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600693 证券简称:东百集团 公告编号:2016-014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16年1月22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福州市鼓楼区八一七北路84号东百大厦17楼第二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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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
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公司董事长朱红志女士主持。本次会议采用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相结合的表决方式,会议的召集、召开程序及表决方式均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 公司在任董事9人,出席9人;
2、 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2人,监事会主席林越先生因个人原因未能出席本次会议;
3、 董事会秘书出席了本次会议;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符合非公开发行股票条件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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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方案的议案
2.01议案名称:发行股票的种类和面值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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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议案名称:发行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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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议案名称:发行数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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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4议案名称:发行对象及认购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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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议案名称:发行价格及定价方式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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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6议案名称:锁定期安排及上市地点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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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7议案名称:募集资金用途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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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8议案名称:滚存利润安排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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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9议案名称:本次发行决议有效期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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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预案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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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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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涉及关联交易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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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议案名称:关于同意公司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对象签署《附条件生效的股份认购协议》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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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批准丰琪投资免于以要约收购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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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前次募集资金使用情况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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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议案名称: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全权办理本次非公开发行股票相关事项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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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2016年非公开发行股票摊薄即期收益风险提示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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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房地产业务专项自查报告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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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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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8为普通决议议案,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1/2以上通过;其余议案均为特别决议议案,均获得出席会议的有表决权的股东(包括股东代理人)所持股份总数的2/3以上通过。
议案1、2、3、5、6、7、10,福建丰琪投资有限公司作为关联股东予以回避。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鉴证的律师事务所: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
律师:梁瑾、丁天
2、 律师鉴证结论意见:
综上所述,本所律师认为,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召集和召开程序、召集人资格、出席会议人员资格、会议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等事宜,均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东大会规则》等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决议均合法有效。
四、 备查文件目录
(一)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
(二)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关于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福建东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年1月23日

