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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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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公开发行2016年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摘要(面向合格投资者)

2016-01-14 来源:上海证券报

(上接B10版)

第三节 发行人基本情况

一、发行人概况

中文名称: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英文名称:Qingdao Conson Development(Group)CO.,LTD

法定代表人:王建辉

成立日期:2008年7月17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200020000529

注册资本:300,000万元

实缴资本:300,000万元

住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邮编:266071

信息披露事务负责人:杨强

电话:0532-83893975

传真:0532-83893979

所属行业:综合(S90)

组织机构代码:67528950-0

经营范围:城乡重大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建设与运营;政府重大公益项目的投资建设与运营;经营房产、旅游、土地开发等服务业及经批准的非银行金融服务业;经政府批准的国家法律、法规禁止以外的其他资产投资与运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二、发行人历史沿革及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一)发行人历史沿革

2008 年4 月,经青岛市人民政府《青岛市人民政府关于组建政府投资类公司的通知》(青政发【2008】11 号文)批准,在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青岛市地下铁道公司和青岛(香港)华青发展有限责任公司的基础上组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300,000.00 万元,于2008 年7 月17 日在青岛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取得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分所于2008 年7 月16日出具了XYZH/2008QDA1003 号验资报告审验。

(二)报告期内实际控制人变化情况

发行人是由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履行出资人职责的国有独资公司。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持有发行人100%股权,是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报告期内发行人实际控制人无变化。

三、发行人报告期内重大资产重组情况

发行人报告期内未发生导致发行人主营业务发生实质变更的重大资产购买、出售和置换的情况。

四、发行人前十大股东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股东情况如下表所示:

截至2015年9月末公司股东情况

五、发行人组织结构和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一)发行人组织架构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组织架构图如下:

(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1、发行人全资及控股子公司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纳入合并范围的一级子公司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注1:青岛城市空间设计研究院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成员共6人,其中发行人派驻4人,占比66.67%;且该公司管理层中总经理、财务经理均由发行人派驻,因此发行人对该公司形成实质控制,故纳入合并。

注持股比例指发行人直接及间接持股比例合计数。

2、主要参股公司、合营联营公司及其他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截至2014年末发行人主要参股公司情况

以上5家参股公司的相关情况见本节“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之“(三)发行人主要业务经营情况”之“1、金融投资”。

六、发行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发行人为国有独资公司,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为发行人的唯一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控股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权不存在质押等受限情况。

七、发行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具体情况如下:

发行人董事、监事及高管人员情况

注:部分董事、高管任期已到期,相关换届程序履行中。公司非职工代表监事由青岛市国资委直接委派,任期不确定。

截至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签署日,上述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均未持有公司股权和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发行债券。

八、公司治理结构

公司为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公司的组织和行为,制定了《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章程》,并设立了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管理层。

为保证经营活动正常、有序地进行,保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及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发行人依据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结合生产经营特点和全资、控股子公司具体情况,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建立了健全、合理、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能够有效地实施对公司生产经营各重要环节和业务的控制。同时,随着业务的发展及公司内部机构的调整,发行人将定期或根据需要进一步完善和补充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并对在发展中有可能出现的不适宜的内控制度进行修改和完善。

九、发行人主要业务情况

公司是综合性投资集团公司,业务范围主要包括金融投资、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房地产开发经营和城市交通四大板块。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发行人各业务板块经营收入情况如下:

发行人各业务板块收入情况

金额单位:万元

数据来源:发行人2012-2014年审计报告、2015年1-9月未经审计财务报表,发行人提供数据整理。

注:1.金融投资业务收入=证券处置收入+股权投资收益+贷款业务利息收入+担保业务收入+手续费及佣金收入,其中股权投资收益=持有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期间取得的投资收益+权益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成本法核算的长期股权投资收益;2.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收入=会展及相关收入+宾馆酒店收入+旅行社收入+浴场摊位租赁业务收入+浴场更衣室租赁收入+剧场收入+体育业收入;3.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商品房销售收入+土地一级开发收入;4.其他业务收入为营业收入中的围档收入、设计收入、手续费收入及其他的合计数。5、上表各业务收入合计数与发行人报告期内财务报表“营业总收入”数据存在一定差异,主要是因为金融投资业务收入归集方式与会计报表处理不同所致。为更好的反映发行人金融投资业务创收情况,业务收入归集时将会计报表中按“投资收益”科目确认的具有经常性、稳定性特征的股权投资分红收益归集至“金融投资”业务收入项下,具体归集说明见上文注解1。

(一)金融投资业务

公司金融投资业务主要包括证券投资、资产管理、小额贷款、担保及股权投资业务等。公司证券投资业务主要是公司及子公司以其自有资金参与IPO上市股票投资、法人配售、二级市场股票及基金投资等金融资产投资并赚取资产买卖价差收益的业务。2014年、2015年1-9月公司准确把握市场行情处置了部分证券并分别实现证券处置收入88,191.14万元和93,720.93万元。

公司于2013年8月29日设立子公司青岛国信发展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从事资产管理业务,于2013年12月4日设立子公司青岛国信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从事融资担保业务,于2014年3月6日设立子公司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从事小额贷款业务。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资产管理业务手续费及佣金收入1,963.76万元和1,019.54万元。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担保业务收入147.00万元、131.11万元和98.14万元。2014年公司实现小贷业务利息收入3,264.67万元。

公司股权投资业务主要是以参股方式投资了银行、基金、信托及保险等多家金融机构和青岛城市传媒有限公司(原青岛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更名)、华电青岛发电有限公司等多家其他产业公司。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股权投资收益14,370.42万元、44,974.45元、36,134.52万元和64,742.29万元。

(二)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

公司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板块主要包括酒店、旅游、会展和体育等四个方面。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酒店旅游与文体会展业分别实现收入23,095.69万元、25,114.58万元、30,785.21万元和23,426.41万元。

公司的酒店业务主要通过自有物业、采用自营方式运营,主要包括海天大酒店、东方饭店、海天体育中心酒店、海天大剧院酒店、东方之星和如家会展中心酒店等六个实体,营业收入和利润主要来自于六家酒店的客房和餐饮服务收入。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酒店经营分别实现收入6,246.42万元、8,032.56万元、6,953.08万元和6,561.26万元。

公司旅游业务主要是旗下青岛海天国际旅行社的运营收入和青岛第一海水浴场摊位及更衣室租金收入。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旅游业务分别实现收入8,769.22万元、8,539.28万元、7,814.03万元和5,376.96万元,其中旅行社收入分别为7,295.29万元、6,841.78万元、5,869.17万元和4,713.46万元,浴场摊位及更衣室租金收入分别为1,473.93万元、1,697.50万元、1,944.86万元和663.50万元。

公司会展业务主要是依托青岛国际会展中心,并通过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有限公司和青岛国展商务展览有限公司等运营主体组织承办各类国内外会展。2012年、2013年、2014年及201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会展业务收入7,846.25万元、8,315.73万元、10,365.99万元和5,719.19万元。

公司体育业收入主要来源于体育中心各场馆对外开放运营收入及场馆租赁收入。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体育业分别实现收入5,442.17万元和3,532.07万元。

发行人剧场业务收入主要来源于青岛大剧院的运营收入,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发行人分别实现剧场运营收入233.80万元、227.00万元、209.93万元和96.36万元。

(三)房地产开发经营

公司房地产开发经营板块主要涉及商品房开发及土地一级开发等业务。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房地产开发经营收入2,539.62万元、21,318.21万元、125,293.26万元和2,073.58万元。

截至目前,公司共完成了国信?紫云台、康庭嘉苑1.1期和康庭嘉苑1.2期?雍翠湾等三个房地产开发项目。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共实现商品房销售收入2,539.62万元、10,006.94万元、120,267.61万元和2,073.58万元。

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主要是公司下属子公司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负责前期开发的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指定地块的土地一级开发业务。公司该项土地一级开发业务与其未来海洋经济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业务布局紧密相关,公司未来将开拓海洋食品、渔业、海洋天然养殖牧场、海洋产品深加工等海洋经济产业链一体化经营业务领域。

2013年11月,公司子公司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蓝谷公司”)与青岛蓝色硅谷核心区管理委员会签署《土地一级开发协议书》,约定由蓝谷公司负责筹集土地一级开发资金,按照土地一级开发区域规划和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土地一级开发年度开发计划和方案进行开发,并按照实际开发投入资金的8%计提管理费,同时,针对蓝谷公司实际投入的资金,按实际占用期限,依照人民银行公布的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10%计提利息。因此,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和利润来源主要来自于上述管理费及利息收入。2013年和2014年,公司分别实现土地一级开发业务收入11,311.27万元和5,025.65万元。2015年上半年,公司土地一级开发付款3,294.46万元,应计提管理费收入263.56万元,利息收入87.88万元,上述收入未在2015年半年报确认,将一次性在年度报告予以确认。

(四)城市交通业务

公司城市交通板块主要依托于子公司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运营,具体项目主要为胶州湾海底隧道投资建设和管理运营。胶州湾海底隧道总投资32.98亿元,由公司以“建设-运营-转让”的方式负责项目的投建和运营工作,公司对胶州湾海底隧道的特许经营期限为25年。胶州湾海底隧道于2011年6月30日正式竣工通车,胶州湾海底隧道运营收入来源于隧道通行费收入和配套财政补贴收入,通行费由公司子公司青岛国信胶州湾交通有限公司直接收取存入其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立的一般结算之中,并及时将相关款项划缴国信集团统一管理。2012年、2013年、2014年和2015年1-9月,公司分别实现交通业务总收入24,359.73万元、30,885.90万元、35,364.29万元和13,073.33万元,其中,2012年、2013年和2014年通行费收入为19,957.19万元、18,242.35万元和19,291.29万元,公交通行费补贴、隧道通行费降价及重大节假日补贴收入合计4,402.54万元、12,643.55万元和16,073.00万元。

十、发行人行业地位及发展战略

目前,青岛市市本级投资公司主要有三家,分别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青岛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和青岛华通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根据2012年4月11日,青岛市第十五届人民政府市长办公会纪要,发行人功能被定位为按照城市发展战略,重点围绕金融、城市功能开发与服务开展业务与运营。核心主业为金融发展、蓝色硅谷建设及城市功能开发三大板块。发行人组建青岛国信蓝色硅谷发展公司,推动蓝色硅谷软件园、孵化器及公共基础设施、海洋科研院所的建设。

青岛市三大投融资公司功能定位

(一)发行人的行业地位

发行人是青岛市最大的金融领域投资主体,所投资的青岛银行、青岛农商行、陆家嘴信托、泰信基金、中路财险公司等优质金融企业,经营业绩良好,为公司带来丰厚的投资收益;公司是青岛市体育文化、酒店旅游领域最大的投资主体,所投资的青岛体育中心、青岛大剧院、青岛国际会展中心、海天大酒店、东方饭店、海天体育中心酒店、海天大剧院酒店、如家会展中心酒店、青岛海天国际旅行社等在青岛市占有重要地位;公司的隧道交通业务在青岛市占据垄断地位,本质上不存在任何市场竞争。

(二)发行人主要竞争优势

作为青岛市最大的国有综合性投资公司之一,经过多年的发展,公司正逐步发展成为国内排名靠前的大型综合性投资公司,并逐步形成了自身的特色和竞争优势:

1、区位优势

发行人所在的青岛市是环渤海经济圈中经济最具活力和最为发达的城市之一,区域经济优势明显,同时青岛市还是中国重要的经济中心城市和东部沿海城市,有着得天独厚的区位优势,拥有“港口、海洋、旅游”三大特色经济。山东省半岛蓝色经济区建设及青岛市“环湾保护,拥湾发展”战略的实施,为公司的发展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空间和难得的发展机遇。

2、在区域内核心基础产业上具有较强的竞争力

作为青岛市人民政府授权的投资主体,公司承担了青岛市隧道交通等基础产业投资建设的重任,同时重点投资金融、体育文化、酒店旅游等产业,并在上述产业具备较强的竞争力。

3、多元化的投资结构有效降低了投资风险

除传统的能源、交通外,公司投资重点转向金融、文化体育及酒店旅游等具有广阔发展前景的领域发展,投资专业化、风险分散化的特点正得到逐步加强。这些具有潜力的优质投资项目将有效降低投资结构集中带来的风险,培育出新的利润增长点,为公司的未来发展拓展空间。

4、雄厚的综合实力及较强的融资能力

发行人资产质量优良,具有雄厚的综合实力。同时发行人具备较强的融资能力,与山东省及青岛市多家大型金融机构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融资渠道较为顺畅,截至2015年6月30日,发行人共在各家金融机构获得授信额度186.24亿元,尚未使用授信额度61.19亿元。发行人及其所属子公司青岛国信实业有限公司已成功发行三期企业债、两期中期票据及四期短期融资券,累计融资规模87.00亿元,按时付息,信誉良好。

5、强有力的政府政策支持优势

发行人作为青岛市政府出资成立的投资主体,在投资项目选择、资金筹措等方面能够得到青岛市政府的大力支持。特别是公司承接了青岛市众多大型重点项目的建设,在财政拨款、资本金注入和政策方面得到了极大的支持,截至2015年6月末,仅承建的青岛大剧院项目、体育中心项目以及入股青岛农商行和收购陆家嘴信托,发行人就收到青岛市财政拨款及资本金注入合计49.54亿元。

6、人力资源优势

发行人拥有大量的财务、法律、金融、企业管理、工程技术等多学科专业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在项目建设、管理、运作过程中积累了较为丰富的经验。

(三)发行人经营方针及战略

发行人将通过市场化、企业化运作,以实业项目为基础,以资本运作、资产管理和投融资为手段,按照产融结合、相关多元的发展原则,着力拓展市场化经营领域和优质经营性资产,全面实现资产规模扩张、营业收入水平提升和盈利能力提高,建立投资控股集团运作模式,通过母子公司协同发展,实现做大做强的目标。发行人具体发展目标如下:

1、大力开展创业投资业务,推动高新技术产业发展

大力开展创业投资、股权投资和基金管理业务,稳步培育发展创投基金、PE基金以及产业投资基金,管理运作政府设立的蓝色基金、高新基金和各类政府性引导基金,积极参与蓝色硅谷科技孵化基地建设,促进青岛市高新技术产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蓝色高端产业的发展,以及创新型城市建设。

2、突出强化发展优质企业投资,打造综合性投资控股集团

通过开展专业化投资与资本运作,参股银行、基金、信托等金融机构和电力、石化等能源机构,投资各类地方优质企业和机构,构建地方综合投资控股集团,提升青岛市金融、能源等行业规模实力和辐射能力,完善地方金融、能源、旅游等业务生态,服务蓝色经济发展。

3、积极实施蓝色硅谷核心区开发建设和城市功能性开发投资,全面参与新一轮城市发展战略实施

全面参与蓝色硅谷核心区开发建设,积极参与蓝色硅谷核心区一级土地开发、千万平米科技孵化器、千万平米人才公寓及其它综合性配套项目建设。推动城市功能性开发和服务,重点推进第二条海底隧道、海天大酒店改造、会展四期、地下空间开发等城市功能性开发项目。

4、以酒店、会展、体育中心、老年公寓项目为平台,大力拓展现代服务业

与国内外知名酒店管理咨询机构合作,科学制定了海天综合体工程建设规划方案,方案设计,前期准备已就绪,并已开工建设,将建成一个能代表青岛市的地标项目,成为一个全新的多功能综合项目。积极研究高端养老机构和养老产业的发展模式,并力争实现突破。

5、着力构建“融投贷保”一体化综合金融服务体系,加快推动青岛市金融业发展

在金融投资业务上,公司未来将重点推进银行、保险、信托“三大”金融机构发展,积极参股银行、证券、期货、基金、保险等金融机构;推动创投、担保、资产管理、金融租赁“四小”综合金融服务机构,已设立并开展运营国信融资担保公司、国信发展资产管理公司、青岛国信资本投资有限公司和青岛国信创业小额贷款有限公司。

第四节 财务会计信息

本节的财务数据及有关分析说明反映了发行人报告期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情况。除特别说明外,本节中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数据均来源于发行人经审计的财务报告,2015年三季度财务数据来源于发行人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投资者应通过查阅公司财务报告、财务报表的相关内容,了解发行人的详细财务状况。如无特别说明,本节 “七、管理层讨论与分析”的财务数据均为合并报表口径数据。

一、最近三年财务报告审计情况

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发行人包括2014年12月31日、2013年12月31日和2012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资产负债表,2014年度、2013年度及2012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利润表、合并及母公司股东权益变动表和合并及母公司现金流量表以及财务报表附注进行了审计,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XYZH/2015QDA10024)。

二、财务报表的编制基础

发行人财务报表以持续经营为基础,根据实际发生的交易和事项,按照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及相关规定编制。

三、发行人报告期财务指标

发行人报告期主要财务指标(合并报表口径)

注:上表财务指标计算方法如下:

1.流动比率= 流动资产/流动负债

2.速动比率=(流动资产-存货)/流动负债

3.资产负债率=(负债总额/资产总额)×100%

4.全部债务=短期借款+应付票据+一年内到期的非流动负债+应付短期融资券+长期借款+应付债券+应付融资租赁款

5.债务资本比例=全部债务/(全部债务+所有者权益)

6.贷款偿付率=实际贷款偿还额/应偿还贷款额

7.利息偿付率=实际支付利息/应付利息

8.应收账款周转率= 营业总收入/[(期初应收账款+期末应收账款)/2],其中2012年应收账款平均余额采用2012年末数据

9.存货周转率=营业总成本/[(期初存货+期末存货)/2],其中2012年存货平均余额采用2012年末数据

10.总资产收益率=利润总额/[(年初资产总额+年末资产总额)/2]×100%,其中2012年所有者权益采用2012年末数据

11.净资产收益率=净利润/[(期初所有者权益+期末所有者权益)/2]×100%,其中2012年所有者权益采用2012年末数据

12.息税折旧摊销前利润(EBITDA)=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固定资产折旧+无形资产摊销+长期待摊费用摊销

13.EBIT=利润总额+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

14.EBIT利息倍数=EBIT/(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5.EBITDA利息倍数=EBITDA/(列入财务费用的利息支出+资本化利息支出)

16. EBITDA全部债务比=EBITDA/全部债务

如无特别说明,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中出现的指标均依据上述口径计算。

第五节 募集资金运用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规模

根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结合公司财务状况及未来资金需求,经公司董事会决议及青岛市国资委批复,公司拟申请发行不超过250,000.00万元(含250,000.00万元)的公司债券。本期债券募集资金扣除发行费用后拟全部用于偿还有息债务。

二、募集资金使用承诺

本公司承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严格按照主管部门核准及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约定用途使用,并保证:

(一)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偿还地方政府债务;

(二)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公益性项目投资;

(三)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列入中国银监会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名单(监管类)的子公司青岛国信大剧院有限公司和青岛国信体育产业发展有限公司;

(四) 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不用于非生产性支出,包括不用于持有交易性金融资产和可供出售的金融资产、借与他人、委托理财等财务性投资、不用于直接或间接投资于以买卖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且不用于转借他人。

四、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管理安排

为确保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使用与募集说明书中约定的用途一致,保障本期债券持有人的合法权利,公司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银行,并与其签订《账户监管协议》。

(一)账户设立

公司将于本期债券发行前5个工作日,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专门用于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的接收、存储及划转。公司应在发行首日前向债券受托管理人和主承销商提供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信息。

(二)账户存续时间

募集资金专项账户自设立时成立,自本期债券所有还本付息义务履行完毕并完成相关账户注销手续后终结。

(三)账户资金用途

本期债券发行完成后,公司应将本期债券募集资金净额直接划至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公司将按照主管部门核准的本期债券募集资金用途使用募集资金,资金使用应与募集说明书约定一致,公司不得擅自变更或调整募集资金用途。

若公司因经营需要确需调整募集资金用途,应严格按主管部门、《债券受托管理协议》及《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等相关规定履行包括向主管部门报告或备案、召开债券持有人大会(如需)、信息披露等相关义务。

(四)账户的管理方式和监督安排

公司在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总行营业部开立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聘请青岛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作为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监管银行,与其签订《账户监管协议》。协议约定:

1、监管银行应恪尽职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勤勉的义务,确保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资金的独立和安全(但因配合国家司法、执法部门依法采取强制性措施的除外)以及持续、有效的使用。在《账户监管协议》存续期内,若因任何原因出现监管账户被查封、销户、冻结及其他情形而不能履约划转现金款项的,监管银行应及时通知公司。

2、监管银行应依据《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监管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监管银行监督公司按照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本协议约定用途和程序使用募集资金。若公司发出任何未按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及《账户监管协议》约定使用募集资金的指令时,监管银行应予以拒绝。

3、监管银行有权随时调阅公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中资金进出情况,并有权要求公司提供上述账户的明细账册、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并提供复印件。

4、公司应配合监管银行和债券受托管理人调看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和专项偿债账户的资金划付情况,向检查人员提供上述监管账户的明细日记账、原始凭证和银行对账单,并提供复印件。

5、监管银行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账户监管协议》的约定,妥善保存本期债券募集资金专项账户的交易记录、会计账册等文件、资料,并按照相关要求提供上述资料的复印件,保管期限不少于15年。

第六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一)发行人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2015年1-9月财务报表;

(二)主承销商出具的核查意见;

(三)法律意见书;

(四)资信评级报告;

(五)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六)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七)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

(八)中国证监会核准本次发行的文件。

二、备查文件查阅时间及地点

投资者可以自本期债券募集说明书公告之日起登陆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查阅本募集说明书及其摘要,或到下列地点查阅本募集说明全文及上述备查文件。

(一)查阅时间

工作日:除法定节假日以外的每日9:30-11:30,14:00-16:30。

(二)查阅地点

1、发行人:青岛国信发展(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青岛市市南区东海西路15号

联系人:刘莹、李岩梅

联系电话:0532-83893958

传真:0532-83893979

2、主承销商: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大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座二层

联系人:周一红、肖海飞、余俊琴

电话:010-66568411

传真:010-665687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