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

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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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2016-01-15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703 证券简称:恒逸石化 公告编号:2016-003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控股股东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及全体董事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2016年1月14日,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石化”或“公司”)接到公司控股股东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集团”)的通知,恒逸集团于2016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了公司部分股份,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增持情况

1、增持方:浙江恒逸集团有限公司

2、增持情况:恒逸集团于2016年1月14日通过深圳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增持公司股份1,512,399股,占公司股份总额的0.12%,成交均价为每股8.78元,增持方式为二级市场竞价买入。

二、增持目的及计划

基于对公司未来持续稳定发展的信心以及对公司价值的判断,恒逸集团将根据市场情况,自2016年1月14日起12个月内,以自身名义择机通过二级市场竞价买入或深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其他方式增持不低于1,000万股公司股份(含本次已增持股份)。

三、本次增持前后的持股情况

本次增持前,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07,820,230股股份,通过全资子公司杭州恒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恒逸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0,845,070股股份,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948,665,300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2.63%。本次增持后,截至2016年1月14日,恒逸集团直接持有公司809,332,629股股份,通过恒逸投资间接持有公司140,845,070股股份,直接与间接方式合计持有公司950,177,699股股份,占公司股份总额的72.75%。

四、其他事项说明

1、本次增持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以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相关规则的要求。

2、恒逸集团承诺,在增持实施期间及法定期限内不减持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恒逸集团增持公司股份不会影响公司上市地位。

4、公司将持续关注恒逸集团增持公司股份的有关情况,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恒逸石化股份有限公司

董 事 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