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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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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2016-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股票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200488 公告编号:2016-006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地点:深圳证券交易所

上市公司股票简称:晨鸣纸业、晨鸣B

股票代码:000488、200488

信息披露义务人: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

住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股份变动性质:增加

签署日期: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本报告书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

二、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6号——上市公司收购报告书》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持股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其在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拥有的股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行为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所任职或持有权益公司的章程或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冲突。

四、本次交易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六、本次权益变动无需获得政府部门批准。

第一节 释义

在本持股变动报告书中,除非文义另有所指,下列词语具有如下特定意义:

注:本报告书中若出现合计数与各加数直接相加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所致。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基本情况如下:

公司名称: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注册资本:1685425500元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370783018098274

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以企业自有资金对造纸、电力、热力、林业项目投资。

经营期限:2005年12月30日至2055年12月29日

成立日期:2005年12月30日

税务登记证号码:370783783485189

通讯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圣城街595号

联系电话:0536-2156718

股东: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股59.73%,寿光市恒联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13.71%,寿光市锐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持股26.56%。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的一致行动人为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住所:香港湾仔谢斐道414-424号中望商业中心16楼C室

董事:王洪远

注册资本:3000万美元

成立时间:2015年10月14日

商业登记号:65345899-000-10-15-A

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经营范围:纸浆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经营期限:20年

通讯地址:香港湾仔谢斐道414-424号中望商业中心16楼C室

联系电话:852-67780408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股权结构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晨鸣控股的股东及持股比例如下: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股东及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情况

1、香港晨鸣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30日,法定代表人陈洪国,注册资本1,685,425,500元,主要以企业自有资金对造纸、电力、热力、林业项目投资。

实际控制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1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付心刚,注册资本2万元,主要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资本运营工作。

2、晨鸣控股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控股股东: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成立于2005年12月16日,法定代表人刘超,注册资本36,000万元,主要以企业自有资金对外投资。

实际控制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成立于1991年8月1日,法定代表人付心刚,注册资本2万元,主要负责全市企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及资本运营工作。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的主要业务及最近三年财务状况

(一)主要业务

晨鸣控股主要业务为造纸、电力、热力、林业项目的投资。香港晨鸣控股主要业务为纸浆设备的进出口贸易。

(二)主要财务状况

1、晨鸣控股最近三年主要财务会计数据及财务指标如下:

单位:万元

注:以上财务数据均经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审计。

2、香港晨鸣控股成立于2015年10月14日,无近三年财务会计数据。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

除晨鸣纸业外,晨鸣控股控制的核心企业和核心业务、关联企业及其主营业务情况如下: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最近五年内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情况

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最近五年内未受到过与证券市场相关的行政处罚(与证券市场明显无关的除外)、刑事处罚,且未有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者仲裁的情况。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情况

1、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2、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香港晨鸣控股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基本情况如下:

最近五年内,上述人员未受过证券市场有关的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与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仲裁事项。

七、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其他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八、信息披露义务人持有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持股5%以上的银行、信托公司、证券公司、保险公司等其他金融机构的情形。

九、信息披露义务人关于最近两年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情况说明

1、2014年晨鸣控股原控股股东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将其持有的晨鸣控股全部股份划转至其全资子公司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晨鸣控股的控股股东变更为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控股股东为山东寿光金鑫投资发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

2、香港晨鸣控股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自成立之日起未发生变更。

第三节 权益变动决定和目的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原因及目的

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增持股份是基于对目前资本市场形势的认识和对本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有意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加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处置其已拥有权益的股份的具体计划;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排除根据实际情况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上市公司股份的可能性。

若今后因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权益发生变动,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做出本次权益变动决定所履行的相关程序

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权益变动是出于对上市公司发展前景看好而进行的权益类投资。

晨鸣控股于2015年10月20日召开董事会并作出决议:同意通过全资子公司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增持上市公司B股、H股股份,并授权公司管理层负责证券相关投资事宜。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1月12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结合市场情况通过交易系统购入上市公司H股、B股股票。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上市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本次权益变动前晨鸣控股为晨鸣纸业控股股东,直接持有晨鸣纸业29300.3657万股,占晨鸣纸业总股本的15.13%。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晨鸣纸业39044.7080万股,占晨鸣纸业总股本的20.16%。

二、本次权益变动的具体情况

2015年10月28日至2016年1月12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通过交易系统购入本公司H股75,532,500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H股股份的21.45%;购入B股21,910,923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B股股份的4.65%;本次增持H股和B股股份合计97,443,423股,约占本公司已发行总股份的5.03%。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晨鸣纸业股份39044.7080万股,其中质押股份7000万A股,其余股份不存在质押、冻结等权利受限制的情形。

第五节 资金来源及支付方式

一、资金总额及资金来源

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本次用于增持晨鸣纸业股份的资金,为其自有资金或自筹资金,共计港币51847.4079万元。不存在增持资金直接或间接来源于晨鸣纸业或者其关联方的情况,不存在利用本次拟增持的股份向银行等金融机构质押取得融资的情形,也不存在通过与晨鸣纸业进行资产置换或者其他交易取得增持资金的情况。资金来源不存在任何违法情形。

第六节 后续计划

一、未来12个月内对晨鸣纸业主营业务的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无在未来12个月内改变上市公司主营业务或者对其主营业务做出重大调整的计划或方案。

二、未来12个月内对晨鸣纸业或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处置及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在未来12个月内对晨鸣纸业或其子公司的重大资产和业务进行出售、合并、与他人合资或合作的计划或晨鸣纸业购买或置换资产的重组计划。

三、未来12个月内对晨鸣纸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

本次交易完成后,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晨鸣纸业现任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调整计划。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根据晨鸣纸业的实际需要,本着有利于维护晨鸣纸业及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和晨鸣纸业章程规定的程序和方式,适时对晨鸣纸业董事会、监事会或高级管理人员提出调整建议。

四、对晨鸣纸业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对晨鸣纸业公司章程条款进行修改的计划。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晨鸣纸业将适时根据实际情况及股东提议,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晨鸣纸业章程进行相应修改,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五、对晨鸣纸业现有员工聘用计划作重大变动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晨鸣纸业现有员工聘用作出重大变动的计划。

六、晨鸣纸业分红政策的重大调整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暂无对晨鸣纸业分红政策进行调整或者作出其他重大安排的计划。若以后拟进行上述分红政策调整,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法执行相关批准程序及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七、其他对晨鸣纸业业务和组织结构有重大影响的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尚无在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单方面提出对晨鸣纸业现有业务和组织结构做出重大调整的明确计划。

第七节 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一、本次权益变动对晨鸣纸业独立性的影响

本次权益变动前,晨鸣纸业的控股股东为晨鸣控股,实际控制人为寿光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公室;本次权益变动后,晨鸣纸业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化。

本次权益变动对于晨鸣纸业的经营独立性无不利影响,晨鸣纸业仍为独立运营的上市公司,在人员、财务、资产、机构和业务等方面与信息披露义务人保持独立。

二、同业竞争

晨鸣控股在晨鸣纸业首次公开发行并上市及前两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时出具了《避免同业竞争承诺函》,承诺:(1)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寿光晨鸣控股”),无论单独、连同或代表其自身或其他人士或公司,不会及不会促使其联系人(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从事或以其他方式参与任何公司及其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集团”)经营所在的任何国家和地区(或如属任何形式的电子业务,在世界任何地区)进行的业务直接或间接竞争,或有可能与晨鸣集团不时进行的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独资经营、合资经营或收购、直接或间接持有该等企业的权益或其他形式);(2)若因业务需要寿光晨鸣控股,无论单独、连同或代表其自身或其他人士或公司,从事与晨鸣集团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业务时或得到任何与晨鸣集团业务有直接或间接的任何商业机会时,寿光晨鸣控股尽力将促使晨鸣集团优先取得该等业务的经营权利或将获得该等商业机会;(3)如寿光晨鸣控股违反上述承诺,其将对因违反上述承诺而引起的任何损失作出弥偿。公司有权要求向寿光晨鸣控股以市场价格或成本价格(以价格较低者为准)收购寿光晨鸣控股所持有的与晨鸣集团业务存在直接或间接竞争的企业或业务;(4)寿光晨鸣控股承诺(不会连同或代表其他人士或公司)会利用其在公司的控股股东(定义见香港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地位损害晨鸣集团及其股东之合法权益。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上述承诺履行情况良好。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与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晨鸣控股及其关联方与上市公司之间的关联交易主要包括:

(一)海鸣矿业增资暨关联交易事项

2013年2月6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六届董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海鸣矿业增资及新增股东的议案》,经与股东协商,决定对海鸣矿业增资至人民币2.4亿元,其中:上市公司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7,400万元,辽宁北海实业(集团)有限公司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4,200万元,寿光市恒泰企业投资有限公司对海鸣矿业增加注册资本人民币2,400万元。增资后,海鸣矿业注册资本变更为人民币2.4亿元,股东结构变更为:公司持有60%的股权,北海集团持有30%的股权,恒泰企业持有 10%的股权。因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恒泰企业股权,恒泰企业增资海鸣矿业构成关联交易。此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阅上市公司于2013年2月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3-013。

(二)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事项

2015年3月26日,上市公司召开的第七届董事会第八次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的议案》,为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生产用能源供应,上市公司从关联方江西晨鸣天然气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江西天然气”)及其子公司采购天然气、重油等能源,发生日常经营业务往来,预计2015年度交易额上限为人民币32,000万元。江西天然气为恒泰企业的控股子公司,因公司董事长及部分董事、监事、高管持有恒泰企业股权,上市公司及下属公司从江西天然气及其子公司采购能源行为构成上市公司的关联交易。此关联交易已履行相关信息披露义务,详情请参阅上市公司于2015年3月27日披露的相关公告,公告编号:2015-011。

第八节 与上市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的重大交易

除本报告书披露事项外,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未发生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与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资产交易的合计金额高于3,000万元或者高于晨鸣纸业最近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净资产5%以上的交易。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之间的重大交易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与晨鸣纸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发生重大交易。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拟更换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补偿或类似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未有对晨鸣纸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进行补偿或者其他类似安排。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本报告书签署日前24个月内对上市公司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安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对晨鸣纸业有重大影响的合同、默契或者安排。

第九节 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前六个月内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根据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出具的持股及股份变更查询证明,在本报告书签署日起前6个月内,晨鸣控股未以自有账户买卖晨鸣纸业股票。

另外,根据晨鸣纸业2015年7月9日发布的《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承诺不减持公司股票、部分董监高及其一致行动人承诺增持公司股票的提示性公告》:“基于对中国经济发展前景和公司未来发展充满信心,共同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健康发展,公司控股股东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晨鸣控股”)承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的未来六个月内不减持其持有的公司股票。”

在上述承诺履行期内,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增持了公司部分H股和B股股份,具体增持情况如下:

除前述情况之外,晨鸣控股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增持晨鸣纸业股票的情形。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直系亲属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2015年7月15日,公司董事耿光林先生的配偶刘莉女士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证券交易系统在二级市场增持上市公司股份43,000股,成交均价8.40元,上市公司已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除此之外,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亲属前六个月内不存在其他买卖上市公司股份的情况。

第十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财务资料

1、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山东分所对晨鸣控股2012年、2013年、2014年财务报告进行审计,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

一、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元

二、合并利润表

单位:元

三、合并现金流量表

单位:元

2、香港晨鸣控股成立于2015年10月14日,无近三年财务会计数据。

第十一节 其他重大事项

一、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收购办法》第六条规定的情形,并能够按照《收购办法》第五十条的规定提供相关文件。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不存在以下情形:

(一)负有数额较大债务,到期未清偿,且处于持续状态;

(二)最近3年有重大违法行为或者涉嫌有重大违法行为;

(三)最近3年有严重的证券市场失信行为;

(四)法律、法规以及中国证监会认定的不得收购上市公司的其他情形。

二、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认为,本报告书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有关信息进行如实披露,不存在为避免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内容产生误解而必须披露的其他信息,以及中国证监会或者证券交易所依法要求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信息。

三、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法定代表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第十二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目录

1、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的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晨鸣控股董事会决议;

3、晨鸣控股、香港晨鸣控股及其董监高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的说明;

4、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名单及身份证明文件;

5、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持有境内外其他上市公司和金融机构5%以上股份情况的说明;

6、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本次增持资金来源的说明;

7、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及其直系亲属关于二级市场交易情况的自查报告;

8、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不存在收购管理办法第六条及符合第五十条的说明;

9、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公司最近两年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的证明;

10、晨鸣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关于提供资料真实性承诺函;

11、晨鸣控股最近3年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

12、财务顾问核查意见;

13、其他与本次权益变动相关的重要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和备查文件置于晨鸣纸业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联系人:肖鹏

电话:0536---2158008

传真:0536---2158977

电子邮件:2158640@163.com

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2016年1月14日

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王洪远

2016年1月14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本公司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寿光晨鸣控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陈洪国

2016年1月14日

晨鸣控股(香港)有限公司

董事:王洪远

2016年1月14日

财务顾问声明

本人及本人所代表的机构已履行勤勉尽责义务,对信息披露义务人的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内容已进行了核查和验证,未发现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此承担相应的责任。

财务顾问主办人:

法定代表人:

中泰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4日

附表 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证券代码:000488 200488 证券简称:晨鸣纸业 晨鸣B 公告编号:2016-007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一次

临时股东大会的再次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于2016年2月3日(星期三)召开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通知的详细内容请参阅公司于2015年12月19日刊登在《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上海证券报》、《香港商报》、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和2015年12月18日刊登在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上的公告。

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现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相关事宜再次通知如下:

一、会议召开时间: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16年2月3日13:30

2、网络投票时间为:

采用交易系统投票的时间:2016年2月3日9:30—11:30,13:00—15:00

采用互联网投票的时间:2016年2月2日15:00—2016年2月3日15:00

二、会议召开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公司研发中心会议室

三、会议召集人: 公司董事会

四、会议召开方式:本次股东大会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公司将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http://wltp.cninfo.com.cn)向全体股东提供网络形式的投票平台,股东可以在网络投票时间内通过上述系统行使表决权。公司股东应选择现场投票、网络投票中的一种方式,如果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投票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表决结果为准。

五、会议审议事项:

1、关于为融资租赁公司提供担保的议案

2、关于黄冈晨鸣建设综合码头的议案

3、关于湛江晨鸣建设60万吨液体包装纸板项目的议案

上述议案相关内容请见2015年12月19日刊载于《中国证券报》、《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香港商报》和巨潮资讯网站(www.cninfo.com.cn)、公司网站(www.chenmingpaper.com)以及2015年12月18日载于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com.hk)的公司相关公告。

六、会议出席人员

1、 A股、B股股权登记日均为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于股权登记日2016年1月27日(星期三)下午收市后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深圳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A股、B股股东或其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附后)。

其中,B股的股权登记日要求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登记在册,投资者应在股权登记日之前的第3个交易日(即B股股东能参会的最后交易日)或更早买入公司股票方可参会。

2、在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股东名册登记的公司H股股东(根据香港有关要求发送通知、公告,不适用本通知)。

3、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4、公司聘请的律师、审计师及相关机构人员。

七、参与现场投票股东的登记办法

1、登记时间:拟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股东,须于股东大会召开前24小时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地点: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

3、登记手续:

法人股股东代表人持法人单位营业执照复印件、授权委托书、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出席人身份证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进行登记。

自然人股东本人出席会议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代表人必须持有授权委托书、委托人身份证或复印件、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持股凭证和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办理登记手续。

前述股东大会适用的授权委托书和其他授权文件须在股东大会举行前24小时送达公司证券与投资管理部,方为有效。

公司股东可通过邮寄、传真方式办理登记手续。

八、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具体操作流程

股东通过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具体投票流程详见附件。

九、其他事项

1、预计本次股东大会会期半天,出席会议人员的交通及食宿费用自理。

2、公司办公地址:山东省寿光市农圣东街2199号 邮 编:262705

3、联系方式: 0536-2158008 传 真:0536-2158977

4、联系人: 肖鹏 袁西坤

十、备查文件

1、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通知。

附件一: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附件二: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附件三: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附件一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回执

注:上述回执的剪报、复印件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

附件二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委托书

本人(本公司)作为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股东,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人(本公司)出席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投票指示如下:

附件三

山东晨鸣纸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股东参加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在本次股东大会上,公司将向股东提供网络投票平台,股东可以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或者互联网投票系统(地址为http://wltp.cninfo.com.cn)参加投票。

一、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投票的程序

1、投票代码:360488。

2、投票简称:“晨鸣投票”。

3、投票时间:2016年2月3日的交易时间,即9:30—11:30 和13:00—15:00。

4、在投票当日,“晨鸣投票”“昨日收盘价”显示的数字为本次股东大会审议的议案总数。

5、通过交易系统进行网络投票的操作程序:

(1)进行投票时买卖方向应选择“买入”。

(2)在“委托价格”项下填报股东大会议案序号,100.00代表总议案,1.00元代表议案1,2.00元代表议案2,以此类推。如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示相同意见,则可以只对“总议案”进行投票。

表1 股东大会议案对应“委托价格”一览表

(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表2 表决意见对应“委托数量”一览表

(4)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5)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无效,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的投票程序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2日下午3: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3日下午3: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交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