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0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归还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
募集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2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有关该事项的详细内容,请参见公司2015年1月24日发布的《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5-004。
2016年1月22日,公司按照规定的资金使用期限已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募集资金归还至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并将该事项通知了公司保荐机构和保荐代表人。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二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02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全体董事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了召开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十六次董事会于2016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为9人,实际参加本次会议的董事9人。董事长朱在龙先生主持会议,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
同意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投资设立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04。
二、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实施施胶机技改项目的议案》。
同意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实施施胶机技改项目,有关本议案的具体内容请投资者参阅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和巨潮资讯网上的《关于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实施施胶机技改项目的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05。
三、以9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表决通过《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公司独立董事就此对外投资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独立意见全文公布于巨潮资讯网站供投资者查阅。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03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五届监事会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根据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于2016年1月15日向全体监事发出了召开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会议的通知,公司五届十三次监事会于2016年1月22日以通讯表决方式召开。应参与会议表决的监事为3人,实际参与表决的监事3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及本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会议合法有效。会议审议并以全票赞同通过以下议案:
一、《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二○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04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全资子公司对外投资的议案》,同意公司全资子公司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景兴”),以自筹资金人民币20,000万元在浙江省平湖市内设立全资子公司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公司”),新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上海景兴占新公司股权比例的100%。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对外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董事会授权公司经营管理层具体办理本次对外投资相关事宜。
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对外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新设公司概况
1、出资方式
本次对外投资的投资主体为上海景兴,无其他出资主体,设立的全资子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20,000万元,全部来源于上海景兴自筹资金,截止本公告日,注册资本金尚未投入。
企业名称: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成立日期:2007年3月6日
注册地址:上海市崇明县堡镇大通路527号4幢3楼305-1室(上海堡镇经济小区)
经营范围:实业投资,投资咨询(不得从事经纪);纸制品领域内的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纸制品和原材料的销售,从事货物与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经营状况:截至2015年9月30日,上海景兴实业投资有限公司的总资产为379,551,769.92元,净资产为303,186,248.03元,净利润为16.004,877.22元,资产负债率20.12%。
2、新设公司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人民币2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注册地址:平湖市曹桥街道野丁路1号综合楼三层
经营范围:创业投资、创业投资管理(不得从事经纪)。(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482MA28A5RX8U
截止本公告日,已经完成工商登记注册,取得了营业执照,但尚未实际出资。
三、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子公司对外投资旨在有效提高公司资金运作,合理利用公司的地域优势,进一步拓展和完善公司的投资平台,更好地进行专业化投资、管理及风险控制。本次设立子公司亦符合公司的战略规划,有利于增强公司的持续经营能力,符合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设立的子公司可能在经营过程中面临政策风险、管理风险和市场风险等,公司将会以不同的对策和措施控制、化解风险,力争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本次对外投资的资金来源于上海景兴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景兴创业投资有限公司营业执照。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05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实施施胶机技改项目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投资项目概述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实施施胶机技改项目的议案》,同意子公司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兴板纸”)实施施胶机技改项目,投资总额为9,500万元,技术改造完成后,预计每年可减少费用开支966.5万元,增加年利润2,031.5万元。
根据《公司章程》,本次投资事项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即可实施,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根据《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及《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二、投资主体的基本情况
企业名称: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
注册资本:4,450万美元
公司类型:中外合资有限责任公司
法定代表人:朱在龙
成立时间:2007年3月15日
注册地址:浙江省平湖市曹桥街道九里亭
经营范围:高档纸、纸板(绿色环保再生纸、特种纸及其他纸品)、纸制品及造纸原料的制造、销售。
经营状况:截止2015年9月30日,景兴板纸的总资产为1,413,854,572.46元,净资产为341,117,970.46元,净利润为-8,917,897.37元,资产负债率75.87%。本公司持有景兴板纸75%的股份。
三、投资项目的基本情况
1、投资目的
景兴板纸现拥有箱板纸线一条,目前已成为国内包装纸类档次最高、品种最全、设备最新的包装纸企业之一。但随着市场对产品质量的要求不断提升,该机台产品强度指标已难以满足市场需求,加之生产成本较高,因此为了提高产品强度指标、降低综合生产成本,进而增强产品的市场竞争力,提高产品盈利水平,拟对该机台进行施胶机技术改造。
2、项目概况
景兴板纸施胶机技改项目总投资额为9,500万元,通过景兴板纸自筹解决,项目建设期为2个月,停机期间预计损失总额为3,894万元。技改完成后,靴压、施胶机运行率会有所下降,双靴车速提升,总产量保持不变,预计每年可减少费用开支966.5万元,由于品质提升后,产品销售价格提高,增加年利润2,031.5万元,静态投资回收期约为6.6/年。
三、项目投资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技改项目建成后,有利于增加产品的市场竞争能力,拓宽市场销售渠道,提高景兴板纸的盈利能力和可持续发展能力,也能为本公司的实现收益。
本次项目投资的资金来源于景兴板纸的自筹资金,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亦不会影响公司的业务独立性。
四、备查文件
1、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五届董事会十六次会议决议;
2、 浙江景兴板纸有限公司施胶机技改工作的可行性报告。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证券代码:002067 证券简称:景兴纸业 编号:临2016-006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
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全体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公告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重要提示:
1、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本公司”)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未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2、公司承诺在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期间,不进行证券投资等风险投资。
一、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1]803号”《关于核准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154,975,500股人民币普通股,募集资金总额为949,999,815.00元,扣除发行费用19,040,497.00元,募集资金净额为930,959,318.00元,天健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于6月22日出具了“天健验[2011]253号”的《验资报告》。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净额将投资于年产6.8万吨高档绿色环保生活用纸项目。
截至2016年1月21日,公司募集资金余额为166,998,758.81元(不含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2亿元)。
公司201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总额及实施进度的议案》,对募集资金项目的投资总额和实施进度进行了调整,项目总投资由原计划的96,671万元调整为72,263万元,有关本事项的具体情况,投资者可查阅2013年12月19日刊登于《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公司临2013-039号公告。公司于2015年1月23日召开的五届八次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继续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保证募集资金项目建设资金需求的前提下,公司继续使用不超过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用于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生产经营。该2亿资金的使用期限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6年1月22日。公司已于2016年1月22日将用于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募集资金归还于募集资金账户,并将相关情况进行了公告,公告编号为临2016-001。
二、关于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基本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满足公司生产经营所需,根据证监会《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企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以及公司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规划进度,同意公司继续使用2亿元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不超过本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的12个月(即2016年1月22日至2017年1月21日)。
按照调整后的总投资,公司尚有不低于2亿元募集资金节余,该部分募集资金将在募集资金项目实际完工后作出用途安排,处于闲置状态。本次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会影响募集资金项目的建设。公司承诺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到期后,公司将及时使用自有资金或银行贷款归还至募集资金专用账户。若募集资金项目因发展需要,实际实施进度超出目前所预计,公司将随时利用自有资金及银行贷款及时足额归还,以确保项目进度。本次继续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的行为,本次继续使用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能够减少公司借款金额,如足额足期使用,将节约约300万元的财务费用。
三、独立董事意见
公司独立董事审阅了相关文件和资料后发表独立意见如下:根据对公司募集资金使用情况的了解,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在确保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和募集资金使用的情况下,公司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使用期限为12个月。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符合中国证监会和深圳证券交易所的相关监管规定。因此,我们同意董事会关于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议案内容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决策程序合法、有效。
四、公司监事会意见
公司监事会五届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该事项,并发表如下意见:公司拟使用部分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有利于提高公司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为公司和公司股东创造更大的效益。另外根据募集资金项目现有的实际进度,不会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符合中国证监会、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上市公司募集资金使用的有关规定。
因此,监事会同意此次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五、公司保荐人意见
公司保荐人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及保荐代表人徐炯炜先生、董军峰先生就该事项发表如下意见:
经核查,景兴纸业继续将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有助于提高募集资金使用效率,可以缓解公司流动资金压力、降低财务费用,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是基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投资及建设计划作出的,不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正常实施,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行为,使用闲置募集资金补充流动资金的金额未超过募集资金净额的50%,使用期限未超过12个月,未违反《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等相关规定。在确保募集资金项目建设的资金需求以及募集资金使用计划正常进行的前提下,在按期归还前期补充流动资金后,本保荐机构同意公司继续使用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
特此公告。
浙江景兴纸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六年一月二十三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