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263版 信息披露  查看版面PDF

2016年

1月22日

查看其他日期

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2015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6-01-22 来源:上海证券报

§1 重要提示

基金管理人的董事会及董事保证本报告所载资料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根据本基金合同规定,于2016年1月21日复核了本报告中的财务指标、净值表现和投资组合报告等内容,保证复核内容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基金管理人承诺以诚实信用、勤勉尽责的原则管理和运用基金资产,但不保证基金一定盈利。

基金的过往业绩并不代表其未来表现。投资有风险,投资者在作出投资决策前应仔细阅读本基金的招募说明书。

本报告中财务资料未经审计。

本报告期自2015年10月1日起至12月31日止。

§2 基金产品概况

§3 主要财务指标和基金净值表现

3.1 主要财务指标

单位:人民币元

注:本期已实现收益指基金本期利息收入、投资收益、其他收入(不含公允价值变动收益)扣除相关费用后的余额,本期利润为本期已实现收益加上本期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上述基金业绩指标不包括持有人认购或交易基金的各项费用(例如,开放式基金的申购赎回费、红利再投资费、基金转换费等),计入费用后实际收益水平要低于所列数字。

3.2 基金净值表现

3.2.1 本报告期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的比较

3.2.2自基金合同生效以来基金累计净值增长率变动及其与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变动的比较

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累计净值增长率与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历史走势对比图

(2015年8月6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注: 本基金合同生效日为2015年8月6日,截至报告期末本基金合同生效未满一年。

根据基金合同的规定,本基金建仓期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六个月。本基金在本报告期尚处在建仓期内。

§4 管理人报告

4.1 基金经理(或基金经理小组)简介

注:1.任职日期和离任日期均指根据公司决定确定的聘任日期和解聘日期。

2.郭晨先生为本基金首任基金经理,其任职日期指本基金基金合同生效之日。

3.证券从业的含义遵从行业协会《证券业从业人员资格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4.2 管理人对报告期内本基金运作遵规守信情况的说明

在本报告期内,基金管理人不存在损害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行为,勤勉尽责地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求利益。基金管理人遵守了《证券投资基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的规定。基金经理对个股和投资组合的比例遵循了投资决策委员会的授权限制,基金投资比例符合基金合同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公平交易专项说明

4.3.1 公平交易制度的执行情况

报告期内,本公司继续贯彻落实《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公平交易制度指导意见》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公平交易流程的各项要求,严格规范境内上市股票、债券的一级市场申购和二级市场交易等活动,通过系统和人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交易执行和监控分析,以确保本公司管理的不同投资组合在授权、研究分析、投资决策、交易执行、业绩评估等投资管理活动相关的环节均得到公平对待。

对于交易所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执行集中交易制度,确保不同投资组合在买卖同一证券时,按照时间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在各投资组合间公平分配交易量;对于银行间市场投资活动,本公司通过对手库控制和交易室询价机制,严格防范对手风险并检查价格公允性;对于申购投资行为,本公司遵循价格优先、比例分配的原则,根据事前独立申报的价格和数量对交易结果进行公平分配。

报告期内,通过对不同投资组合之间的收益率差异比较、对同向交易和反向交易的交易时机和交易价差监控分析,未发现整体公平交易执行出现异常的情况。

4.3.2 异常交易行为的专项说明

报告期内,通过对交易价格、交易时间、交易方向等的分析,未发现有可能导致不公平交易和利益输送的异常交易行为。

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情形:报告期内,所有投资组合参与的交易所公开竞价同日反向交易成交较少的单边交易量超过该证券当日成交量的5%的次数为两次,均发生在纯量化投资组合与主动管理投资组合之间。

4.4 报告期内基金的投资策略和业绩表现说明

4.4.1报告期内基金投资策略和运作分析

经历了剧烈调整后,2015年四季度市场呈现恢复性的反弹,上证综指上涨15.93%,创业板指上涨30.32%,成长股的表现较为突出,涌现出不少翻倍甚至涨幅更高的牛股。本基金成立于2015年8月6日,以谨慎的态度规避了人民币汇率贬值后带来的市场波动,并且把握住了股灾后市场反弹的时机,逐步加仓,在四季度获得了21.24%的正收益,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16.30%,沪深300收益率16.49%,本基金跑赢基准及沪深300指数。

展望2016年一季度,本基金认为市场的趋势性机会不及2015年四季度。首先,各主要指数在2015年四季度均获得明显的上涨,这是建立在前期低基数基础上的反弹行情,一季度市场站在相对较高的起点上;第二,美国加息后制约了我国货币政策的放松空间,各类“影子银行”及杠杆化产品受到更为严格的监管,市场的流动性将难以超过前一季度;第三,IPO注册制的逐步推进将对市场资金形成一定的分流,且并购重组作为股价的有效正向驱动因素,其作用将有所减弱。因此,一季度预计将是震荡的结构行情,且由于股票的供给量加大,精选个股的重要性加大。

基于如上判断,本基金将把重点放在精选个股上,同时更为灵活的控制仓位、调整持仓结构。我国的经济发展处于“新常态”,在这一阶段中新兴服务业能够持续快速成长,将持续涌现出优秀的成长企业。我们将综合把握确定性、成长性、以及估值这些要素,通过精选高景气行业中的优秀公司,勤勉尽责,力争为基金持有人创造持续稳定的收益。

4.4.2报告期内基金的业绩表现

本报告期本基金份额净值增长率为21.24%,同期业绩比较基准收益率为16.30%。

4.5报告期内基金持有人数或基金资产净值预警说明

无。

§5 投资组合报告

5.1 报告期末基金资产组合情况

5.2 报告期末按行业分类的股票投资组合

5.3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股票投资明细

5.4 报告期末按债券品种分类的债券投资组合

5.5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债券投资明细

5.6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十名资产支持证券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资产支持证券。

5.7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贵金属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贵金属。

5.8 报告期末按公允价值占基金资产净值比例大小排序的前五名权证投资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权证。

5.9 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股指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股指期货。

5.10报告期末本基金投资的国债期货交易情况说明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国债期货。

5.11 投资组合报告附注

5.11.1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证券的发行主体本期没有出现被监管部门立案调查,或在报告编制日前一年内受到公开谴责、处罚的情形。

5.11.2报告期内本基金投资的前十名股票中没有在基金合同规定备选股票库之外的股票。

5.11.3 其他各项资产构成

5.11.4报告期末持有的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明细

本基金本报告期末未持有处于转股期的可转换债券。

5.11.5报告期末前十名股票中存在流通受限情况的说明

5.11.6投资组合报告附注的其他文字描述部分

因四舍五入原因,投资组合报告中分项之和与合计可能存在尾差。

§6 开放式基金份额变动

单位:份

§7 基金管理人运用固有资金投资本基金情况

7.1 基金管理人持有本基金份额变动情况

单位:份

§8 备查文件目录

8.1 备查文件目录

1. 中国证监会批准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设立的文件;

2. 《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基金合同》;

3. 《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托管协议》;

4. 《上投摩根开放式基金业务规则》;

5. 基金管理人业务资格批件、营业执照;

6. 基金托管人业务资格批件和营业执照。

8.2 存放地点

基金管理人或基金托管人住所。

8.3 查阅方式

投资者可在营业时间免费查阅,也可按工本费购买复印件。

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上投摩根新兴服务股票型证券投资基金

2015年第四季度报告

2015年12月31日

基金管理人:上投摩根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基金托管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报告送出日期: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