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公开发行公司债券(第一期)募集说明书摘要
(上接B14版)
第一,水利方面,我国“十二五”水利投资年均增速20%以上,较“十一五”18%的年均增速有所提高。水利投资从“十一五”的7000亿元增加至“十二五”的1.8万亿元,新增约1.1万亿元。2011年中央一号文件《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决定》提出,力争今后10年全社会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即未来10年的水利投资将达到4万亿,水利“十二五”规划确定的水利投资规模大概为1.8万亿元,照此估算,水利“十三五”规划的投资规模将有望进一步提高,同比增速或达20%以上。
2015年5月6日,水利部启动全国水利发展“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水生态文明建设和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将成为水利“十三五”规划编制的两大重点。重大水利工程建设也将成为水利“十三五”规划的重点。按照确有需要、生态安全、可以持续的总体要求,合理布局“十三五”重大水利建设项目,根据财力可有序安排建设。进一步加快民生水利建设步伐。预计国家将重点针对资源性、工程性缺水地区、防洪体系有较大缺陷的地区,加快建设一批重大引调水工程、重点水源工程、江河湖泊治理骨干工程。优先安排前期工作基础较好的重大水利工程。
我国历年来水利工程固定资产投资情况
单位: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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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料来源: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
第二,水电方面,随着我国对能源危机及环境污染问题的重视程度不断加深,国家正逐步加大对水能、核能、风能等清洁能源、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力度,未来水电、核电、风力发电的装机容量比重将逐步提高。我国水电资源较为丰富,可开发储量5.4亿千瓦,经济开发储量4.1亿千瓦。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到2014年底,在全部13.6亿千瓦的装机容量中,水电3.02亿千瓦,水电资源实际利用率仍然较低。根据中电联发布的《电力工业“十二五”规划滚动研究综述报告》的规划,2015年水电装机容量需要达到3.42亿千瓦,2020年水电装机容量将达到4.2亿千瓦,市场前景广阔。“十三五”电力规划电源建设将进一步限制煤电,适度发展水电和核电,全面鼓励和推动新能源的发展。
由于水利水电项目的投资规模一般较大,建设周期较长,因此与一般民用建筑市场相比,水利水电项目建筑市场准入壁垒较高,对施工企业的资质、技术、设备等要求较严,因此市场竞争的激烈程度相对较低。在国际市场方面,印度、伊朗、尼日利亚、俄罗斯等国家未来一段时期内均计划加大水电投资力度,有利于我国的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施工企业进一步扩大国际市场份额。
(3)国内港口、码头施工市场情况
交通运输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在国民经济稳步增长和内外贸易需求日益旺盛的背景下,港口发展与经济发展之间的关系尤为密切。我国港口作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有力地支撑了经济、社会和贸易发展以及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
“十五”、“十一五”期间我国港口行业得到国家的重点投资,处于加速扩容阶段,建设投资保持增长态势。2002年以来,我国港口货物吞吐量、集装箱吞吐量已连续多年稳居世界首位。在世界港口城市集装箱运量排名榜中,香港、上海、深圳三地稳居2-4位。中国已占到世界集装箱吞吐量的近1/4。港口已成为我国国内货物交换和对外贸易的最繁忙的交通枢纽之一。
2014年,我国大陆地区货物吞吐量完成124.52亿吨,同比增长5.8%;集装吞吐量完成2.02亿标准箱,同比增长6.4%。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研究》,我国将根据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状况及特点、区域内港口现状及港口间运输关系和主要货类运输的经济合理性,将全国沿海港口划分为环渤海、长江三角洲、东南沿海、珠江三角洲和西南沿海5个港口群体,强化群体内综合性、大型港口的主体作用,形成煤炭、石油、铁矿石、集装箱、粮食、商品汽车、陆岛滚装和旅客运输等8个运输系统的布局。到2020年,我国将实现沿海港口的现代化,使其成为我国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的重要基础。
2011年5月26日,交通部运输部发布《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提出,“十二五期间”,要继续有序推进主要货类运输系统码头建设,加强航道、防波堤、公共锚地等港口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优化沿海港口结构与布局,促进港口结构调整,着力拓展港口功能,提升港口的保障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布局合理、保障有力、服务高效、安全环保、管理先进的现代化港口体系,沿海港口深水泊位达到2,214个,可以预期未来国内港口码头施工行业前景广阔。
(4)国内公路施工市场情况
根据《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未来我国高速公路网将由7条首都放射线、9条南北纵向线和18条东西横向线组成,简称为“7918网”,总规模约8.5万公里,规划连接所有人口在20万以上的城市,建设周期为30年,总投资预计2万亿元人民币。
根据我国《农村公路建设规划》,今后若干年内,国家每年用于农村公路建设的资金将在200亿元以上,同时,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农村公路建设的财政投入,并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吸引多元化资金投入农村公路建设。规划目标为,到2020年,具备条件的乡(镇)和建制村通沥青(水泥)路,全国农村公路里程达370万公里,全面提高农村公路的密度和服务水平,形成以县道为局域骨干、乡村公路为基础的干支相连、布局合理、具有较高服务水平的农村公路网,适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要求。
此外,未来在全国各大城市,对城市道路和城际轨道交通建设也有十分可观的建设需求规摸,公路施工市场容量巨大。
(5)国内铁路施工市场分析
根据铁道部《全国铁路主要指标完成情况》统计,2009年铁路固定投资7020.76亿元(其中铁路基建投资6,004.47亿元);2010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340.60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7,091.05亿元),比上年增加1,319.93亿元,增幅为18.8%。2011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5,862.11亿元(其中基本建设投资4,610.84亿元),比上年下降2,521.54亿元,降幅30.1%。2011年下半年,受甬温特大交通事故影响,铁路投资新项目暂停审批,当年铁路投资实际增长率为负。2014年,全国铁路固定资产投资完成8088亿元,其中铁路建设投资6623亿元,同比增长12.6%。
根据《中长期铁路网规划》,到2020年,全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2万公里以上,复线率和电化率分别达到50%和60%以上,主要繁忙干线实现客货分线,基本形成布局合理、结构清晰、功能完善、衔接顺畅的铁路网络,运输能力满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需要,主要技术装备达到或接近国际先进水平。铁道部计划于2012年安排大中型项目249个,其中建成投产63个,续建177个,新开工项目9个,拟开工项目53个。在以“保在建、上必需、重配套”为原则的铁路建设方针影响下,2012年仍将以重大工程的续建和新建为主。
根据“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年均需建成铁路约6000公里、投资约7600亿元,2013-2015年年均铁路基建投资规模或将达到6443.05亿元,“十二五”期间铁路投资亦将呈现前低后高的态势。铁道部近期出台了《铁道部关于鼓励和引导民间资本投资铁路的实施意见》,民间资本进入铁路投资、建设等领域的步伐有望加快。
在铁路建设“暖风”频吹的背景下,铁路项目复工和新建的消息不时传出,2015年铁路基建投资的将继续保持高峰状态。
(6)国际工程市场情况
世界经济处在国际金融危机后的深度调整期,新兴市场国家把基础设施建设作为刺激经济的重要手段和稳定增长的新动力,全球基础设施建设市场仍保持较大规模。国际工程承包行业已走出金融危机的低谷,呈企稳回升态势。为进一步刺激经济和增加就业,各国普遍实施大规模基建投资计划,发展中国家的需求尤其旺盛。非洲、欧洲、亚太等区域内互联互通也纷纷启动。我国“走出去”战略进入新阶段,政策扶持力度不断强化。我国政府积极推动“一带一路”经济外交战略,以国家间的互联互通为核心,以基础设施建设为先导,涵盖道路、电源电网、基础设施连通到投资便利化,并组建亚投行、设立丝路基金等予以配套支持,加大融资、信保、退税等力度,为对外工程承包提供了前所未有的商机和机遇。
2014年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新签合同额1.18万亿人民币(合1917.6亿美元),同比增长11.7%;完成营业额8730亿人民币(合1424.1亿美元),同比增长3.8%。2014年中国对外承包企业新签合同额在5000万美元以上的项目664个,其中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365个,10亿美元以上的超大项目25个,同比增加16个。2015年一季度,中国对外承包工程业务完成营业额1947亿元人民币(合317.6亿美元),同比增长17.6%,新签合同额2795亿元人民币(合455.9亿美元),同比增长29.7%。
(7)工程施工行业发展方向
随着工程项目向大型化、复杂化和专业化方向发展,业主对承包商的要求也越来越高,一些传统的承包模式已经更多地被一些可以整合开发、计划、设计和建造等一揽子活动的带资承包的模式所取代,主要包括EPC(设计-采购-施工)、PMC(项目管理总承包)、BT(建设-转让)、BOT(建设-经营-转让)以及PPP(公共部门与私人企业合作模式)等,使得国际工程承包市场的集中度不断提升。
我国工程施工企业正在稳步推进经营模式转型,逐步脱离劳动密集型经营的旧模式,通过增强科技、管理、资金等方面的实力,不断提升项目盈利能力。建设主管部门也在积极推行EPC、PMC等总承包模式,逐步实现工程项目承包和管理方式的国际化接轨。目前,EPC、BOT、BT、PMC、PPP等主流方式中,EPC总承包和BOT、BT、PPP项目投资将是我国建筑承包与施工类企业的发展重点。
PPP模式为建筑业发展带来了新的机遇,改变了建筑行业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传统的建筑运营模式主要包括工程总承包、BT、EPC等模式,其核心主要是建筑公司通过垫资推动项目工程的建设,再通过工程回款或项目回购实现盈利,这种模式对建筑企业造成较大的融资压力。PPP模式主要是建筑公司于政府部门成立联合体,借助PPP产业基金实现建筑资金的多元化,通过私人部门和公共部门的联合增信,又能获得较低成本的中长期借款。PPP模式改变了建筑行业的运营模式和盈利模式,建筑企业不再只是单纯的施工企业,而是成为了项目的运营方,除了施工收益外,还能获得项目建成后的运营收益。自2014年起,国家各部委积极出台关于PPP的制度文件和配套措施。2014年12月财政部对外公布了总投资规模约1800亿元的30个PPP示范项目,涉及供水、供暖、污水处理、新能源汽车等多个领域;当月财政部及发改委分别发布了《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操作指南(试行)》和《关于开展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的指导意见》,为2015年的PPP项目落地提供支持。2015年4月,发改委颁布了《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一定程度上让PPP模式有了参照性法律依据。
2、房地产行业
(1)房地产行业概况
2009年-2014年,房地产行业商品房销售面积、销售额均呈逐年上涨趋势,保持良好的上升势头。根据国家统计局2015年2月26日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公布的数字,2014年全年,全国房地产开发投资95,036亿元,比上年增长10.5%。其中,住宅投资64,352亿元,增长9.2%;办公楼投资5,641亿元,增长21.3%;商业营业用房投资14,346亿元,增长20.1%。
从长期来看,中国经济的持续较快发展,城市化进程加快、可支配收入增长以及居民住房消费升级的趋势仍将长期存在,从而促进房地产行业发展的刚性需求和潜在需求的持续释放。
(2)近年国家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
为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势头,近年来国家房地产调控政策密集出台。国家已从控制投机性需求为切入点,在严格控制二、三套房房贷的同时,辅以加强土地监管、增加土地供应量、要求央企资金退出房地产市场、提高存款准备金率、加强保障性住房建设等手段,力求遏制部分地区房价过快上涨的趋势。
近年国家出台的房地产宏观调控政策一览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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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水泥行业
(1)水泥行业概况
水泥行业是较典型的需求拉动型行业,与固定资产投资密切相关。2005-2011年,我国经济的快速增长推动了水泥需求的上升,除2008年外,水泥产量年增速均保持在10%以上。2012年,在国内经济增长放缓的背景下,下游行业对水泥产品的需求被抑制,全年水泥产量仅增长7.40%。2013年,在基础建设投资加快的带动下,下游需求有所回升,全年水泥产量达到24.14亿吨,增速小幅提高至9.57%。2014年,受房地产开发固定资产投资增长较疲软的影响,全年水泥产量增速放缓至1.8%。2012-2014年水泥行业分别实现利润657亿元、766亿元和780亿元。其中:2012年,水泥价格全年呈下行趋势,部分地区水泥价格跌至成本线以下,导致当年度水泥企业利润大幅下滑;2013-2014年,虽然水泥价格仍低于近年来的平均水平,但煤炭价格的走低令水泥制造成本明显下降,企业盈利情况因此得到改善。
我国水泥行业在2002-2010年间迅速扩张,期内新增产能年均复合增长率约为31.85%。由于新增产能的集中释放,水泥产能过剩现象加剧。2011年以来,水泥行业投资增速回落,产能过快增长的态势得到一定遏制。截至2014末,我国共有新型干法水泥生产线1765条,熟料产能达17.31亿吨。除严格控制新建产能外,我国已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政策、规划对水泥行业进行调控,以提高行业集中度、加速淘汰落后工艺产能和调整行业产品结构。
“十二五”期间,我国政府按照“控制增量,优化存量,推动企业兼并重组,提高产业集中度和规模效益”的要求,继续鼓励和引导企业通过兼并重组淘汰落后产能,加大对兼并重组的融资支持力度,支持有条件的企业建立企业技术,防止以兼并重组为名盲目扩张产能和低水平重复建设。2013年10月,国务院发布《关于化解产能严重过剩矛盾的指导意见》(简称“《意见》”),提出“推广高标号水泥和高性能混凝土,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逐步降低32.5复合水泥使用比重”的产品结构调整方向。为缓解该行业能源资源消耗高、环境负荷重的局面,环保部在2013年12月发布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水泥行业环保标准日趋严格。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质检总局联合出台了《关于运用价格手段促进水泥行业产业结构调整有关事项的通知》,决定自2014年7月1日起,对淘汰类水泥企业实行更加严格的差别电价政策。为了贯彻落实《意见》提出的“尽快取消32.5复合水泥产品标准”的要求,2014年12月,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官网公布:关于批准发布GB175-2007《通用硅酸盐水泥》国家标准第2号修改单的公告,修改单主要内容是取消32.5复合硅酸盐水泥。同时,水泥行业作为继电力之后的第二大氮氧化物排放行业,面临的节能减排压力也逐步增大。
(2)水泥行业市场竞争格局
水泥行业是一个高度竞争和高度市场化的行业,排名前10家的水泥企业集团集中度低于30%,单体企业市场份额集中态势不明显,产业集中度偏低。水泥行业受到地方经济和运输半径的影响,具有较强的区域性特征。行业内主要企业为国家重点支持的60家企业,包括安徽海螺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山东山水水泥集团有限公司、湖北华新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河北唐山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吉林亚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祁连山水泥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12家全国重点性企业,以及葛洲坝、内蒙古蒙西高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山西太原狮头水泥股份有限公司、陕西秦岭水泥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尖峰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等48家区域性重点企业。
预计今后几年我国水泥行业产销在一定时期内将保持增长,但以新建生产线方式来扩大产能的可能性较小,水泥行业的兼并重组步伐将加快。行业整合向更深层次发展,有资金实力的大型企业将快速发展,预计到2020年我国的水泥生产企业数量将由2012年末的4,000家左右减少到2,000家左右,市场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立窑等落后工艺产能的淘汰也将加速,新型干法——尤其是中、西部地区的新型干法项目建设进入高峰期,水泥行业将再次成为投资热点。落后产能的淘汰一方面优化了产品结构,另一方面促进了国内大型企业的发展,加强了市场的集中度,但也使行业存在恶性竞争的可能。
4、民爆行业
(1)民爆行业概况
民用爆破产品是各种工业炸药及其制品和工业火工品的总称,主要包括工业炸药、工业雷管等,被广泛应用于石油、煤炭、交通、采矿、冶金、建材、水利、电力、控制拆除爆破等多个领域中,素有“能源工业的能源,基础工业的基础”之称。
民爆行业是国家特许经营的行业之一,在许可证制度下,民爆生产企业拥有丰厚而又稳定的垄断利润。民爆器材广泛应用于矿山开采及能源建设、建筑、交通建设、农林水利建设、地震勘探及国防建设等领域。民爆行业与基础工业、基础设施建设等行业的关联性较强,与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密切相关。在我国固定资产投资规模不断扩大的背景下,近年我国民爆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但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环境和行业安全形势的影响,国内民爆产品的产、销量增速有所放缓,但行业龙头企业依然保持了经营优势。
(2)民爆行业竞争格局
近年来国家积极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技术进步和安全生产。“十一五”以来,结构调整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企业数量大幅度压缩,产业集中度进一步提高,生产能力进一步优化,但民爆行业“小、散、低”问题仍未完全解决。2010年11月,工业与信息产业部又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推进民爆行业结构调整的指导意见》,明确提出,将鼓励企业跨省、跨地区合资合作和兼并重组,着力推进企业在资本层面进行实质性整合。2011年公布的《民用爆炸物品行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亦着重强调加强大型企业集团和优势企业的政策指导和扶持力度,推进产品产业结构调整。工信部要求,到“十二五”期末,民爆生产企业由目前的140多家降到50家以内,销售企业降到200家以内。同时要形成20家左右跨区域的优势骨干企业集团,着力培育1-2家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大型企业集团。按照规划未来民爆企业家数将大幅减少,而行业的前20名龙头企业和已在进行跨区域整合的企业集团将成为政策重点扶持的对象。在此政策背景下,民爆行业集中度逐步提高。2011-2013年,民爆行业分别完成生产总值322.7亿元、330.4亿元和339.3亿元,其中行业前20名的生产企业占比分别为43.3%、43.5%和50.5%。
5、高速公路行业
(1)高速公路行业概况
交通运输行业属于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行业之一,公路尤其是高等级公路建设对于稳定和发展国民经济、改善人民生活水平、增强综合国力具有重要作用。截至2014年末,全国公路里程达到446.39万公里,较“十一五”期末新增45.57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里程达11.19万公里,较“十一五”期末新增3.78万公里。
《交通运输“十二五”发展规划》确定公路总里程指标为450万公里,其中高速公路总里程为10.8万公里。据此预计我国未来一段时期仍将继续推进公路建设,资金投向以加快国家高速公路网主骨架、“断头路”、扩容路段和农村公路建设为重点。
高速公路投资规模大,投资回收期长,具有准公用物品属性和很强的社会公益性。高速公路的建设运营等各环节体现政府意志,行业进入壁垒较高。现阶段我国以省级地方政府为主进行公路建设、运营与管理,各省公路管理局、高速公路管理局或高速公路公司等是负责各省普通公路、高速公路建设和运营管理的机构。一般来说,上述省级公路公司具有很强的区域专营优势。由于各公路公司的业务发展均受国家以及各省公路规划、政府主管部门投资计划以及工程建设、收费等行业标准的约束,再加上各路段有相对独立的服务区域,公路行业内的竞争程度较低。但国内高速公路建设存在超前发展的趋势,尤其在中西部地区,超前投入与低回报率将使建设资金的回收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
受国家高速公路网形成所带来的规模效应和汽车保有量的持续增长等因素的影响,高速公路整体运营效益将进一步显现。但受国内经济增长放缓、其他运输方式发展加快、路网分流和社会要求降低公路收费的呼声较高等影响,高速公路通行费收入增速将有所放缓。
(2)高速公路未来发展规划
1)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
2004年12月17日,《国家高速公路网规划》经国务院审议通过,标志着我国高速公路建设发展进入了一个新的历史时期。国家高速公路网布局方案可归纳为“7918”网,采用放射线和纵横网格相结合的形式,包括7条北京放射线、9条纵向路线和18条横向路线组成,总规模约8.5万公里,其中主线6.8万公里,地区环线、联络线等其他路线约1.7万公里。方案总体上贯彻了“东部加密、中部成网、西部连通”的布局思路,建成后可以在全国范围内形成“首都连接省会、省会彼此相通、连接主要地市、覆盖重要县市”的高速公路网络。
根据2012年《“十二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规划》和《全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十二五”规划》,“十二五”时期初步形成以“五纵五横”为主骨架的综合交通运输网络,基本建成国家快速铁路网和国家高速公路网,铁路运输服务基本覆盖大宗货物集散地和20万以上人口城市,农村公路基本覆盖乡镇和建制村,海运服务通达全球,70%以上的内河高等级航道达到规划标准,民用航空网络进一步扩大和优化,基本建成42个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
2)湖北高速公路未来规划
根据交通部规划研究院编制的《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以高速公路为主的湖北省骨架公路网规划总里程约7,300公里,其中,高速公路约4,800公里,主骨架由6条南北纵线(含10条支线)、5条东西横线(含6条支线)、1条环线(含11条联线)组成,简称“651”路网。预计到2020年,湖北省骨架公路网将全面建成,高速公路通车总里程将达到4,800公里。
(六)发行人面临的主要竞争状况及竞争优势
报告期内,主营业务收入贡献排名前5位的工程施工、房地产、水泥生产、民用爆破和高速公路业务合计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超过90%。其中,工程施工、房地产、水泥生产三项业务为主营业务收入最主要的组成。现对公司主营业务收入贡献最大的几项业务所面临的竞争状况及竞争优势进行分析如下:
1、建筑施工行业
(1)行业竞争格局
总体来看,我国的建筑施工市场开放程度较高,市场参与主体众多。行业中的企业主要有如下三种类型:第一类是以葛洲坝、中国电建、中国交建为代表的大型央企或大型央企所属的建筑企业。该类企业通常具有显著的规模优势,并在各自建筑主业领域拥有明显的技术优势和丰富的业务经验;第二类是以各省、市、自治区的建工集团为代表的地方国有基建企业。该类企业拥有良好的地方公共关系优势;第三类是以民营企业为主的新兴建筑企业,此类企业以中小型规模居多,企业机制相对灵活,能够在完全开放、竞争充分的环境中迅速发展。
从水利水电建筑施工市场来看,水利水电工程往往是关系到国计民生的重大工程,工程质量至关重要,因此价格因素在水利水电工程施工行业的重要性和有效性相对较小。由于水利水电工程建设项目不仅讲究经济效益,而且兼具明显的社会效益,因此国家在水利水电工程建筑行业投入较大。在全国超过1,500家各类水利水电施工企业中,葛洲坝和中国电建处于行业领先地位。其在施工技术、项目经验、人力资源、经营管理等方面优势明显,因而承担了国内绝大多数大中型水电站和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任务。
在港口码头施工市场、公路施工市场、铁路施工市场,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为中国电建、中国交建等大型央企或大型央企所属的建筑企业,以及部分地方国有基建企业。总体来看,由于此类工程规模较大,对工程质量要求较高,因此相对于中小型施工企业而言,技术领先、规模较大的建筑施工企业具有明显竞争优势。
(2)主要竞争对手的情况
1)中国电力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电建”,原“中国水电”,证券代码601669)
中国电建是中国电力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的主要子公司,是以建筑工程承包、电力投资与运营、房地产开发及设备制造与租赁为主的,兼顾专业化与相关多元化,具有国际竞争力的特大型、综合性企业集团。中国电建主要从事水利水电建设、其他电力建设与基础市政设施工程建筑及电站、线路与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主营业务为:水利、电力、公路、铁路、港口、航道、机场、房屋、市政工程设施、城市轨道工程施工、设计、咨询和监理;相关工程技术研究、勘测、设计、服务及设备的制造;电力生产;招标代理;房地产开发经营;实业投资及管理;进出口业务;人员培训等。本公司目前的的业务板块主要包括:工程承包、电力投资与运营、设备制造与租赁、房地产开发及其他业务。
中国电建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1,656.41亿元,其中87.45%来自于建筑工程承包业务。按地区来划分,主营业务收入的75.41%来自于国内业务,24.59%来自于国外业务。
2)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中国交建”,证券代码601800)
中国交建是世界500强企业,主要从事港口、码头、航道、公路、桥梁、铁路、隧道、市政等基础设施建设和房地产开发业务,曾连续多年入选美国ENR世界最大225家国际承包商。
中国交建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3,646.07亿元,其中81.58%来自于基建建设业务。按地区来划分,主营业务收入的82.93%来自于国内业务。
3)广东水电二局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粤水电”,证券代码002060)
粤水电主营业务为水利水电工程施工,市政公用工程、公路工程、机电安装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房屋建筑工程等工程施工业务,在水电工程承包领域规模位居全国前列。
粤水电2014年实现主营业务收入56.10亿元,41.19%来自于市政工程业务,39.58%来自于水利水电业务。按地区来划分,主营业务收入的72.26%来自于广东,其余主要来自于湖南、广西等地区。
(3)竞争优势
1)“一体化”经营优势
工程施工业务上游产业包括建材、民爆产品的生产供应,下游产业包括水电、公路等项目的经营,公司以工程施工业务为基础,已形成了工程施工、水泥制造、水电开发、高速公路运营、民用爆破和房地产六大业务板块共同发展的格局,构筑了上下游一体化的产业格局,具备提供综合的“一站式”解决方案的能力,实现了各项业务间的协同效应,降低了产业扩张的风险。
2)品牌优势
在三十多年的工程承包中,公司承建和参建了4,000多项工程项目,创造了数十项工程施工全国记录乃至世界记录,以一系列精品工程和优秀业绩为支撑,塑造了驰名中外的“葛洲坝品牌”,获得了建筑市场业主和开发商的广泛认同,形成了巨大的品牌效应和品牌价值。
公司先后承建了以葛洲坝、长江三峡、清江水布垭,金沙江向家坝、溪洛渡、金安桥,黄河拉西瓦、公伯峡,澜沧江景洪、大朝山、小湾、雅砻江瀑布沟、锦屏一级、红水河龙滩以及南水北调中线丹江口大坝加高、穿黄工程等一系列百万千瓦以上级大型巨型水电工程为代表的众多大江大河综合治理工程、西部大开发标志性工程和跨流域跨地区重点工程。从技术指标来看,“葛洲坝”是国内水电建设的“第一品牌”。三峡工程大江截流无论是技术,还是施工规模,特别是它的截流设计流量、施工水深和施工强度均为世界之最。
3)经验及技术优势
公司长期从事水利水电工程建设,承建了包括“长江葛洲坝工程”和“长江三峡工程”在内的4,000多项工程,积累了丰富的工程建设和项目管理经验。公司有国内同行业唯一一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第一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取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内的重大科技成果900多项,形成了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多次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大江大河截流、筑坝、地下工程、大型机组安装等众多领域占领着世界施工技术制高点。在水利水电施工核心技术及其他一些关键领域、重要项目中不断取得重大突破。大江大河导截流、碾压混凝土筑坝、沥青混凝土筑坝、高强度低温混凝土施工、大型水电机组安装及大型金属结构制作安装、高速水流隧洞混凝土环向预应力、特种水泥制造等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或国际先进水平;光面爆破、预裂爆破、混凝土温控保温、基础处理、乳化炸药混装车装药等施工技术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新型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拌制配合比的优化、大坝安全监测、大型人字门联合调试技术等方面达到国内同行业先进水平。
4)人力资源优势
公司拥有在职员工3.97万人,各类专业技术人员1.06万人。其中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1,800多人,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资格3,200多人,拥有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2人和湖北省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7人,公司级技术专家84人,人才结构优化,整体水平较高。工程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占职工总数的比例也居全国水电行业前列。
2000年,葛洲坝集团被批准设立国内水电工程施工行业的第一家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公司引进高层次、高质量的人才,完善公司的人才结构,提升公司的研究开发能力和技术创新水平提供了巨大帮助,进一步增强了公司的市场竞争能力。
5)技术装备优势
公司拥有配套的土石方工程、基础处理、砂石料生产、混凝土拌和运输与浇筑、金属设备起吊安装等施工设备4万余台(套),总功率达60.3万千瓦,特种设备和专业设备具有国际先进水平,具备年土石方挖填1.5亿立方米、混凝土浇筑1,500万立方米、金属结构制作安装16万吨、装机总容量900万千瓦、工业炸药生产能力23.55万吨、水泥生产2,500万吨等综合施工生产能力,在我国水电施工业界处于领先地位。
公司拥有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取得包括国家科技进步特等奖在内的重大科技成果900多项,多次荣获国家优质工程金质奖,技术水平在国内同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在大江大河截流、筑坝、地下工程、大型机组安装等众多领域占领着世界施工技术制高点。公司在国家科技部、国务院国资委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公布的154家创新型企业中位列第10名,进入国家级创新型企业行列。
6)国际化优势
近十年来,公司先后在多个国家承接了工程项目,葛洲坝品牌享誉海外,公司国际市场覆盖面和经营网络不断延伸。2015年,公司在“250 家国际承包商”中排名第 44 位,在“250 家全球承包商”中排名第 33 位,并再次获评中国对外承包工程商会3A最高信用等级。公司所属的国际工程公司参建的埃塞特克泽水电站成为公司历史上第一个获得“鲁班奖”的国际工程,葛洲坝品牌享誉海外。
2、房地产行业
公司的房地产业务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1)成熟的房地产开发能力
公司在多年房地产开发的基础上形成了成熟完整的房地产开发体系,建立了科学的质量管理体系,在房地产开发的咨询策划、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环节与外部单位形成了良好的协作关系。公司累积开发房地产面积超过290.91万平方米。
(2)高素质、专业的管理团队
房地产子公司的管理团队具备多年从事房地产开发和运营的经验,其所拥有的资源及对房地产行业的理解对于公司土地储备、项目开发及商业运营能力均有较大的提升。
3、水泥行业
(1)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目前拥有年产2,500万吨水泥的生产能力,是湖北省内第二大水泥生产企业,“中国建材百强”和“中国水泥产量五十强”企业。为全国最大的特种水泥生产基地。
(2)竞争优势
1)产品优势
公司产品种类涵盖特种水泥和通用水泥2大系列共计13大类28个品种,是全国最大的油井水泥生产厂家。公司生产的特种水泥(大坝用中、低热水泥及油井水泥)广泛应用于水利水电工程,公路桥梁和石油钻探等建设,具有极高的市场占有率。“三峡”牌水泥产品共有28个品种和标号,是国家首批质量免检产品,荣获湖北省精品名牌称号。其中A、D、G级油井水泥均为自主研发,并通过美国API花押字认证。此外,公司的油井水泥广泛应用于国内外的油田和气田固井施工作业。该类产品耐高温、抗高压,浆体流动性好,强度稳定,已占据了国内油田施工市场的大部分份额。
2)技术优势
公司自行设计改造窑头煤粉系统、窑筒体及密封装置,实现了“零缺陷”、“零浪费”的目标。公司采用料浆脱水煅烧技术,将熟料实物煤耗下降21.43%,不仅改善了生产环境,而且还减少了污染,取得了明显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3)协同优势
公司生产的水泥为特种水泥,主要用于水电大坝、港口等工程的施工。公司的水泥业务能与公司的工程施工业务产生良好的协同效应。
4)环保优势
公司一直重视环保设施的投入和技术改造。2007年6月,公司通过了湖北省环保局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成为当时湖北省唯一通过清洁生产审核验收的水泥企业。截至目前,公司全部排放点源均满足了小于每毫克100标准立方米的新的国家标准,大部分排放点源已降到每毫克50标准立方米。产能最大的五号窑生产线,收尘设施通过“电改袋”改造后,窑尾排放浓度降到了每毫克21.1标准立方米,高于国际先进排放标准。
4、民爆行业
(1)公司的竞争地位
公司民爆凭照生产能力达到23.55万吨,是国内第四大民爆产品生产企业。
(2)竞争优势
1)技术优势
公司控股的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是经重庆市科委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拥有国家建设部颁发的爆破与拆除工程专业承包壹级主项资质、土石方工程专业承包壹级增项资质,拥有现场混装炸药车应用技术、乳胶基质远程配送技术、城市控制爆破技术以及获得国家专利的半成品移动式地面制备站核心技术,是国防科工委重点扶持的应用现场混装炸药车技术实施现场生产、销售、配送、爆破服务一体化运作模式的推广单位。2006年,公司成功爆破拆除三峡工程三期RCC围堰,荣获中国工程爆破协会成立以来颁发的首个特等奖
2)一体化经营优势
目前,葛洲坝易普力股份有限公司已拥有了8家民爆生产企业、13家民爆物品流通企业和33家工程爆破服务企业,业务遍布全国17个省、直辖市和自治区。公司的民爆业务依托公司水利水电施工业务,实现了生产、销售、工程爆破一体化经营,整体竞争力强。
5、高速公路行业
公司的高速公路业务具有以下竞争优势:
(1)公司的工程施工和水泥业务与高速公路产生协同效应,使公司高速公路运营业务竞争力较强。
工程施工和水泥业务能有效降低高速公路的建造和运营成本。公司在工程施工业务方面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借助其自身建筑施工的技术优势可以有效地控制投资成本和加快工程进度,从而获得高于市场平均的收益率;另外,公司的水泥业务也为高速公路建设业务提供了原料保证。公司承建的襄荆高速是我国第一条由企业自主投资、建设与运营的高速公路BOT项目,项目实际投资较概算节约10%以上,低于同期同类项目平均造价,项目提前一年半竣工,直接提高该项目运营的投资回报率。高速公路BOT项目使得公司业务板块之间的循环协同效应尤为明显。
工程施工业务为公司争取新的高速公路项目提供有效支持。目前,国内高速公路项目越来越多开始采用建设、运营、移交的BOT模式和建设、移交的BT模式,深厚的工程施工经验和良好的声誉能够为公司承揽高速公路项目提供良好支持。
(2)高速公路资产质量优良
目前,公司高速公路业务主要涉及襄荆高速公路、大广北高速公路和内遂高速公路三条高速公路,分别由下属子公司湖北襄荆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湖北大广北高速公路有限责任公司和葛洲坝集团四川内遂高速公路有限公司建设和运营。2014年,襄荆高速收入平稳,内遂高速和大广北高速的车流量均有不同程度增加,公司高速公路业务共实现收入9.33亿元,较上年增长4.32%。目前,高速公路业务已能够成为公司长期稳定的现金流来源和利润增长来源。
此外,公司以现金16亿元出资参股了沪汉蓉铁路湖北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沪汉蓉公司”),参股比例为10.11%。沪汉蓉公司主要负责全长448.10公里的沪汉蓉铁路湖北段的投资建设,具体包括合(肥)武(汉)铁路湖北段和(武)汉宜(昌)铁路两段。其中合武铁路湖北段于2009年开通;汉宜铁路于2012年7月正式通车。沪汉蓉铁路是连接上海、南京、合肥、武汉、重庆和成都等长江流域主要城市的重要铁路,覆盖人口多,正常运营后客流量预计有保障。
(3)区位优势
湖北省位于我国中部,省会武汉素有“九省通衢”之称,是国家重要的交通枢纽,具有突出的交通区位优势,随着国家和湖北省国民经济的持续快速发展,交通需求将继续保持快速增长,而且,随着高速公路网络不断完善,车流量的汇聚效应也已开始显现。在此形势下,公司作为高速公路投资和经营管理企业,具有良好的发展前景。
(4)公司实力强、信誉高,新项目的获取能力强
中国经济的强势增长和城市化进程的高速推进将成为未来中国经济的主旋律,这将极大地推动我国高速公路网的延伸。作为我国领先的综合型建设集团,公司拥有国内外丰富的项目管理经验,公司多年来在重大基础设施工程建设中的出色表现及优良信誉记录赢得了政府部门的信赖,这对于提高公司高速公路项目获取能力、分享行业未来增长具有巨大意义。
(七)报告期内公司的主要产品或服务的上下游供应及客户情况
1、上下游产业链情况
公司所处的工程施工行业上游行业为建筑材料行业,主要包括钢铁、水泥等行业;由于承包施工的业务种类繁多,涉及的下游行业也较多,主要是水利、交通、电力开发、高速公路运营、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行业。上游行业的发展、景气状况直接影响建筑工程项目的原材料供应。主要原材料如钢铁、水泥的价格波动,将导致公司工程项目的成本和毛利率波动;如主要原材料供应不足,将减缓公司工程项目的进度甚至导致停工,增加公司的违约风险。近年来,我国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发展,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巨大,带动了建筑材料行业的增长,建筑材料的供应充足。下游行业产业政策和投资规模的变化,将影响工程承包施工市场的需求,进而影响公司的业务量和业绩。未来几年是我国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国家将继续推动基础设施建设和城镇化进程,不断扩大投入,水利、交通、电力开发、公用事业和房地产等行业将保持快速增长,建筑工程承包与施工市场需求旺盛。
公司所处房地产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包括建筑业、建材业(包括机械、钢铁、水泥、玻璃等)、工程设计(包括勘测测绘和设计单位),下游产业主要包括房地产中介业、物业管理业等。从上游产业来看,建筑业与房地产业的正向关联度非常高,据测算,每100亿元房地产投资可带动建筑业产出90.76亿元,因此房地产业对建筑业的发展影响显著;而建筑业施工技术的提高,将会提高房地产业的开发品质,有利于房地产行业的发展。建材行业与房地产业具有很强的正相关关系,据统计,我国每年钢材的25%、水泥的70%、木材的40%、玻璃的70%和塑料制品的25%都用于房地产开发建设中,建材行业的发展也会提高房地产业的开发品质。工程设计是关系到建设项目最终质量、可靠度、使用性能以及形象的关键因素。房地产开发过程中,不同的设计方案会产生不同的经济效益。近年来,我国的工程设计业在理念和方法等方面已经取得了一些进步,但与西方发达国家相比,总体水平仍比较落后。从下游产业来看,近年来,随着我国住房二级市场的发展,房地产中介业得到了快速发展。房地产中介提高了二手房的交易效率,活跃了二手房交易市场,而二手房交易的活跃不仅增加了住房市场的供应总量,给购房者更多的选择,同时也满足了大量的住房改善性需求,促进了房地产业的发展。物业管理是房地产开发的自然延伸,对房地产开发建设、流通、消费的全过程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物业管理水平的提升也助推房地产业的升级,促进了房地产业的销售,提高人们对房地产项目的认知度。
公司所处的水泥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包括煤炭、电力行业,水泥行业的下游产业为房地产业和建筑业。水泥上游企业中对水泥生产影响比较大的主要有煤、电、废渣等。其中煤电成本占水泥总成本上升的60%以上,是水泥生产中成本比重最大的环节。电力供应主要受电力局限电的控制,特别是用电高峰期,限电情况时有发生,对水泥生产造成较大的影响,近年来,度煤炭供应基本稳定,供求关系平衡。我国煤炭行业固定资产投资历经多年的快速增长,产能增加迅速,受到经济增长放缓的影响,我国对煤炭等能源的需求将有所下降,短期内煤炭市场价格上涨的空间不大。公司水泥销售主要以厂地为中心辐射周边市场,主要销售地区为湖北武汉、宜昌、荆州、襄樊、随州、咸宁等地区;辐射湖南、河南、陕西、四川等部分地区。
公司所处民爆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是硝酸铵行业,炸药原材料80%为硝酸铵,因此其价格波动、供求关系对公司炸药生产的影响很大。工业包装炸药的下游客户为区域性民爆物品销售公司,一个县级区域仅有一个销售公司专营,具有一定的区域垄断性。行业政策可以对终端客户进行销售,但是目前阻力较大。采购及销售主要分布在重庆、湖北、湖南、四川等区域;现场混装炸药的主要面向大型矿山开采项目进行直供,项目合同签订后,履约期长,产量稳定。客户主要是矿山业主,原则上不得向其他客户销售。
公司所处高速公路行业的上游产业主要是建材、土建施工等,下游产业主要是物流业及运输业。高速公路的成本主要受土地、建材、土建施工成本的影响。土地使用权的获得是高速公路项目实施的前提条件。随着经济的发展、法律的完善以及土地审批政策趋紧,征地费用有上升的趋势。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需要大量使用沙石、水泥、沥青及钢材等,相关建材价格的变化对项目的投资预算及经济性影响明显。此外,道路施工行业的技术进步和管理水平的提高对降低高速公路行业的投资成本也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的加速推进,我国的产业群和城市圈初具规模。分工的深化及经济的高速增长带来了物流业的快速增长。高速公路以其便捷、机动、大容量等特性在满足物流需求方面优势明显,是未来物流业蓬勃发展的最大受益者之一。汽车拥有量与车流量之间关系密切,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截至2014年底,全国民用汽车保有量达到15,447万辆,比上年末增长12.4%,未来几年我国仍将是全球汽车消费大国,汽车产销量在全球的市场地位将不会改变,高速公路的需求将随之仍将显著提高。
2、主要供应商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金额占当期营业成本的比例相对较低。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供应商的采购比例超过总额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供应商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向前5名供应商采购情况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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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同属同一实际控制人的供应商采购金额合并计算。
3、主要客户情况
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和2015年1-9月,发行人向前5名客户合计的销售额占当期营业收入的比例分别为16.33%、14.79%、12.70%和10.73%。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向单个客户的销售额占发行人销售总额的比例超过50%或严重依赖于少数客户的情况。
最近三年及一期向前5名客户销售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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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公司主营业务取得的资质及许可资格情况
1、资质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拥有的资质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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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特许经营权、许可证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持有的特许经营权、许可证情况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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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发行人法人治理结构及相关机构运行状况
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中国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要求,规范公司运作,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公司内控管理流程,有效运行公司内控管理体系。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及经理层之间权责明确,各司其职、各尽其责、相互制衡、相互协调。公司在股东与股东大会、控股股东与上市公司、董事与董事会、监事与监事会、绩效评价与激励约束机制、利益相关者、信息披露与透明度等主要治理方面均符合监管部门有关文件的要求,公司治理的实际状况符合《公司法》和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要求。报告期内,公司治理情况如下:
报告期内股东大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现行《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对公司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股东大会的职权、股东大会的召集、提案与通知、召开以及表决和决议等事项进行了规定。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股东大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与《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相关规定规范运行。
全体股东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重大事项作出决策。公司历次股东大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董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董事会为第六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包括5名独立董事。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选聘程序选举董事,公司董事能够依据《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认真出席董事会,勤勉、尽责的履行职责。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战略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等专门委员会,按照各董事会专门委员会议事规则履行职责,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有力支持。全体董事依法对董事会决策权限内的相关事项作出决策,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报告期内,公司历次董事会严格按照《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行,能够有效的履行职责。
报告期内监事会制度的运行情况
公司监事会由7名监事组成,其中包括3名职工代表监事。监事会对董事会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监督职能。公司监事的选聘程序、监事会人数和人员结构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按照《监事会议事规则》等制度组织召开监事会会议,对公司定期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利润分配、募集资金使用、关联交易、会计报表相关项目作出变更或调整等进行审议、发表审核意见,并按规定进行公告。监事通过参加和列席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等,对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会议召开和决策的程序进行了监督;监事会通过开展监督检查工作,对公司经营及财务状况、投资项目、公司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
报告期内,公司全体监事依法履行职权,对公司相关事项进行审议并作出决议。公司历次监事会的召开符合《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了必要的法律程序,决议内容及签署符合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八、违法违规情况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任职资格
报告期内,发行人在信息披露中不存在未披露或者失实披露的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因重大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受到刑事处罚等情况。
报告期内,发行人的业务经营符合监管部门的有关规定,不存在因违反工商、税务、审计、安全生产、国土、住建、环保、劳动保护等部门的相关规定而受到重大处罚的情形。
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及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任职的有关规定。
九、发行人的独立性
公司在2007年9月底完成了吸收合并中国葛洲坝水利水电工程集团有限公司的全部法律程序后,按照主业资产整体上市的承诺和有关规定,公司完成了人员和机构的整合,资产、负债、资质及许可的过户、董事会、监事会换届等工作。目前,公司与控股股东在业务、人员、资产、机构、财务等方面独立。
1、业务独立
公司拥有独立的业务,建有完整的生产经营体系,自主经营,自负盈亏。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是按照国家要求、通过行政手段组建的集团,组建后成为葛洲坝的间接控股股东。组建时部分与葛洲坝经营范围相同或相似业务的企业进入了中国能建,与葛洲坝形成了潜在的同业竞争,但没有形成实质性同业竞争。
为了避免与葛洲坝潜在的同业竞争,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出具了《关于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避免同业竞争的承诺》,承诺内容如下:
(1)本公司根据集团整体发展战略和定位,正在筹划集团整体上市方案,力求通过整体上市,消除与葛洲坝之间潜在的同业竞争。
(2)本公司不会利用对葛洲坝的实际控制能力,损害葛洲坝及葛洲坝其他股东的合法权益。
(3)在葛洲坝的主营业务范围内,葛洲坝参与竞争的项目,本公司及所属其他企业不参与竞争;在葛洲坝从事的其他业务领域如出现可能的竞争,本公司及所属其他企业将以优先维护葛洲坝的权益为原则,避免同业竞争。
中国能建还承诺在2020年12月31日前消除与中国葛洲坝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同业竞争。
中国能建整体上市工作按计划推进,于2014年12月19日成立了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11月,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通过了香港联合交易所聆讯。2015年12月,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挂牌上市。
2、资产完整
公司拥有独立的生产系统、辅助生产系统和配套设施,工业产权、商标和非专有技术等无形资产为公司所拥有,资产产权清晰,管理有序。
3、人员独立
公司建立了劳动、人事、分配制度,公司员工与公司签订了劳动合同,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均严格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选举产生,公司高级管理人员都在本公司领取报酬,没有在控股股东违规担任职务和领取薪酬。
4、财务独立
公司设立了独立的财务部门,建立了独立完整的会计核算体系和财务管理体系。公司本部及其子公司分别设立财务机构,对各自的经营业务进行单独核算,并按公司统一编制的预算进行控制与管理。公司作为独立的法人实体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不存在与主要股东共用账户的情况。公司依法独立纳税,公司作为独立的纳税法人进行独立的税务登记,不存在与控股股东合并纳税的情况。
5、机构独立
发行人拥有独立的生产经营和办公场所,能够独立行使经营管理职权,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机构混同的情形。控股股东及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未干预公司的机构设置,控股股东及其职能部门与公司及其职能部门之间不存在上下级关系。公司建立了适应自身发展需要的组织机构,明确了各机构的职能,独立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十、关联方、关联关系、关联交易及决策权限、决策程序、定价
(一)关联方关系
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文件的有关规定,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的关联方包括如下:
1、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为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本公司间接控股股东为:中国能源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国能源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实际控制人为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行人控股股东、间接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具体情况详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四、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基本情况”。
除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外,发行人不存在持有其5%以上股份的股东。
2、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
发行人的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关联交易的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如下表所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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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2015年8月,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上海葛洲坝阳明置业有限公司61%股权全数转让给第三方,转让后上海葛洲坝阳明置业有限公司再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方。
3、间接控股股东直接或间接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法人或组织
发行人的间接控股股东及其控制的除发行人及其子公司以外的其他法人或组织为发行人的关联方。报告期内,与发行人发生过关联交易的间接控股股东控制的其他法人或组织如下表所示:
■
4、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
截至2015年9月30日,发行人子公司的具体情况参见本募集说明书摘要“第五节、三、(二)发行人对其他企业的重要权益投资情况”。
5、合营企业及联营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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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报告期内关联交易
1、购销商品、提供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1)采购商品和接受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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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出售商品和提供劳务的关联交易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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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关联租赁
单位:万元
■
注:2015 年8 月,本公司的母公司中国葛洲坝集团有限公司已将持有的上海葛洲坝阳明置业有限公司61%股权全数转让给第三方 ,转让后上海葛洲坝阳明置业有限公司再不属于本公司的关联人士。
3、关联担保
(1)本公司作为担保方
单位:万元
■
(2)本公司作为被担保方
(下转B1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