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234 证券简称:山水文化 编号:临2016--014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实际控制人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2016年1月19日,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上市公司”“山水文化”)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关于增持山水文化股票的函》,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相关承诺情况
公司于2015年7月披露《关于实际控制人拟增持公司股份的公告》(临2015-074号公告):因当时A股市场出现非理性下跌,为维护公司股价稳定及广大公众投资者利益,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的有关精神,公司实际控制人徐永峰先生、林岳辉先生拟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允许的方式(包括但不限于集中竞价和大宗交易)在未来六个月内增持部分上市公司股份;在增持完成后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减持本公司股份。
二、本次增持情况
2016年1月19日,公司分别收到实际控制人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关于增持山水文化股票的函》,主要内容为:山水文化股票于2015年12月31日至2016年1月18日停牌。徐永峰于2016年1月19日买入山水文化股票1000股;林岳辉于2016年1月19日买入山水文化股票1000股。徐永峰、林岳辉本次增持的山水文化股票在六个月内及法律法规规定的期限内不会减持。
三、林岳辉先生、徐永峰先生在2016年1月19日买入山水文化股票之前未持有本公司股票。上述增持行为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14年修订)及《关于上市公司大股东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增持本公司股票相关事项的通知》(证监发【2015】51号)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发布的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公告,谨慎理性判断,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山西广和山水文化传播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零一六年一月二十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