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517 证券简称:置信电气 公告编号:2016-003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15日
(二)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南京市江宁区诚信大道19号南瑞集团会议中心A2-310
(三)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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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会议由公司董事会召集,采取现场和网络投票相结合的方式召开,由公司副董事长汪龙生先生主持。现场会议采取记名投票表决的方式。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11人,出席9人,董事长张建伟先生因工作原因、独立董事宋振宁先生因外出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5人,出席5人;
3、董事会秘书牛希红女士出席本次会议;公司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
二、议案审议情况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签订《金融业务服务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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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议案名称:关于修订《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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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议案名称:关于制定《关联交易管理办法》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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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议案名称:关于增加公司2015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额度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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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与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续签《关联交易框架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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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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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上述议案中,议案1、4、5涉及关联交易事项,关联股东国网电力科学研究院回避表决,其他非关联股东共计持有公司有效表决权股份数为307,982.991股,由非关联股东进行表决;议案1、4、5对中小投资者单独计票。
三、律师见证情况
1、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
律师:邵禛、江子扬
2、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通过现场见证,本所律师确认,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股东大会规则》及《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出席会议的人员具有合法有效的资格,召集人资格合法有效,表决程序和结果真实、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形成的决议合法有效。
四、备查文件目录
1、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的股东大会决议;
2、经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上海置信电气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