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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

1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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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2015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01-21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18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期中的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1)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2)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收取认(申)购费,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不收取认(申)购费但计提销售服务费。(3)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

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图1: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图2: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累计净值增长率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3年2月5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1:按基金合同和招募说明书的约定,本基金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6个月内为建仓期,建仓期结束时本基金的各项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第十五部分(二)投资范围和(七)投资禁止行为与限制”的有关约定。

注2:2015年12月15日,本基金管理人发布《关于新增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基金经理的公告》,增聘胡永青先生担任本基金基金经理职务,与基金经理曲扬女士、王亚洲先生共同管理本基金。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是指公司作出决定后公告之日;(2)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证券法》、《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各项配套法规、《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基础上,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最大利益。本基金运作管理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和约定,无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严格执行证监会《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制度,各投资组合按投资管理制度和流程独立决策,并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通过完善交易范围内各类交易的公平交易执行细则、严格的流程控制、持续的技术改进,确保公平交易原则的实现;通过IT系统和人工监控等方式进行日常监控,公平对待旗下管理的所有投资组合。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公司旗下所有投资组合参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中,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合计2次,均为旗下组合被动跟踪标的指数需要,与其他组合发生反向交易,不存在利益输送行为。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进入4季度,整体经济出现低位企稳的迹象。以工业增加值数据来看,其同比增速在10月份下降至5.6%的低点,在11月份回升至6.2%。另外我们关注到的一些积极信号包括,前期托底政策持续发力之后在基建投资方面我们看到了增速回升,而制造业投资也出现了连续下滑之后的反弹。但较为悲观的数据是,地产投资迟迟没有看到回升的迹象,在地产销量持续回升的背景下,开发商的投资意愿依然比较低迷。同时,受制于整体依然偏弱的经济环境,整体通胀水平仍然维持了低位运行的走势。

4季度债券市场继续高歌猛进,长期国债利率下降幅度超过40BP,信用债收益率下降幅度更为明显,尤其是高等级信用利差已经进入历史最低水平。回顾来看,我们认为4季度的债市走强有以下几方面原因:首先,在经历过股市大幅震荡且新股暂停发行之后,投资者配置方向转向债券资产;同时,经济环境依然低迷,虽然11月份看到了短期企稳的迹象,但是投资者对于中长期经济依然较为悲观,也加剧了资金对于债券资产的配置。

投资回顾:本季度组合主要以调整债券持仓品种为主,保证跟踪误差。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日均跟踪误差0.06%,年度化拟合偏离度为1.36%(A类)、1.36%(C类),符合基金合同约定的日均跟踪误差不超过0.3%的限制。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A基金份额净值为1.1702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5%;截至本报告期末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LOF)C基金份额净值为1.1761元,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11%;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98%。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2015年四季度,基本面上仍处于下行过程中,通胀继续维持低位,货币政策维持中性偏宽松,但年末的宽松进度略低于市场预期,财政政策在持续发力,起到了一定对冲作用,但可持续性受到诸多因素制约。在这样的基本面下,四季度债券市场收益率继续明显下行,主要逻辑是二、三季度中我们提出的的低风险偏好资金的再配置。我们预期这一过程将分为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增量资金配置存量债券资产,且债券资产的绝对收益较高,杠杆的使用仍处于合理水平,第二阶段由于资产的收益率水平已经出现了显著的下行,且存在较多新增供给,市场参与者的会逐渐通过杠杆操作应对负债端收益率的刚性,随着市场整体规模的增加以及杠杆率的提升,流动性的需求会持续提升。以上过程在债券市场的推进较为缓慢,我们认为目前看,正处于第一阶段向第二阶段转变的过程中。当市场处于第二阶段时,流动性的冲击是值得重点关注的,央行低于预期的宽松、产能过剩行业的违约事件,都可能造成市场的持续波动。

此外,从基本面上看,地产投资一季度仍然难以看到好转,供给侧改革对短期经济或有一定负面扰动,基本面对于债市仍利好,政策方面,美联储的操作会对国内货币政策产生影响,但汇率的有序贬值利于提升货币政策空间。财政方面随着赤字率的提升会更加积极,在某些时点,仍将是是对冲经济下行动能的核心方式。

本基金将谨慎跟踪债券指数,降低流动性风险暴露,争取为持有人谋求长期稳定的正回报。

4.6 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贵金属投资。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股指期货交易。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参与国债期货交易。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在本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未受到公开谴责、处罚。

5.11.2

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超出基金合同规定的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报告期末,本基金未持有股票。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注:报告期期间基金总申购份额含转换入份额;基金总赎回份额含转换出份额。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7.2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未运用固有资金申购、赎回或者买卖本基金的基金份额。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核准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募集的文件;

(2)《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基金合同》;

(3)《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招募说明书》;

(4)《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托管协议》;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报告期内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公告的各项原稿。

8.2 存放地点

北京市建国门北大街8号华润大厦8层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8.3 查阅方式

(1)书面查询:查阅时间为每工作日8:30-11:30,13:00-17:30。投资者可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2)网站查询:基金管理人网址:http://www.jsfund.cn

投资者对本报告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400-600-8800,或发电子邮件,E-mail:service@jsfund.cn。

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1日

嘉实中证中期企业债指数证券投资基金(LOF)

2015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嘉实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