增持公司股票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并对公告中的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承担责任。

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公司于2015年7月14日披露了《关于公司维持股份稳定的公告》(公司编号2015051)。

现公司依据公告内容履行相关承诺如下:

2016年1月11日-12日公司董事长许晓文先生、总裁兼董事鲁尔兵先生、常务副总裁兼董事及董事会秘书倪昭华女士、执行副总裁许兰杭先生、董事吴启权先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使用自有资金以个人账户增持了公司股票共计604,410股。截至公告日,公司董事、高管增持公司股票承诺已履行完毕。

此外,公司部分核心员工增持公司股票74,300股。

一、 本次增持股份情况

二、增持的目的及资金来源

增持目的:为稳定市场预期,维护公司股票价格稳定,并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和对公司价值的认可。

增持资金来源:个人自筹资金。

三、增持的方式

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系统集中竞价方式增持公司股票。

四、本次增持人员的相关承诺

上述增持股份将按《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所持本公司股份及其变动管理规则》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进行锁定。并承诺本次增持的公司股票在六个月内不减持。

五、其他事项

1、上述董事、高管此次增持本公司股票行为符合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的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2、公司将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规定,持续关注控股股东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长园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