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证券代码:601005 股票简称:重庆钢铁 公告编号:2016-006
债券代码:122059 债券简称:10重钢债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书面议案决议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公告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对公告的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负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董事会于2016年1月15日向本公司各董事发送签署第七届董事会第三十四次书面议案——《关于与深圳鑫昱签署补充合同的议案》的提议,并要求各董事于2016年1月20日(含1月20日)前将签署意见反馈至公司董事会秘书室。
截至2016年1月20日,会议应收到董事签署意见9份,实收到9份。该书面议案由董事长刘大卫先生发起。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议案内容:2015年12月31日,本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许可项目审查反馈意见通知书》(153386号)。根据监管要求,本公司拟与深圳鑫昱签署《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就相关条款进行补充约定。
议案审议结果:同意本公司与深圳鑫昱签署《2015年非公开发行股票之股份认购合同的补充合同》。
同意:9票 反对:0票 弃权:0票
特此公告。
重庆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