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公告
证券代码:600350 证券简称: 山东高速 编号:临2016-002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公司控股股东拟发行可交换公司
债券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公司”或“本公司”)于2016年1月22日收到公司控股股东山东高速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山东高速集团”)通知,山东高速集团拟以其持有的本公司部分A股股票为标的发行可交换公司债券。
山东高速集团目前持有本公司A股3,411,626,96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70.91%。根据通知,山东高速集团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拟发行期限不超过六年,拟募集资金规模不超过25亿元。在满足换股条件下,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持有人有权在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结束之日起12个月以后将其所持有的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交换为山东高速A股股票。
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已获得山东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核准批复,尚待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核准。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最终的发行方案将在获得核准后根据发行时市场状况确定。
关于本次可交换公司债券发行及后续事项,本公司将根据相关监管规定及时披露。
特此公告。
山东高速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16年 1月2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