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公告
股票代码:600692 公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 2016-002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负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交易简要内容: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市崇明县跃进农场北部牛棚港港区范围内亚通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等。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实施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交易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牛棚港资产行为是为了优化公司资产,进一步确立公司的发展方向,增强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一、 交易概述
1、 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基本情况:
(1)公司本次出售的资产位于上海市崇明县跃进农场北部牛棚港港区范围内亚通公司名下的土地使用权、房屋建筑物、附属设施等。
(2)此次资产出售事项已经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审议通过。
独立董事意见:
(一)、此次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经依法召开的公司董事会审议、表决,并将提交公司201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其审议和表决程序合规、合法;
( 二)、公司将对不适用、不产生效益的资产进行出售是正确的,有利于公司资产的优化和公司的长远发展,对公司经营业绩带来积极 的影响,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据此,同意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行为。
(3)将本次出售资产的事项提交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度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上审议。
二、拟交易对方情况介绍:
1、拟交易对方名称:上海勋海资产经营有限公司
2、企业类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住所:上海市崇明县北沿公路3366号4幢2156室
4、法定代表人:申志强
5、注册资本:50万元
6、成立日期:2009年4月20日
7、经营范围:资产经营管理、咨询,财务咨询,投资咨询,建筑劳务分包,公路工程,铁路工程,市政工程,水利工程,房屋建筑工程,地基与基础工程,电子工程,电信工程,通信工程,电子科技领域内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和技术服务。
三、交易标的基本情况
1、 出售资产情况介绍
(1)、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标的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对牛棚港港区资产评估价为14,877,073.00元,经交易双方初步协商,交易价为14,877,073.00元。
(2)、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产权清晰,不存在抵押、质押等限制转让的情况,不存在涉及诉讼、仲裁等妨碍权属转移的情况。
2、交易标的评估和定价情况:
本次交易标的经具有从事证券、期货业务资格的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交易价格原则上参考评估结果定价的,牛棚港港区土地、房屋建筑物等资产评估基准日为2015年10月31日,采用的评估方法为:土地使用权采用市场比较法、收益还原法、假设开发法、成本逼近法、基准地价系数修正法等。对建筑物、构筑物及其他辅助设施重置成本法评估。
公司出售牛棚港港区等资产为截止2015年10月31日经万隆(上海)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后资产价格确定,具体见【万隆评报字(2015)第1746号】评估报告内容,出售资产的明细如下:
经评估,委评资产总评估值为大写人民币壹仟肆佰捌拾柒万柒仟零柒拾叁元(RMB14,877,073.00元)。
资 产 评 估 结 果 汇 总 表
评估基准日:2015年10月31日 金额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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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资产的拟出售价格为14,877,073.00元。
三、出售资产安排:
1、公司召开董事会对本次出售的资产事项进行审议,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提交公司2016年2月3日召开的201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本次出售资产事项。
2、交易双方以本公司股东大会批准本项出售资产事项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订交易合同,以现金支付方式实施。
3、出售资产各方权利与义务。
在本次交易得到公司201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后,公司办理出售资产的产权过户手续。
4、出售资产违约责任。
交易合同正式生效后,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交易合同约定条款的即构成违约,违约方应当负责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实际经济损失。
5、出售资产生效条件:
①合同经双方授权签字盖章。
②本公司2016年第2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出售资产事项后。
唯有满足上述2个条件,合同才能生效。
本次临时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会或经营班子具体操作出售资产事宜,签订协议,并办理资产过户手续。
四、出售资产的目的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公司进行的出售资产行为是将不适用、不产生直接经济效益的资产进行转让,从而优化公司资产提高公司盈利能力,有利于公司的长远发展。
五、备查文件
(1)、本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相关文件和决议;
(2)、资产评估报告;
( 3)、独立董事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临2016-003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3次会议的通知于2016年1月11日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下午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到3人。会议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
表决结果:同意3票,反对0票,弃权0票。
监事会认为:在转让牛棚港港区等资产中程序合法。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16年1月15日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5- 004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召开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通知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股东大会召开日期:2016年2月3日
●本次股东大会采用的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一、 召开会议的基本情况
(一) 股东大会类型和届次
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
(二) 股东大会召集人:董事会
(三) 投票方式:本次股东大会所采用的表决方式是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
(四) 现场会议召开的日期、时间和地点
召开的日期时间:2016年2月3日 13点30 分
召开地点:上海市崇明县新崇南路68号上海锦绣宾馆5号楼会议室
(五) 网络投票的系统、起止日期和投票时间。
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网络投票起止时间:自2016年2月3日
至2016年2月3日
采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络投票系统,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六) 融资融券、转融通、约定购回业务账户和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程序
涉及融资融券、转融通业务、约定购回业务相关账户以及沪股通投资者的投票,应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东大会网络投票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执行。
(七) 涉及公开征集股东投票权
不涉及
二、 会议审议事项
本次股东大会审议议案及投票股东类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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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各议案已披露的时间和披露媒体
上述议案已于 2015 年 1月 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m、《上海证券报》上披露。2016年1月15日公司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6次会议,会议审议通过了《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出售牛棚港港区资产的议案》,具体见股东大会的资料。
2、 特别决议议案:无
3、 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的议案:1
4、 涉及关联股东回避表决的议案:无
应回避表决的关联股东名称:无
5、 涉及优先股股东参与表决的议案:无
三、 股东大会投票注意事项
(一) 本公司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的,既可以登陆交易系统投票平台(通过指定交易的证券公司交易终端)进行投票,也可以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网址:vote.sseinfo.com)进行投票。首次登陆互联网投票平台进行投票的,投资者需要完成股东身份认证。具体操作请见互联网投票平台网站说明。
(二) 股东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行使表决权,如果其拥有多个股东账户,可以使用持有公司股票的任一股东账户参加网络投票。投票后,视为其全部股东账户下的相同类别普通股或相同品种优先股均已分别投出同一意见的表决票。
(三) 股东所投选举票数超过其拥有的选举票数的,或者在差额选举中投票超过应选人数的,其对该项议案所投的选举票视为无效投票。
(四) 同一表决权通过现场、本所网络投票平台或其他方式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五) 股东对所有议案均表决完毕才能提交。
四、 会议出席对象
(一) 股权登记日收市后在中国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登记在册的公司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具体情况详见下表),并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代理人出席会议和参加表决。该代理人不必是公司股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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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
(三) 公司聘请的律师。
(四) 其他人员
五、 会议登记方法
符合上述条件的股东需持本人身份证、股东账户卡;个人股东代理人需持本人身份证、书面的股东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股东账户卡;法人股股东代表需持本人身份证、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授权委托书于2016年1月28日(上午9:00到下午5:00)到公司董秘室登记(异地股东可用信函或传真方式登记)。
六、 其他事项
登记地点:上海崇明县城桥镇寒山寺路297号102室。
联系电话: 021-69695918
传 真: 021-69691970
邮 编: 202150
联 系 人: 蔡福生
其它事项:参加会议的股东食宿、交通费用自理,会期半天。
特此公告。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5日
附件1:授权委托书
● 报备文件
提议召开本次股东大会的董事会决议
附件1: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兹委托 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或本人)出席2016年2月3日召开的贵公司201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并代为行使表决权。
委托人持普通股数:
委托人股东帐户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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托人签名(盖章): 受托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 受托人身份证号:
委托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
委托人应在委托书中“同意”、“反对”或“弃权”意向中选择一个并打“√”,对于委托人在本授权委托书中未作具体指示的,受托人有权按自己的意愿进行表决。
证券代码:600692 证券简称:亚通股份 公告编号:2016-005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上海市崇明县新崇南路68号上海锦绣宾馆5号楼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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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用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符合《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长张忠先生主持。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逐一说明未出席董事及其理由;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逐一说明未出席监事及其理由;
3、 董事会秘书蔡福生出席了会议;公司副总经理等高管列席了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修改公司章程部分条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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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对上海中居投资发展有限公司进行委托贷款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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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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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股东或股东代表所持有效表决权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震旦律师事务所
律师:邵曙范、叶宗林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本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大会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出席会议人员的资格、召集人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3、 本所要求的其他文件。
上海亚通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