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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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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2016-01-19 来源:上海证券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03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自有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同意公司在7.5亿元人民币的自有资金额度内进行现金管理,公司进行现金管理所投资的产品品种为短期(不超过一年)的低风险的保本型理财产品,在可用额度内资金可循环使用,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保荐机构均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详细内容参见公司于2015年4月30日披露的《第七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相关内容。

鉴于以上,2016年1月15日,公司使用自有资金人民币1亿元购买了海通创新证券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通创投”)本金保障型理财产品,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理财产品的基本情况

1、理财产品名称: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2016002号

2、投资及收益币种:人民币

3、产品类型:本金保障型

4、约定年化收益率:本产品的约定年化收益为5.1%

5、产品期限:182天

6、产品起息日:2016年1月15日

7、产品到期日:2016年7月14日

8、关联关系说明:公司与海通创投无关联关系。

二、产品风险提示

(一)收益凭证产品的风险

1、市场风险。本系列产品挂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当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金融机构人民币存款基准利率发生波动时,可能导致收益凭证产品利息发生相应变化。

2、流动性风险。本系列产品到期前,可能无法通过发行场所转让,导致投资者的转让需求无法满足,或本产品未设提前终止条款,导致投资者在到期前无法变现。

3、信息传递风险。投资者可通过本系列产品合同约定方式及时了解并充分理解本系列产品的相关信息,如未及时查询或理解不够准确,导致投资者决策失误,由此产生的责任和风险自行承担。

(二)产品发行人的风险

1、流动性风险。在本系列产品到期时,若产品发行人出现流动性短缺的情况,无法及时获得充足资金,产品发行人可能无法及时、全额进行兑付。

2、信用风险。产品存续期间,发行人可能发生解散、破产、无力清偿到期债务、资产被查封、冻结或强制执行等情形。因此,本系列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可能无法按照产品合同约定偿付。

3、政策法律风险。因国家政策发生变化,或现有法律缺位无法解决相关问题、个别地区执法环境不完善等,可能对发行人产生不确定影响,或导致相关部门暂停或终止产品发行人的业务资格,进而对产品发行人正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

(三)发行场所及销售机构的风险

1、投资者适当性风险。认购本产品前,应当审慎评估自身情况,确保能够符合机构间私募产品报价与服务系统及销售机构的投资者适当性管理要求;

2、信息技术系统风险。产品发行场所或销售机构的信息技术系统存在因不可抗力、软硬件故障、通讯系统中断、第三方服务不到位等原因无法正常运行的可能,从而影响业务顺利开展。

3、操作风险。产品发行场所或销售机构可能存在内部管理流程缺陷、人员操作失误等事件,可能导致本系列产品认购失败、资金划拨失败等,从而导致认购人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

4、政策风险。产品发行场所或销售机构可能因为产品发行人、不可抗力、政策因素、业务调整等原因不再具备本系列产品的发行或销售资格,从而导致认购本系列产品无法完成。

(四)不可抗力的风险

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灾害、社会动乱、战争等不能遇见、不能避免、不能克服的事件,将导致本系列产品的本金及收益发生损失。对于不可抗力导致的任何损失,投资者须自行承担,产品发行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三、风险控制

1、公司董事会授权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人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并处理具体事宜,财务部门设专人及时分析和跟踪理财产品投向、项目进展情况,一旦发现或判断有不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的保全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2、公司审计部门为理财产品业务的监督部门,对公司理财产品业务进行事前审核、事中监督和事后审计;

3、公司监事会、独立董事将对上述理财资金使用情况进行定期检查。

四、购买理财产品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是在保证日常经营运作资金需求,有效控制投资风险前提下,以闲置的自有资金进行保本型的投资理财业务,通过进行保本型的短期理财,能获得一定的投资收益,提高公司的整体业绩水平,为公司全体股东谋求更多的投资回报。

五、公告日前12个月内公司以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情形

注:截止到2016年1月15日,公司已按照约定的期限和收益率收回以上1-9项理财产品的本金及收益,第10-11项理财产品尚未到期。

六、备查文件

1、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合同;

2、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说明书;

3、海创理财宝系列收益凭证产品风险揭示书。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04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董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加会议董事8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8人,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董事长柴永森先生主持,经全体董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86,335,403股。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五)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2016年1月19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报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五、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六、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与下列各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协议对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认购价款、承诺与保证等作出相关约定,且该等协议明确约定了相关的生效条件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证监会”)核准后生效。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3票回避。在关联方双星集团任职的三名董事回避并未参与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 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5票回避。

5、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弃权0票反对。

6、公司与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双星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出资人包括公司和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事项的公告》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八、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关联董事审议该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已于2016年1月19日在《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及巨潮资讯网公开披露。

九、审议通过了《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公司董事会提请公司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在有关法律法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有关的全部事宜。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提名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的议案》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提名张立群先生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因张立群先生个人工作原因不再适合担任公司董事,故未履行股东大会选举程序,根据《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了保证董事会正常运行,同意公司董事会变更提名范仁德先生为第七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十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召集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拟召集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本次董事会审议的第1-10项议案提交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鉴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尚需取得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公司董事会将根据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在取得相关批文后发出会议通知。

表决结果:8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附:董事候选人范仁德先生个人简历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附:

董事候选人简历

范仁德先生,1943年12月出生,汉族,中国国籍,大学本科学历,中央党校毕业,教授级高工,享受国务院特殊津贴。曾先后在中国燃料化学工业部、中国石油化学工业部、中国化学工业部工作。曾任中联橡胶(集团)总公司副总经理、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副会长兼秘书长、中国橡胶工业协会会长,现任中国橡胶工业协会名誉会长、中国杜仲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理事长,国家橡胶与轮胎工程技术中心顾问。现任双箭股份、永东股份和三力士股份独立董事。

范仁德先生未持有本公司股份,未受过中国证监会及其他有关部门的处罚和证券交易所惩戒;与其他董事之间、与持有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股份的股东、实际控制人之间不存在关联关系;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的任职条件。

证券代码:000599 证券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05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监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七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通知于2016年1月1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向全体监事发出,会议于2016年1月15日以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本次应参会监事7名,实际参会监事7名。会议的召开符合《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由监事会主席程鲁祥先生主持,经与会监事审议,形成如下决议: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经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与上述文件逐项核对后,公司认为自身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规定。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二、逐项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一)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种类为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 股),每股面值为人民币1.00 元。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二)发行方式与发行时间

本次发行全部采取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境内上市人民币普通股(A股)的方式,在中国证监会核准之日起六个月内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三)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本次非公开发行的发行对象为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所有发行对象均以人民币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发行数量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86,335,403股。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五)定价基准日及发行价格

本次发行的定价基准日为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日。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价格为8.05元/股,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的90%(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若本公司股票在定价基准日至发行期首日期间发生派息、送股、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等除权、除息事项的,该发行价格将相应进行除权、除息调整。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限售期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所有发行对象本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36个月内不得转让。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七)上市地点

在限售期满后,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票将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在扣除相关发行费用后,拟用于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九)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安排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前公司的滚存未分配利润,由本次发行后公司的新老股东共享。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十)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决议有效期

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议案之日起12 个月内有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方案尚需报经相关有权部门批准后提交公司股东大会予以逐项审议通过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以中国证监会最后核准的方案为准。

三、审议了《关于公司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的议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拟定了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五、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运用的可行性分析报告的议案》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六、逐项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与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的议案》

根据本次非公开发行方案,公司拟与下列各特定对象签订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之《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上述协议对认购本次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定价原则、认购价款、承诺与保证等作出相关约定,且该等协议明确约定了相关的生效条件为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后生效。本议案逐项表决情况如下:

1.公司与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5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2票回避,在关联方双星集团担任监事的2名监事回避并未参与本次关联交易议案的表决。

2、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3、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4.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4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5. 公司与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1票回避。

6.公司与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签订的《附条件生效股份认购合同》

表决结果:7票同意,0 票弃权,0 票反对。

本议案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七、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本次发行面向符合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规定的机构投资者以及其他符合法律法规的投资者。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发行对象中,双星集团系本公司控股股东,“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及“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的最终出资人包括公司和控股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事项构成关联交易。

公司独立董事就该议案发表了事前认可意见及独立意见。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八、审议了《关于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的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要求,公司拟定了关于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措施。

表决结果:2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5票回避。鉴于本议案关联监事回避表决后,非关联监事不足监事会人数的50%,监事会无法形成决议,因此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06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及填补回报措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公司对2015年度、2016年度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和对2015年分红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盈利和分红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2、本次非公开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发行完成时间仅为估计值,最终以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份数量和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召开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议案。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13]110号)、证监会颁布的《关于首发及再融资、重大资产重组摊薄即期回报有关事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5]31号)要求,为保障中小投资者利益,公司就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摊薄的影响进行了认真分析,并就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及公司采取的措施公告如下:

一、本次发行对公司每股收益的影响

(一)测算假设

本次非公开发行实施完成后,在公司股本和净资产均增加的情况下,如果未来公司业务未获得相应幅度的增长,公司每股收益和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将面临下降的风险。

考虑上述情况,公司基于下列假设条件对主要财务指标进行了测算,具体如下:

1、为最大限度考虑摊薄即期回报对财务指标的影响,假设本次非公开发行于2016年6月实施完毕,该完成时间仅为测算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假设时间,最终以实际发行完成时间为准;

2、本次非公开发行数量不超过186,335,40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00万元,且不考虑扣除发行费用的影响,最终发行数量和募集资金以证监会核准为准;

3、以2015年1-9月的净利润为依据,2015年全年净利润预测基数按照2015年前三季度净利润4/3进行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4、假设于2016年6月实施完成2015年度利润分配方案,且假设现金分红为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10%。对2015年分红的假设分析并不构成公司的分红预测,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

5、在预测公司净资产时,以公司2014年12月31日归属于母公司的净资产为依据,未考虑除募集资金、净利润以及现金分红之外的其他因素对净资产的影响;

6、在预测公司发行后总股本时,以本次非公开发行前总股本674,578,893股为基础,仅考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份的影响,不考虑其他因素导致股本发生变化。

(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

基于上述假设情况,公司测算了本次发行对公司主要财务指标的影响如下:

注:

1、基本每股收益=P0÷S; S= S0+S1+Si×Mi÷M0–Sj×Mj÷M0-Sk

其中:P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S为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加权平均数;S0为期初股份总数;S1为报告期因公积金转增股本或股票股利分配等增加股份数;Si为报告期因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增加股份数;Sj为报告期因回购等减少股份数;Sk为报告期缩股数;M0报告期月份数;Mi为增加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股份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2、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P0/(E0+NP÷2+Ei×Mi÷M0–Ej×Mj÷M0±Ek×Mk÷M0)

其中:P0分别对应于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NP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E0为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期初净资产;Ei为报告期发行新股或债转股等新增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Ej为报告期回购或现金分红等减少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M0为报告期月份数;Mi为新增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Mj为减少净资产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Ek为因其他交易或事项引起的、归属于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资产增减变动;Mk为发生其他净资产增减变动次月起至报告期期末的累计月数;

3、预测期末归属于母公司的所有者权益时,未考虑其他综合收益对所有者权益的影响。

如上表所示,公司2016年考虑本次发行后较发行前的基本每股收益有一定下降,同时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也出现了下降。因此,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将会摊薄即期回报。

二、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情况的风险提示

本次发行完成后,随着募集资金的到位,公司的资金实力大幅增强,同时公司总股本和净资产均有较大幅度的增长,后续随着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效益得以逐步体现,公司的净利润将有所增加,但由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需要一定的时间周期,相关效益的实现也需要一定的时间,因此短期内公司的每股收益和净资产收益率等指标存在被摊薄的风险。

同时,公司在测算本次发行对即期回报的摊薄影响过程中,对2015年、2016年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及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净利润的假设分析并非公司的盈利预测,为应对即期回报被摊薄风险而制定的填补回报具体措施不等于对公司未来利润做出保证,投资者不应据此进行投资决策,投资者据此进行投资决策造成损失的,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提请广大投资者注意。

三、董事会选择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以及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1、本次融资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1)降低资产负债率,优化财务结构,增强抗风险能力

近年来,公司主要通过负债的方式筹措资金用于资本性支出和补充营运资金, 2012年至今的资产负债率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且公司负债中短期借款规模较大,偿债压力较大。

2012年至今,公司资产负债率水平一直维持在较高水平,截至2015年9月30日资产负债率接近60%。同时,公司借款规模较大,截至2015年9月30日,公司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规模合计20.32亿元;且公司速动比率低于1,存在一定的短期偿债压力。

截至2015年9月30日,行业内可比上市公司的资产负债率平均值为46.16%,公司资产负债率达到59.45%,显著高于行业平均水平。截至2015年9月30日,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的流动比率平均值为2.07,公司流动比率为1.18,公司流动比率显著低于行业平均水平。较高的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较低的流动比率限制了公司未来融资空间。

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偿还一定数额的短期借款,将有利于优化公司资产负债结构,减缓公司的资金压力,明显提升抗财务风险能力。

(2)降低财务费用,提升盈利能力

近年来,为了支持既定的发展战略,公司加大投资力度和资本开支规模,资产规模不断增加。此外,公司近年来业务快速发展,营运资金需求不断增加。为此,公司一方面依靠自身的经营性现金流量满足日常经营和产业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也通过长短期借款等方式以满足近年来对外投资及资本性支出的资金需求。

公司每年利息支出降低了公司整体盈利能力。公司2012年度、2013年度、2014年度及2015年1-9月的利息支出占同期息税前利润比例分别达到75.24%、66.83%、53.88%和54.42%,利息保障倍数分别为1.35、1.54、1.91和1.91。公司财务负担较重,影响了公司的盈利能力。

若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150,000万元,其中110,000万元用于偿还公司借款,公司有息负债规模将大幅下降。按照公司2014年度平均借款利率5.30%计算,公司每年可减少利息支出5,830万元。以2014年业绩及25%所得税计算,公司净利润可增加4,372.50万元,若按照本次发行后总股本860,914,296股计算,2014年每股收益为0.12元,比原数值增加比率达9.09%,提高了公司盈利水平。2015年9月末,资产负债率为59.45%,若募资150,000万元,偿还借款110,000万元,资产负债率将降低为39.55%。

本次募集资金用于偿还短期借款,将有效降低公司的财务费用,提高公司盈利能力,缓解财务风险和经营压力,增加公司的抗风险能力。

(3)合理的资本结构有利于拓宽融资渠道、增强发展潜力

高额的财务费用及相对短缺的营运资金一定程度上制约了公司的业绩提升能力。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利用部分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及补充流动资金,可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缓解公司偿债压力、进一步提高公司偿债能力和盈利能力,有利于进一步拓宽公司的融资渠道,为未来发展提供资金保障;有利于及时抓住产业升级转型和发展的机遇,顺利实现公司的战略目标。

2、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与公司现有业务的关系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用于偿还银行贷款与补充流动资金。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完成后将降低公司的资产负债率,改善财务结构、减少财务费用,同时,增强公司资金实力,有助于公司的日常运营,符合公司的发展战略。

四、公司应对本次非公开发行摊薄即期回报采取的措施

(一)公司现有业务板块运营状况,发展态势,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

公司原主业所属行业为橡胶和塑料制品行业,主要产品为轮胎、橡塑机械和铸造机械。2012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及美国“双反”的影响,整个轮胎行业出现产能结构性过剩,产品同质化严重,开工率下滑。同时,公司逐步淘汰落后产品和落后产能,并对部分拟搬迁的设备进行智能化升级改造,受此影响,公司营业收入逐年下降。为抓住行业转折和产业整合的机遇,公司加快了产品和市场的转型升级。产品升级方面,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产品质量,通过实施绿色轮胎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项目(一期)的建设实践工业4.0;市场转型方面,充分发挥互联网优势,积极布局和实施“星猴战略”,实践服务4.0。2012 年至 2014 年期间,公司营业收入分别为 590,851.07 万元、527,177.3万元和397,799.07万元,呈下降趋势,但由于产品和市场的转型升级,公司毛利水平同比有了明显的提升,2012 年至 2014 年公司毛利率分别为9.01%、10.13%和14.47%,净利润分别为 2,101.21万元、2,767.29 万元及5,817.57 万元。

公司面临的主要风险及改进措施如下:

1、宏观经济增速放缓,国内市场竞争加剧:随着轮胎产业投资热点逐渐向亚太地区转移,世界排名居前的轮胎公司都已进入中国市场并得到迅速发展。同时,我国本土轮胎企业数量众多,但多数企业尚不具备规模优势,本土轮胎企业未来竞争也将进一步加剧。对此,公司将以商业模式的创新为中心,不断调整产品结构,增强研发实力,加速产品升级,大力推进工业4.0,建设“绿色轮胎智能化生产示范基地和绿色轮胎智能化设备生产示范基地”,开发出适应市场需求的新产品,以求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抢占先机。

2、国际贸易壁垒提升的风险:自2001年以来,全球共有美国、澳大利亚、巴西、秘鲁、埃及、阿根廷、土耳其、南非、墨西哥、印度以及欧盟等国家或地区对我国的轮胎出口发起过反倾销调查或者通过提高准入门槛限制了我国轮胎的出口。对此,公司将不断通过技术创新和品牌建设提升产品竞争力,加大了中东、南美等地区的市场开拓力度,进一步巩固和加强行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占有率。

3、资产负债率过高及自有资金不足的风险:公司2015年9月30日合并报表的资产负债率为59.45%,处于较高的位置,给公司的运营带来一定的风险和影响,如财务成本较高、抗风险能力较低等。同时,公司加速环保搬迁及转型升级,面临大额资本开支,自有资金不足。对此,公司将借助本次非公开发行偿还银行贷款,补充流动资金,进一步提高风险应对能力,减轻财务压力,增强盈利能力。

(二)提高公司日常运营效率,降低公司运营成本,提升公司经营业绩的具体措施

本次发行可能导致投资者的即期净资产收益率下降,针对上述情况,公司拟通过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和有效使用、推动公司战略实施、强化中小投资者回报机制、完善利润分配制度等方式,提高公司盈利能力,增厚未来收益,以填补股东回报。

1、全面提升公司管理水平,做好成本控制,完善员工激励机制

公司将改进完善业务流程,提高生产效率,加强对采购、生产、库存、销售各环节的信息化管理,加强销售回款的催收力度,提高公司资产运营效率,提高营运资金周转效率。同时公司将加强预算管理,严格执行公司的采购审批制度,加强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职务消费的约束。另外,公司将完善薪酬和激励机制,建立有市场竞争力的薪酬体系,引进市场优秀人才,并最大限度地激发员工积极性,挖掘公司员工的创造力和潜在动力。通过以上措施,公司将全面提升公司的运营效率,降低成本,并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

2、加强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提升经营效率和盈利能力

为加强、规范募集资金的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根据《公司法》、《证券法》、《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上市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中小企业板信息披露业务备忘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制度》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定,发行人结合实际情况,制定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募集资金管理办法》)。根据《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发行人对募集资金专户存储、募集资金使用、募集资金投向变更、募集资金管理与监督等进行了详细严格的规定。

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到账后,公司董事会将开设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对募集资金进行专项存储;公司将就募集资金账户与开户银行、保荐机构签订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由保荐机构和开户银行对募集资金进行监管,确保募集资金专款专用。同时,公司将严格遵守《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在进行募集资金项目投资时,资金支出严格遵守资金管理制度和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的规定,履行审批手续;同时,明确各控制环节的相关责任,按投资计划申请、审批、使用募集资金,并对使用情况进行内部检查与考核。

3、合理运用募集资金,降低公司相关成本费用

本次发行拟募集资金不超过150,000万元,其中110,000万元偿还银行借款,剩余部分全部用于补充流动资金,约40,000万元。

本次非公开募集资金到位后,公司将综合考虑银行贷款到期时间、贷款利率等因素,合理运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最大化降低公司财务费用等相关支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公司净利润水平。

4、大力推进战略实施,增强公司盈利水平

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补充流动资金,将进一步优化公司财务结构,缓解财务风险,降低财务成本,有利于公司未来扩大经营规模,提高市场占有率,实现公司转型升级,为未来公司的发展目标的顺利实现夯实资金基础。

未来几年,公司全力淘汰落后产能和落后产品,主动进行内部信息化再造和搬迁升级;同时,公司将加大研发投入,加速产品创新,充分发挥在品牌、管理、技术、渠道、文化等方面的优势,以商业模式的创新为中心,推进“三化”战略(市场/产品细分化、组织平台化、经营单元化),实践工业4.0,夯实存量立足点,抓住增量机会点,提高市场开拓力度,不断提升公司整体竞争实力,提高公司盈利能力,从而提高对中小投资者未来的回报能力。

5、完善并严格执行利润分配政策,强化投资者回报机制

公司已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进一步落实上市公司分红相关规定的通知》(证监发〔2012〕37号)、《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证监会公告〔2013〕43号)等规定要求,对《公司章程》中的利润分配政策进行了补充和完善,进一步明确了公司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比例、分配形式等,完善了利润分配的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利润分配政策的调整原则,建立了健全有效的股东回报机制。同时,公司已制定《回报规划》(2014-2016),对未来三年的股东回报事项进行了规划,以确保未来股东利益的实现。未来,公司将继续严格执行《公司章程》等相关规定,切实维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强化中小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

五、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回报采取填补措施的承诺

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将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为保证公司填补回报措施能够得到切实履行作出以下承诺:

(一)本人承诺不无偿或以不公平条件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输送利益,也不采用其他方式损害公司利益;

(二)本人承诺对职务消费行为进行约束;

(三)本人承诺不动用公司资产从事与其履行职责无关的投资、消费活动;

(四)本人承诺由董事会或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制定的薪酬制度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五)若公司后续推出公司股权激励政策,本人承诺拟公布的公司股权激励的行权条件与公司填补回报措施的执行情况相挂钩;

(六)自本承诺出具日至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完毕前,若中国证监会作出关于填补回报措施及其承诺的其他新的监管规定的,且上述承诺不能满足中国证监会该等规定时,本人承诺届时将按照中国证监会的最新规定出具补充承诺。

作为填补回报措施相关责任主体之一,若违反上述承诺或拒不履行上述承诺,本人同意按照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等证券监管机构按照其制定或发布的有关规定、规则,对本人作出相关处罚或采取相关管理措施。

六、关于承诺主体失信行为的处理机制

如果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违反其作出的关于切实履行填补被摊薄即期回报措施的相关承诺,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深交所的相关规定对承诺主体的失信行为进行处理。

七、关于本次发行摊薄即期回报的填补措施及承诺事项的审议程序

公司董事会对公司本次非公开融资事项是否摊薄即期回报进行了分析,同时,已将填补即期回报措施及相关承诺主体的承诺等事项形成议案,将提交股东大会表决,以进一步维护中小投资者的权益。公司将在定期报告中持续披露填补即期回报措施的完成情况及相关承诺主体承诺事项的履行情况。特此公告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19日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07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

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规定》(证监发行字[2007]500号)的规定,本公司将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的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如下:

一、前次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4]1047号文《关于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的核准,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于2014年10月非公开发行A股普通股149,750,415股,每股发行价格6.01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899,999,994.15元,扣除发行费用18,799,750.42元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881,200,243.73元,上述募集资金情况已经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验证,并出具了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485号《验资报告》。

公司按照《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在募集资金到位后,与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证券”)、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以下简称“工行开户行”)分别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明确了各方的权利和义务。三方监管协议与深圳证券交易所三方监管协议范本不存在重大差异,本公司在使用募集资金时已经严格遵照履行。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募集资金的存储情况列示如下:

单位:元 币种:人民币

注:初始存放金额为扣除承销及保荐费用1400.00万元后的金额,尚未扣除其他发行费用479.98万元;本公司于2015年2月11日注销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市南区支行(账号3803021019200288254)此募集资金专户。

二、前次募集资金的实际使用情况

(一)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见本报告附件1。

(二)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变更情况

公司前次募集资金实际投资项目不存在变更的情况。

(三)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对外转让或置换情况

2014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五次会议、第七届监事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投项目自筹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用募集资金100,171,768.69元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项目的自筹资金。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上述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事项出具了《募集资金置换鉴证报告》【信会师报字[2014]第114506号】确认,公司保荐机构、独立董事、监事会对上述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已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自筹资金事项发表了同意意见。

(四)暂时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情况

2014年11月11日,公司第七届五次董事会及第七届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使用闲置募集资金40,000.00万元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限不超过董事会批准之日起12个月。2015年9月22日,已提前归还募集资金5,000.00万元至募集资金账户。

(五)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产生的经济效益情况

截至2015年9月30日止,前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尚处于建设期,达到预定可以使用状态日期为2016年3月份。

四、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的信息披露对照情况

公司将前次募集资金实际使用情况与公司2014年度、2015年度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披露文件中披露的有关内容做逐项对照,不存在差异

五、报告的批准报出

本报告业经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01月15日批准报出。

附表1: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十五日

附表1:

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对照表

单位:万元 币种:人民币

注:1:26,145.20万元包含2014年以募集资金10,017.18万元置换以自有资金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金额。

注2:38,534.11万元包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35,000.00万元(详见附注二、(四))、尚未使用募集资金3,534.11万元。

证券代码:000599 股票简称:青岛双星 公告编号:2016-008

青岛双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特别提示:

1. 公司拟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股票不超过186,335,403股,募集资金总额不超过150,000万元。公司控股股东双星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双星集团”)、深圳平安大华汇通财富管理有限公司(代“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0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1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02号资产管理计划”、“平安汇通平安金橙财富稳盈410号资产管理计划”)、新疆新润泰股权投资有限公司已经与公司签署了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合同,拟以现金方式认购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

2. 本次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已经公司第七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经青岛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青岛市国资委”)批准,公司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和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

3. 本次非公开发行完成后,公司的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人不变。

一、关联交易概述

(下转B63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