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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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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声 明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的目的仅为向投资者提供有关本次发行的简要情况,并不包括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全文的各部分内容。募集说明书全文同时刊载于上海证券交易所(http://www.sse.com.cn)网站。投资者在做出认购决定之前,应仔细阅读募集说明书全文,并以其作为投资决定的依据。

发行人全体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承诺,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封面签署日期,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保证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财务会计报告真实、完整。

主承销商已对募集说明书进行了核查,确认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主承销商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因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投资者在证券交易中遭受损失的,与发行人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但是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除外;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且公司债券未能按时兑付本息的,主承销商承诺负责组织募集说明书约定的相应还本付息安排。

受托管理人承诺严格按照相关监管机构及自律组织的规定、募集说明书及受托管理协议等文件的约定,履行相关职责。发行人的相关信息披露文件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致使债券持有人遭受损失的,或者公司债券出现违约情形或违约风险的,受托管理人承诺及时通过召开债券持有人会议等方式征集债券持有人的意见,并以自己名义代表债券持有人主张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与发行人、增信机构(如有)、承销机构及其他责任主体进行谈判,提起民事诉讼或申请仲裁,参与重组或者破产的法律程序等,有效维护债券持有人合法权益。受托管理人承诺,在受托管理期间因其拒不履行、迟延履行或者其他未按照相关规定、约定及受托管理人声明履行职责的行为,给债券持有人造成损失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凡欲认购本期债券的投资者,请认真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投资判断并自行承担相关风险。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场所及其他主管部门对本次发行所作的任何决定,均不表明其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公司债券的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者保证。任何与之相反的声明均属虚假不实陈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的规定,本期债券依法发行后,发行人经营与收益的变化由发行人自行负责,由此变化引致的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负责。

投资者认购或持有本期债券视作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债券受托管理人等主体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除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外,发行人没有委托或授权任何其他人或实体提供未在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列明的信息或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作任何说明。投资者若对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投资者在评价和购买本期债券时,应特别审慎地考虑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第二节所述的各项风险因素。

重大事项提示

请投资者关注以下重大事项,并仔细阅读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风险因素”等有关章节。

一、本期债券发行

本期债券评级为AAA级。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最近一年末(2014年12月31日)合并报表中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1,561,821.26万元,最近一期末(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中未经审计的所有者权益为1,603,671.90万元;本期债券上市前,发行人2012年度、2013年度和2014年度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分别为20,303.58万元、23,269.55万元和32,455.43万元,最近三个会计年度实现的年均可分配利润为25,342.85万元(2012年、2013年及2014年合并报表中归属于母公司所有者的净利润平均值),预计不少于本期债券一年利息的1.5倍。

二、发行后的交易流通

发行人将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本期债券上市交易后,可能会出现交易不活跃甚至无法持续成交的情况,投资者可能会面临流动性风险,无法及时将所持有的本期债券变现。

三、评级结果及跟踪评级安排

经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AA评级结果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信用评级机构对公司和本期债券的评级是一个动态评估的过程,如果未来信用评级机构调低对公司主体或者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本期债券的市场价格将可能随之发生波动,从而给持有本期债券的投资者造成损失。

自本期债券评级报告出具之日起,联合评级将对发行人进行持续跟踪评级,持续跟踪评级包括定期跟踪评级和不定期跟踪评级。跟踪评级期间,联合评级将持续关注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的重大变化及其他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等因素,并出具跟踪评级报告,动态反映发行人的信用状况。跟踪评级结果将同时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且交易所网站公告披露时间不得晚于在其他交易场所、媒体或者其他场合公开披露的时间,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定期和不定期跟踪评级结果等相关信息将通过联合评级公司网站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四、利率波动对本期债券的影响

受国民经济总体运行状况、国家宏观经济、金融政策以及国际环境变化的影响,市场利率存在波动的可能性。由于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债券,且本期债券存续期可能跨越多个利率调整周期,债券的投资价值在其存续期内可能随着市场利率的波动而发生变动,从而使本期债券投资者持有的债券价值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

五、会计确认差异事项提示

根据《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董事会关于调整证券类业务信息会计报表列报的决议》和《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关于调整证券业务信息财务报表列报的专项公告》,发行人为更真实、准确和完整地反映其证券投资业务的经济实质,依据“实质重于形式原则”、“重要性原则”,将国信集团合并报表范围内以证券投资为主业的金控公司和其他相关公司的证券投资业务相关的证券资产处置实现的损益按“证券处置收入”和“证券处置成本”详细列示,并分别纳入“营业总收入”和“营业总成本”。发行人审计机构已就上述会计确认进行审核并出具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调整证券业务信息财务报表列报相关数据的审核说明》,认为上述确认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有关规定。

发行人证券投资业务的“收入-成本”列报方式相对于一般企业“投资收益”列报方式有所差异。报告期内,2012年、2013年发行人未处置证券,故该项列报差异未在发行人2012年、2013年的财务报表中体现;2014年和2015年1-9月发行人根据市场行情处置了部分证券并实现收益,该项业务损益按“收入-成本”列报方式较“投资收益”列报方式的差异主要体现在营业总收入、营业总成本科目,对营业利润、利润总额及净利润无影响,具体差异如下表所示:

金额单位:万元

六、公司董、监事配备不完善的风险

公司为国有独资公司,目前公司监事会成员5人,其中4人为青岛市国资委委派,1人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职工代表未达《公司法》规定的不得低于三分之一要求;公司董事会成员6名,均由青岛市人民政府任命,暂无职工代表,而《公司法》规定国有独资公司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公司董事、监事配备不完善,可能影响法人治理结构的效用,对公司未来的重大经营决策可能造成不利影响。

七、营业利润波动风险

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营业利润分别为-13,312.74万元、12,615.45万元、15,321.85万元和13,957.86万元,营业利润增长较快但收入结构呈现较大波动,主要是因为报告期内公司正处于业务转型期,传统业务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板块有两大酒店海天大酒店和东方饭店停业改造,金融投资板块正处于业务发展初期。倘若酒店改造建设进度不如预期,金融投资业务发展不利,发行人将面临较大经营风险。

八、金融板块未来收入不确定性风险

报告期内发行人金融板块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金融股权投资收益和证券资产处置收入,其中,2014年、2015年1-9月,发行人分别实现证券处置收入88,191.14万元和93,720.93万元,证券资产处置收入受宏观经济及政策、资本市场行情等影响较大,收入的不确定性风险较大。公司于2013年8月获批投资成立了金融控股公司,注册资本30亿元。目前发行人参股及直接运营的金融板块业务已涵盖银行、保险、基金、信托、小额贷款、担保、资产管理、创投等多个金融子行业。发行人在开展多元化金融板块业务的同时,面临的市场竞争也将加剧,金融混业经营风险也将有所上升。

九、房地产开发经营风险

房地产行业受宏观经济和宏观政策的影响较大,为保持房地产行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政府可利用行政、税收、金融、信贷等多种手段对房地产市场进行调控。虽然自去年下半年开始,我国政府针对房地产行业出台了一系列刺激政策,房地产市场出现了回暖迹象,但未来房地产调控政策的走向仍有较大的不确性,可能对发行人旗下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的营运及发展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十、负债规模较高风险

截至2012年末、2013年末、2014年末和2015年9月末,发行人负债总额为2,327,558.79万元、2,535,996.01万元、2,257,060.93万元和2,324,124.63万元,资产负债率分别为63.20%、63.38%、59.10%和59.17%。其中,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有息负债规模余额为2,123,793.45万元,有息负债规模较大,本息支付压力较大。公司作为以金融投资、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房地产开发经营为重点的城市综合运营商和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资产规模总体保持快速增长趋势,公司为满足项目投资需求相应增加了负债规模。目前公司资产负债率仍保持在合理区间内变动,但负债规模特别是有息负债的增加将使发行人债务本息支付压力增大,对发行人偿债能力带来一定负面影响。

十一、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的风险

发行人作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的具有国有资产投资职能的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的国有资本运营受到国家、山东省及青岛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国有资产规划布局等的影响,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调整、政府投融资体制调整、国有资产处置政策变化、国有资产规划整合调整等均可能对发行人的正常经营造成重大影响。

十二、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适用性

根据《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5年公司债券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债券持有人会议决议对所有本期未偿还债券持有人(包括所有出席会议、未出席会议、反对决议或放弃投票权的债券持有人,以及在相关决议通过后受让本期债券的债券持有人)均有同等约束力。在本期债券存续期间,债券持有人会议在其职权范围内通过的任何有效决议的效力优先于包含债券受托管理人在内的其他任何主体就该有效内容做出的决议和主张。投资者认购、购买或以其他合法方式取得本期债券均视作同意并接受公司为本期债券制定的《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并受之约束。

十三、本期债券发行对象

本期债券仅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发行结束后,本公司将积极申请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流通。由于具体上市审批事宜需要在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方能进行,并依赖于有关主管部门的审批或核准,公司目前无法保证本期债券一定能够按照预期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此外,证券交易市场的交易活跃程度受到宏观经济环境、投资者分布、投资者交易意愿等因素的影响,公司亦无法保证本期债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后本期债券持有人能随时并足额交易其所持有的债券。

十四、投资者须知

投资者购买本期债券,应当认真阅读本募集说明书及有关的信息披露文件,进行独立的投资判断。中国证监会对本期债券发行的核准及本期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不表明中国证监会或证券交易所对发行人的经营风险、偿债风险、诉讼风险以及投资风险或收益等作出判断或保证。本期债券投资风险,由投资者自行承担。投资者若对本募集说明书存在任何疑问,应咨询自己的证券经纪人、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释 义

在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除非上下文另有规定,下列词汇具有以下含义:

本募集说明书摘要中,部分合计数与各加总数直接相加之和在尾数上可能略有差异,这些差异是由于四舍五入造成的。

第一节 发行概况

一、本次发行的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中文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Conson Development(Group)CO.,LTD

2、法定代表人:王建辉

3、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4、邮政编码:266071

5、成立日期:2008年7月17日

6、注册资本:人民币30亿元

7、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20000529

8、联系电话:0532-83893955

9、传真:0532-83893979

10、网址:http://www.qdgxjt.com

11、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核准情况

2015年8月7日,发行人第二届董事会2015年第1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的议案》。2015年8月26日,发行人唯一股东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作出股东决定,同意公司发行25亿元公司债券。

经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5】2611号”文件核准,发行人将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不超过25亿元(含25亿元)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将在中国证监会核准的有效期内发行完毕。

(三)本期债券及本期债券的主要条款

1、本期债券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6年公司债券。

2、本期债券发行总额:25亿元。

3、票面金额及发行价格:本期债券面值100元,按面值平价发行。

4、债券品种和期限:本期债券的期限为10年,第7年末附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及投资者回售选择权。

5、债券利率及其确定方式:本期债券为固定利率。本期债券票面利率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按照发行时网下询价簿记结果共同协商确定。债券票面利率采取单利按年计息,不计复利。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在债券存续期的前7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存续期限后3年票面年利率为债券存续期限前7年票面年利率加调整基点,在债券存续期限后3年固定不变;如发行人未行使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则未被回售部分债券在存续期限后3年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6、发行人调整票面利率选择权:发行人在本期债券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前的第20个交易日,在中国证监会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以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发行人有权决定是否在本期债券存续期的第7年末调整本期债券后3年的票面利率。若发行人未行使利率调整选择权,则本期公司债券后续期限票面利率仍维持原有票面利率不变。

7、投资者回售选择权:发行人发布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后,投资者有权选择将持有的本期债券全部或部分按面值回售给发行人。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本期债券第7个计息年度付息日即为回售支付日,发行人将按照交易所和债券登记机构相关业务规则完成回售支付工作。

8、回售申报:自发行人发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公告日起5个交易日内,债券持有人可通过指定方式进行回售申报。债券持有人的回售申报经确认后不能撤销,相应的公司债券份额将被冻结交易;回售申报期不进行申报的,则视为放弃回售选择权,继续持有本期债券并接受发行人关于是否调整本期债券票面利率及调整幅度的决定。

9、债券形式:实名制记账式公司债券。投资者认购的本期债券在证券登记机构开立的托管账户托管记载。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债券持有人可按照有关主管机构的规定进行债券的转让、质押等操作。

10、还本付息方式:本期债券按年付息、到期一次还本。利息每年支付一次,最后一期利息随本金一起支付。若债券持有人在第7年末行使回售选择权,所回售债券的票面面值加第7年的利息在投资者回售支付日一起支付。

11、支付金额:本期债券于每年付息日向投资者支付的利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利息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票面总额与对应的票面利率的乘积;于兑付日向投资者支付的本息金额为投资者截至兑付债券登记日收市时所持有的本期债券最后一期利息及所持有的债券票面总额的本金。

12、付息、兑付方式:本期债券本息支付将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有关规定来统计债券持有人名单,本息支付方式及其他具体安排按照证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

13、起息日:2016年1月18日。

14、利息登记日:本期债券利息登记日按照债券登记机构的相关规定办理。在利息登记日当日收市后登记在册的本期债券持有人,均有权就本期债券获得该利息登记日所在计息年度的利息。

15、付息日:本期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6年每年的1月1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付息日为2017年至2023年每年的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6、兑付日:本期债券的兑付日为2026年1月18日,前述日期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下一个工作日,顺延期间不另计息。若投资者行使回售选择权,则回售部分债券的兑付日为2023年1月18日(如遇法定节假日或休息日,则顺延至其后的第1个交易日,顺延期间付息款项不另计利息)。

17、信用级别及信用评级机构:经联合评级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18、担保情况:本期债券无担保。

19、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发行方式与发行对象:本期债券面向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

21、向公司股东配售的安排:本期债券不向公司股东优先配售。

22、承销方式:本期债券由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负责组建承销团,采取余额包销方式承销。

23、募集资金专项账户:本期债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与划转。

户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201-02-0095235-3

24、募集资金用途: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拟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25、上市交易场所:上交所。

26、税务提示:根据国家有关税收法律、法规的规定,投资者投资本期债券所应缴纳的税款由投资者承担。

(四)本次发行及上市安排

1、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本期债券发行时间安排

2、本期债券上市安排

发行结束后,公司将尽快向上交所提出关于本期债券上市交易的申请,具体上市时间将另行公告。

二、本期债券发行的有关机构

(一)发行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法定代表人: 王建辉

联系人:杨强、刘莹、李岩梅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联系电话:0532-83893958

传真:0532-83893979

(二)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债券受托管理人: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2-6层

法定代表人:陈有安

联系人:周一红、肖海飞、余俊琴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二层

电话:010-66568411

传真:010-66568704

(三)副主承销商:九州证券有限公司

住所:西宁市南川工业园区创业路108号

法定代表人:曲国辉

联系人:黄伟、张光宏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安立路30号仰山公园东一门2号楼

电话:010-57672105、57672114

传真:010-57672020

(四)发行人律师:山东众成清泰(青岛)律师事务所

住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65号凯旋商务中心八层

负责人:宫立新

联系人:李晶鑫、冯涛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崂山区海口路265号凯旋商务中心八层

联系电话:0532-88979712

传真:0532-88979720

(五)会计师事务所: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住所:北京市东城区朝阳门北大街8号富华大厦A座8层

执行事务合伙人:叶韶勋

联系人:许志扬、胡燕来

联系地址:山东省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5号甲华银大厦27层

联系电话:0532-80895831、80895839

传真:0532-80895959

(六)信用评级机构:联合信用评级有限公司

住所:天津市南开区水上公园北道38号爱俪园公寓508

法定代表人:吴金善

联系人:钟月光、张雪

联系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建外大街2号PICC大厦12层

联系电话:010-85172818

传真:010-85171273

(七)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及专项偿债账户

1、募集资金专项账户:

开户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201-02-0095235-3

2、专项偿债账户:

开户名: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行: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账号:80201-02-0095236-8

(八)本期债券申请上市的证券交易所:上海证券交易所

住所:上海市浦东南路528号上海证券大厦

负责人:黄红元

电话:021-68808888

传真:021-68804868

(九)本期债券登记机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住所:上海市陆家嘴东路166号中国保险大厦36楼

负责人:高斌

电话:021-68873878

传真:021-68870064

(十)簿记管理人收款银行

开户名: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北京分行营业部

账号:110902516810601

大额支付号:308100005027

三、认购人承诺

购买本期债券的投资者(包括本期债券的初始购买人和二级市场的购买人及以其他方式合法取得本期债券的人)被视为作出以下承诺:

(一)接受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对本期债券项下权利义务的所有规定并受其约束。

(二)同意《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及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其他有关发行人、债券持有人权利义务的相关约定。

(三)债券持有人会议按照《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的程序要求所形成的决议对全体债券持有人具有约束力。

(四)发行人依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发生合法变更,在经有关主管部门批准后并依法就该等变更进行信息披露时,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该等变更。

(五)本期债券发行结束后,发行人将申请本期债券在上交所上市交易,并由主承销商代为办理相关手续,投资者同意并接受这种安排。

四、发行人与本次发行的有关机构、人员的利害关系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与所聘请的上述与本期债券发行有关的中介机构及其法定代表人、负责人、高级管理人员及经办人员之间不存在直接或间接的股权关系或其他重大利害关系。

第二节 发行人及本期债券的资信状况

一、本期债券的信用评级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

二、信用评级报告的主要事项

(一)信用评级结论及标识所代表的涵义

经联合评级综合评定,发行人的主体信用等级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为AAA,AAA等级表示发行人偿还债务的能力极强,基本不受不利经济环境的影响,违约风险极低。

(二)评级报告的主要内容

1、评级观点

联合评级对发行人的评级反映了发行人作为青岛市国有独资公司,其资产规模大、业务经营稳健,受政府支持力度强。发行人金融产业布局良好,持有的银行、保险、信托和基金等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强,为发行人提供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人的小贷、担保以及证券经营业务有望为其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另外,青岛市旅游资源丰富、交通便利、经济发达,为发行人的酒店旅游业和体育文化产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同时,联合评级也关注到宏观经济不景气、相关行业政策的变化对发行人经营情况和盈利能力产生的不利影响。

未来,随着发行人金融业务、酒店等现代服务业的进一步发展,发行人资产规模和盈利能力有望进一步增强。

基于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以及本期债券偿还能力的综合评估,联合评级认为,本期债券到期不能偿还的风险很低。

2、优势

(1)发行人作为青岛市国有独资公司,其资产规模大,经营较为稳健,受政府支持力度大。

(2)青岛市作为东部沿海重要的经济中心和旅游城市,交通发达,区位优势明显,为发行人的酒店旅游业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发行人体育文化、交通电力、酒店旅游等产业在当地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3)近年来青岛市经济保持稳定增长,青岛市地区财政实力逐渐增强,未来发展潜力大。

(4)发行人金融产业布局良好,持有的银行、保险、信托和基金等金融机构盈利能力强,为发行人提供较好的投资收益;同时发行人的小贷、担保以及证券经营业务有望为发行人提供新的盈利增长点。

3、关注

(1)发行人酒店旅游业和房地产业务受宏观经济状况、行业政策的影响较大,需持续关注发行人面临的行业风险。

(2)发行人未来几年投建项目较多,在项目建设和运营期间,如遇原材料价格以及劳动力成本上涨、政府政策和利率政策改变以及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联合评级将关注成本和支出上升对发行人现金流及盈利能力的不利影响。

(3)发行人的经营领域主要包括金融投资、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房地产开发经营和交通电力等板块,发行人参控股企业较多,多元化的经营加大了发行人在投资决策、内控等方面的管理难度。

(三)跟踪评级的有关安排

根据监管部门和联合评级对跟踪评级的有关要求,联合评级将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在每年发行人年度审计报告出具后的两个月内进行一次定期跟踪评级,并在本期债券存续期内根据有关情况进行不定期跟踪评级。

发行人应按联合评级跟踪评级资料清单的要求,提供有关财务报告以及其他相关资料。发行人如发生重大变化,或发生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应及时通知联合评级并提供有关资料。联合评级将密切关注发行人的相关状况,如发现发行人或本期债券相关要素出现重大变化,或发现其存在或出现可能对信用等级产生较大影响的重大事件时,联合评级将落实有关情况并及时评估其对信用等级产生的影响,据以确认或调整本期债券的信用等级。

如发行人不能及时提供上述跟踪评级资料及情况,联合评级将根据有关情况进行分析并调整信用等级,必要时,可宣布信用等级暂时失效,直至发行人提供相关资料。

跟踪评级结果将在联合评级网站和交易所网站予以公布,并同时报送发行人、监管部门等。

三、报告期内发行人主体评级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评级情况如下表所示:

发行人报告期内发行的中长期债券评级情况

注:以上评级结果均为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综合评定。

发行人于2012年11月发行了2012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2青国信MTN1”),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就该期债出具发行评级报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2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该期债发行时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发行人于2014年10月发行了2014年第一期中期票据(简称“14青国信MTN001”),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就该期债出具发行评级报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14年度第一期中期票据信用评级报告》,评定该期债发行时发行人的主体长期信用等级为AA+,评级展望为正面。

2015年6月,联合资信评估有限公司就上述两期中期票据出具跟踪评级报告《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企业债券跟踪评级报告》(以下简称“《国信集团2015年跟踪评级报告》”),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的跟踪评级结果为AAA,评级展望为稳定。根据《国信集团2015年跟踪评级报告》,跟踪期内,青岛市区域经济保持良好发展,财政收入持续稳定增长,发行人系青岛市主要的国有资产投资与运营主体,在实业和金融领域均拥有丰富的资源。跟踪期内,发行人已完成地铁资产划出及对应资产注入等事项使得发行人的资产质量得到改善;发行人金融投资业务收入快速增长;发行人房地产开发经营业务收入大幅增长、土地储备规模较大等均对发行人主体长期信用水平产生了积极影响。

四、发行人的资信情况

(一)公司获得主要贷款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的授信情况

发行人与银行等金融机构保持良好的长期合作关系,并获得较高的授信额度,间接债务融资能力较强。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共在各家金融机构获得授信额度186.24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61.19亿元。

(二)报告期内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的违约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与主要客户发生业务往来时,严格按照合同执行,未发生过重大违约情形。

(三)债券发行及兑付情况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已发行债券不存在延迟支付债券利息或本金的情况,具体发行及兑付明细如下:

截至2015年9月末发行人债券发行及兑付情况

注:上表“07青岛国信债”和“10青岛国信债”已由国信集团承继。

(四)累计债券余额及其占发行人最近一期末净资产的比例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已公开发行的未兑付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余额为37.00亿元。公司本次拟发行不超过人民币25.00亿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发行后,公司公开发行的未兑付企业债券及公司债券余额为62.00亿元,占截至2015年9月末合并报表所有者权益合计数160.37亿元的38.66%,未超过净资产的40%。

(五)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

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如下:

报告期公司合并报表口径的主要财务指标

注:上表指标计算公式见“第六节 财务会计信息”之“六、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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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转B11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