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接B59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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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在“委托数量”项下填报表决意见,1股代表同意,2股代表反对,3股代表弃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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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票举例
股权登记日持有“勤上光电”A股的投资者,对公司所有提案投票申报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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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对同一议案的投票只能申报一次,不能撤单;
(6)不符合上述规定的投票申报,视为未参与投票。
(二)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参加投票的相关事项
1、互联网投票系统开始投票的时间为2016年2月3日(现场股东大会召开前一日)下午15:00,结束时间为2016年2月4日(现场股东大会结束当日)下午15:00。
2、股东通过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网络投票,需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指引》的规定办理身份认证,取得“深交所数字证书”或“深交所投资者服务密码”。股东获取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
股东办理身份认证的具体流程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投资者网络服务身份认证业务实施细则》的规定,股东可以采用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的方式进行身份认证。
股东采用服务密码方式办理身份认证的流程如下:
(1)申请服务密码的流程
登陆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密码服务”专区,填写相关信息并设置服务密码,该服务密码需要通过交易系统激活后使用。如服务密码激活指令上午11:30前发出的,服务密码当日13:00即可使用;激活指令上午11:30后发出的,次日方可使用。服务密码激活后长期有效,在参加其他网络投票时不必重新激活。密码激活后如遗失可通过交易系统挂失,挂失后可重新申请,挂失方法与激活方法类似。
申请数字证书的,可向深圳证券信息公司或其委托的代理发证机构申请。
(2)股东可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通过登录互联网网址(http://wltp.cninfo.com.cn)的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3)股东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投票后,不能通过网络投票系统更改投票结果。
3、股东根据获取的服务密码或数字证书,可登录(http://wltp.cninfo.com.cn)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深交所互联网投票系统进行投票。
(三)网络投票其他事项说明
1、网络投票系统按股东账户统计投票结果,如同一股东账户通过深交所交易系统和互联网投票系统两种方式重复投票,股东大会表决结果以第一次有效投票结果为准。
2、股东大会有多项议案,某一股东仅对其中一项或者几项议案进行投票的,在计票时,视为该股东出席股东大会,纳入出席股东大会股东总数的计算;对于该股东未发表意见的其他议案,视为弃权。
附件二:参会回执及授权委托书
参会回执
致: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本人(本公司)拟亲自/委托代理人出席2016年2月4日(星期四)下午2:00举行的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股东姓名(名称):
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联系电话:
证券账户:
持股数量:股
股东签名(盖章):
签署日期:年月日
注:
1、请附上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股东为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2、委托他人出席的尚须填写《授权委托书》及提供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授权委托书
兹授权委托先生/女士代表本单位/本人出席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并就以下议案行使表决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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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人签名:
委托单位名称(公章)及法定代表人签名:
委托人身份证号码/营业执照号码:
委托人证券账户:
委托人持股数: 股
受托人签名:
受托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书有效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委托日期:年月日
注:授权委托书剪报、复印或按以上格式自制均有效;委托人为法人股东的,应加盖法人单位公章。
证券代码:002638 证券简称:勤上光电 公告编号:2016-16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股票复牌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勤上光电、股票代码:002638)将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起复牌。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8月29日披露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停牌公告》(公告编号2015-56),公司股票于2015年8月31日开市起停牌。
2015年9月8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筹划重大资产重组事项的议案》。
2015年9月9日、2015年9月16日、2015年9月23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58、2015-60、2015-65);2015年9月30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暨延期复牌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69);2015年10月14日、2015年10月21日、2015年10月28日、2015年11月4日、2015年11月11日、2015年11月18日、2015年11月25日、2015年12月2日、2015年12月9日、2015年12月16日、2015年12月23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5-72、2015-73、2015-75、2015-78、2015-83、2015-84、2015-85、2015-87、2015-88、2015-89、2015-91);2016年1月4日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披露重大资产重组报告书暨公司股票继续停牌的公告 》(2016-05);2016年1月6日、2016年1月13日公司分别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发布了《关于重大资产重组停牌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16-08、2016-09)。
公司于2015年12月31日就与广州龙文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重大资产重组事宜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该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并募集配套资金暨关联交易报告书(草案)>及其摘要》等相关议案,并于2016年1月4日在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进行了披露。
2016年1月8日公司收到了深圳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对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的许可类重组问询函》(以下简称“问询函”)。公司与相关方及中介机构,对《问询函》所涉意见进行了逐项落实并认真回复,对重组相关文件进行了相应的补充和完善,并对外公告。
公司本次重大资产重组涉及非公开发行股份事宜,根据原方案发行价格为14,16元/股,结合问询函的相关内容,公司将发行价格调整为14,17元/股,并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对相关事项的调整。
综上,经公司申请公司股票(股票简称:勤上光电、股票代码:002638)将于2016年1月19日开始起复牌。
公司将及时披露上述事项的进展情况,敬请投资者关注并注意投资风险。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日报》及巨潮资讯网(www.cninfo.com.cn),公司发布的信息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公告为准。
特此公告。
东莞勤上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