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四季度报告
§1 重要提示
本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本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0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本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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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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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所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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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2 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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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按照本基金的基金合同约定,本基金自2012年8月16日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内使基金的投资组合比例符合基金合同的约定。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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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本基金管理人严格遵循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以尽可能减少和分散投资风险,力保基金资产的安全并谋求基金资产长期稳定的增长为目标,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无损害基金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基金投资组合符合有关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为了保证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得到公平对待,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避免出现不公平交易、利益输送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根据《证券投资基金法》、《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的要求,制定了《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异常交易监控与报告制度》,并建立了有效的异常交易行为日常监控和分析评估体系,确保各投资组合在获得投资信息、投资建议和实施投资决策方面享有公平的机会。
本报告期内,公司严格遵守公平交易管理制度的相关规定,投资决策和交易执行环节的内部控制有效,在投资管理活动中公平对待不同投资组合。对于交易所公开竞价交易,公司均执行交易系统中的公平交易程序,即按照时间优先、价格优先的原则执行所有指令;因特殊原因不能参与公平交易程序的交易指令,需履行事先审批流程;对不同投资组合均进行债券一级市场申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申购等非集中竞价交易的投资对象,各投资组合经理应在交易前独立地确定各投资组合的交易价格和交易数量,公司在获配额度确定后按照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对交易结果进行分配;公司根据市场公认的第三方信息,对投资组合与交易对手之间议价交易的交易价格公允性进行审查,相关投资组合经理应对交易价格异常情况进行合理性解释。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本报告期内,本基金未发生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及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不同投资组合之间不存在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不存在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 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本基金在报告期初相对乐观,认为四季度应当关注十三五规划,美国加息等因素的影响。
自市场实际走势看,市场指数震荡盘升,月成交金额维持在7-9万亿元左右,另一方面,主题投资机会加速泛化,2015年上半年的热门主题在四季度再次加速轮动,但总体感觉缺乏统一的合力引导,多是各自为战,可持续性差。
12月是四季度行情的分水岭,三个事件加剧了市场的震荡,一是新股申购重启以及注册制改革加速推进;二是人民币加速贬值;三是保险资金举牌绩优蓝筹。其中前两个事件削弱了市场的投资信心,第三个因素促进了市场的风格转换。12月市场指数在触及本次反弹高点后终于回落,以创业板为代表的成长股股价疲软,上涨乏力,而以券商为代表的绩优蓝筹股价同样出现反复,成长和价值之间的风格转化徘徊反复,十分纠结,市场在这种纠结中茫然不知所措。
本基金在四季度总结了三季度择时不当的教训,在择时方面大胆操作,以灵活的股票仓位水平调整应对系统性风险,同时在选股方面力求均衡,实现了价值+成长的行业布局,在风格转化不明朗的环境下,以总体稳健,适度积极的持股结构应对个股的价格波动。总体效果相对三季度而言,基本令人满意。
4.4.2 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基金期末份额单位净值为1.681元,累计净值1.681元。本报告期份额净值增长率为37.45%,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4.49%。
4.5 管理人对宏观经济、证券市场及行业走势的简要展望
相对于15年四季度,本基金对未来宏观经济和证券市场的观点有一些新的变化,即,一,宏观经济仍未触底,成长性公司的业绩仍然值得期待;二,注册制改革将给资本市场带来根本性影响,经过一季度的消化,二三季度可能将迎来新的投资机遇;三,未来一个季度内市场流动性宽松的环境不会有大的改变。总体而言,我们对市场前景的判断相对以往有所悲观,认为市场上涨幅度有限,震荡加剧在所难免。
16年一季度,本基金管理人应重点跟踪和考察的关键因素依次是:1、年报业绩;2、注册制改革;3、人民币贬值;4、股东减持解禁。本基金将优化持股结构,重视以下主线:1、业绩确定性强的券商保险;2、事件催化型的上海本地股,深圳本地股;3、估值偏低的国企改革,供给侧改革相关公司。另一方面,本基金将积极强化风险管理,包括价格风险和流动性风险的控制,力求保证基金净值稳步增长。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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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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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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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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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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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9.1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9.2 本基金投资股指期货的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股指期货投资。
5.10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5.10.1 本期国债期货投资政策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0.2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持仓和损益明细
本基金基金合同的投资范围尚未包含国债期货投资。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
2015年9月10日,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处罚字[2015]74号)。公司于2015年8月25日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刊登《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调查通知书的公告》(公告编号:2015-100),因涉嫌未按规定审查、了解客户身份等违法违规行为,公司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中国证监会拟对公司及相关员工做出相关行政处罚。
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10月23日收到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西监管局(以下简称“江西证监局”)《关于对泰豪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2015]4号),泰豪科技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披露不完整,重要合同的签订和重大变化未作临时公告,公司定期报告披露存在较大遗漏,以及公司信息披露事务管理不完善等存在问题。公司对于决定书提出的问题高度重视,及时展开全面自查,并于2015年11月27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以专题会议形式审议过了《关于江西证监局行政监管措施决定书相关问题的整改报告》,对决定书中提出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并已经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报本基金持有的前八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未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
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资产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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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1.4 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 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本基金报告期末未存在有流通受限情况的股票明细。
5.11.6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由于四舍五入的原因,分项之和与合计项之间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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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交易明细
本基金管理人于2012年8月9日运用固有资金认购本基金份额。截止本报告期末,本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25,001,500.00份。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的文件;
2、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中国证监会批准设立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的文件;
5、 报告期内在指定报刊上披露的各项公告。
8.2 存放地点
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大街10号庄胜广场中央办公楼南翼13A。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对本报告书如有疑问,可咨询本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咨询电话:(86)010-63105559 4006508808
传真:(86)010-63100608
公司网址:http://www.ymfund.com
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016年1月22日
益民核心增长灵活配置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益民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光大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2016年1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