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411 证券简称:九九久 公告编号:2016-016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持股5%以上股东承诺不减持
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14日收到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出具的《关于不减持公司股份的承诺函》,具体内容如下:
基于对公司价值的认同和对公司未来发展前景的信心,从切实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出发,公司董事长、持股5%以上股东周新基先生郑重承诺:自2016年1月14日起,未来一年内(即2016年1月14日至2017年1月13日期间)不减持其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若违反前述承诺,其违反承诺减持股份的所得将全部上缴本公司。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周新基先生持有公司股份数量65,832,613股,占公司股份总数的5.25%。
此外,公司控股股东新沂必康新医药产业综合体投资有限公司及其一致行动人陕西北度新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其他主要股东北京阳光融汇医疗健康产业成长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华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萃竹股权投资管理中心(有限合伙)、深圳市创新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此前均在公司重大资产重组时承诺:自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转让其因本次交易所取得的上市公司股份。相关承诺内容详见公司于2015年12月29日登载于《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上的《关于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方承诺事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29)。
以上承诺充分体现了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未来发展的信心以及维护资本市场稳定、传递股市正能量的决心。公司董事会将督促上述股东严格遵守各自所做出的承诺。公司将竭尽全力做好重大资产重组后的主营业务经营,发挥主营产品的市场竞争优势,增强公司的持续盈利能力和发展潜力,更好地回报广大投资者。
特此公告。
江苏九九久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