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证券代码:600145 证券简称:*ST新亿 公告编号:2016—012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重整计划执行进展及风险提示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重整计划执行进展
2015年12月31日,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亿股份”或“公司”)收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塔城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以下简称“塔城中院”)送达的(2015)塔中民破字第1-11号《民事裁定书》,裁定批准《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重整计划》(以下简称“《重整计划》”),并终止重整程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下称《企业破产法》)第八十九条、第九十条的规定,《重整计划》由公司负责执行。
截止2015年12月31日,除了客观上不具备支付划款条件的债权人而将其清偿资金约1.49亿元予以提存外,新亿股份向债权人应付的6.51亿元偿债资金已全部支付完毕。新亿股份提存的原因主要包括债权已申报但暂未确认、债权尚未申报、未提供收款账户等。因此,截止2015年12月31日,新亿股份已对绝大多数债务进行了清偿,对不具备支付划款条件的债务进行了提存,债务清偿工作基本完成。详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重整监管函的回复公告》(公告编号2016-006)。
截至2016年1月13日,投资人已经履行完毕价款支付义务。详见《关于上海证券交易所问询函的回复公告》的更正公告(公告编号2016-011)。
有关《重整计划》执行的后续进展情况,公司将及时进行披露。
二、风险提示
目前公司正处于重整计划执行阶段,重整计划执行的相关事项,如收到投资人支付的价款并清偿债权、控股股东豁免债务等事项的财务处理可能对公司2015年度的净利润和期末净资产产生积极的影响,但对净利润和净资产的具体影响数字应以经会计师审定的财务报表为准。如果最终经会计师审定的2015年度净利润或2015年期末净资产为负数,则公司股票将在2015年年报披露后因2013、2014、2015连续三年经审计的净利润为负数或2014、2015连续两年期末经审计的净资产为负数而被暂停上市。公司将按照《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的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也提醒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新疆亿路万源实业投资控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八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